“为夫妻共同生活”举证责任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0:50:09 55 人看过

为夫妻共同生活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笔者的观点是:由夫妻举债一方承担主要证明责任,夫妻另一方仅对法定两种例外情形和非法债务承担证明责任,且同时要注意保护善意债权人;债权人在借款数额较大时承担替补的证明责任。

1、夫妻举债方承担主要的证明责任。

根据证据法的一般原理,当事人只能对积极事实进行举证证明,无法对消极事实进行举证证明。所以,只能由主张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积极事实)的一方负举证责任,主张举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利益(消极事实)一方不负举证责任。因为,举债用途只有举债人才最清楚,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自己也是最容易证明的,在举证实际上也是很容易实现的,除非其有故意隐瞒借款用途的别有用心;同时,让其承担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理体现。反之,让对借款不知情的夫妻非举债方举证证明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消极事实,是毫无根据也是无法完成的。所以,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非举债夫妻另一方不负举证责任,这也是举证责任分配公平原则的体现。因此,在夫妻举债方主张所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如案例一),应当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该笔借款应当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2、夫妻非举债方仅对法定两种例外情形和非法债务承担证明责任

如前所述,当事人无法对消极事实进行举证证明。让对借款不知情的夫妻另一方去举证证明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一消极事实,是毫无根据也是无法完成的。所以,夫妻另一方对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具有举证责任。夫妻另一方仅对法定两种例外情形和非法债务有举证责任,且此种证据效力能够对抗举债方的举证。也就是说,在举债方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途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夫妻非举债方若能够举证证明存在法定的两种例外情形(即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约定财产分别制度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或者债权人知道系非法债务(如赌资、进行非法经营等),该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3、注意保护善意无过错的债权人

由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具有隐私性,债权人对夫妻具体的生活状况一般难以知晓,就算知晓,也难以举证证明,故在举证责任分配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保护善意无过错第三人。在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举债方无法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主张系夫妻一方债务时,债权人若是善意无过错的,该笔借款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何为善意无过错?笔者认为是有理由相信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情形,具体来说可以表现为:借条上所写借款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借款数额较小(在日常生活范围内),借款后夫妻另一方知晓后并未表示反对,等等。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过程中,不可否认在某种程度上舍弃了对夫妻非举债方利益的保护,但是我们认为相对于夫妻非举债方的利益,作为善意第三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更应该得到保护,这是夫妻关系特殊性所决定的,也是维护市场交易安全所需要的。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若是夫妻另一方能够举证证明存在法定例外两种情形或者系非法债务,虽然债权人是善意无过错的,债务仍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债务。

4、债权人在借款数额较大时承担替补的证明责任

如前所述,由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一定的隐私性,债权人相对于夫妻一方信息严重不对称,若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债权人,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故债权人一般不承担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举证责任。但是,笔者认为,债权人保护应当限定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在夫妻一方对外举债数额较大时,债权人应当承担替补的举证责任,理由如下:夫妻一方对外的小额借款,债权人尚可以主张有理由相信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是在债权人与夫妻一方建立较大数额的债权债务关系时,并不能理所当然的认为还是因夫妻日常生活需要,因为此时有理由相信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情形不再存在;同时,为了减小交易风险,在建立较大数额借款关系时,债权人应当为一定的注意义务,如了解借贷目的、征询夫或妻另一方的意见等。也就是说,在借款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善意第三人的基础,应当承担借款具体用途的举证责任。因此,在举债方不能举证证明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主张系夫妻一方债务时,债务人承担替补的举证责任,即证明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债权人承担不利诉讼后果。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能够防止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或夫妻一方恶意举债,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避免婚姻风险,促进婚姻的稳定,最终达到保护第三人与保护夫妻另一方利益的均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生活与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有何关联?
    如果能证明所借钱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包括以下范围的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借钱做生意亏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原则上是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
    2023-07-10
    322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一、当事人一方涉嫌隐匿、转移共同财产,不能证明其合理使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推定其仍持有该共同财产并予以分割,“一方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p>这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2.如果离婚一方隐瞒、转移,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出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一方利用伪造的债务关系,企图将伪造的债务变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对方承担偿还责任的,为了占有对方的财产,法院将依法保护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和隐匿、转移,出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可以少分或者不可以少分的债务的,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平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财产时,不得恶意转移或者故意隐瞒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有上述情形的,一方也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再分配
    2023-05-07
    293人看过
  • 举债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法院认定为个人债务
    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到下摄司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公开审理一起涉及13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蔡某与被告左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左某因需要资金周转于2013年10月10日向原告借款13万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约定2013年10月31日归还。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借款被告均未归还。另被告莫某与被告左某系夫妻关系,原告认为借款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偿还借款13万元及借款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左某向原告蔡某借款,并向原告蔡某出具了借条,双方形成了民间借贷关系,被告左某应当偿还借款。被告左某向原告蔡某借款虽系在其与被告莫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借款发生在其与被告莫某协议离婚前两个月,两被告协议离婚时被告莫某对该笔债务并不知情,且在借款发生后被告左某与被告莫某并未长期共同生活,亦没有重大的家庭支出,原告没有举证证明该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应当视为该
    2023-06-08
    157人看过
  •  夫妻共同生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如果是以双方共同意愿表示的债务,或者是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以自己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那么这些债务就是共同义务;而如果是以一方个人使用名义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共同债务,而是个人债务。因此,在夫妻共同债务和共同义务方面,需要注意区分。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如果是以双方共同意愿表示的债务,或者是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以自己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那么这些债务就是共同义务;而如果是以一方个人使用名义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共同债务,而是个人债务。 夫 妻 共 同 生 活 如 何 分 清 : 共 同 债 务 与 个 人 债 务夫妻共同生活如何分清: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在夫妻共同生活中,有时会出现共同债务的情况,如购买房屋、汽车等大额支出。对于这些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该如何分清责任?是共同承担还是部分承担?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
    2023-09-01
    76人看过
  • 夫妻婚后没有共同生活能不能共同生活
    父亲婚后未共同生活是会依法产生扶养义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属于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怎么证明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能证明所借钱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
    2023-08-12
    480人看过
  • 夫妻怎么算共同生活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生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共同的住所;(2)夫妻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籍;(3)夫妻相互扶助的义务;(4)夫妻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一、夫妻之间的权利具体如下:1、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2、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4、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5、夫妻双方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6、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7、在对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有监护的权利。二、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
    2023-04-06
    220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借款是否共同分担责任?
    贷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的来源及用途。一般来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将由双方的共同财产支付。如果共有财产不足,双方协商支付。如果谈判失败,将不起诉法院。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是有效的,可以约束双方,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离婚前的房产贷款是否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前房产的贷款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之后,根据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判决书来确认房产的产权。房屋所属权归哪一方那么房屋接下来的贷款就由拥有房屋产物的这一方来进行承担贷款,另一方不必承担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023-07-01
    469人看过
  • 没共同生活的夫妻可以分财产嘛?
    理论上也可以分财产,但是结婚以后从来就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就不能分财产了。对于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是否仍然适用法定制,有不同的认识。目前学界通说及有关司法解释主张夫妻虽然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异地婚姻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第9条规定
    2023-03-12
    168人看过
  • 债务如何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分摊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计算:1、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2、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4、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分居期间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的处理情况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
    2023-07-08
    414人看过
  • 怎样才算夫妻共同生活?
    依据条例来讲,夫妻两人到底有没有进行共同生活将会直接性的影响到返还彩礼的问题。在生活当中俩人成为合法的夫妻之后会照常过着夫妻俩人该有的共同生活,然而其中有一些夫妻即便成为合法夫妻但俩人并没有在一起生活,若俩人不能继续持续婚姻关系,在离婚时会影响彩礼的返还。首先彩礼是否应该返还问题,若查看明确属于一下几种情况是应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1.夫妻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2.夫妻俩人办理好结婚登记的手续但并没有一起生活的3.在婚前一方给对方彩礼较多导致一方的生活出现困难的在这里表明,在上述的第一和第一中情况是应该作为双方离婚的条件。也就是说,若夫妻俩人因彩礼发生纠纷并已经共同生活,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要求进行返还已经给付的彩礼。因此,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判断有没有夫妻俩人的共同生活:1.俩人共同的住宿,举例来说夫妻俩人租房或买房共同居住方面;2.夫妻俩人之间的性生活方面;3.夫妻俩人主要的相互理解和慰
    2023-05-06
    310人看过
  • 夫妻婚前共同生活多少年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前共同生活无论多久都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民法制度婚姻婚前财产怎样分割?夫妻婚前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一般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不予分割。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婚前财产需要什么条件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条件有:1、取得财产时间为婚前。2、双方无特别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
    2023-03-31
    151人看过
  • 举证责任分配的例外原则——举证责任倒置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当事人对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而有否认的一方当事人承担对相反事实的举证责任,如果否认的一方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要承担败诉后果。《规定》弥补了以前立法中存在的某些缺陷,在第四条中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
    2023-04-25
    248人看过
  • 夫妻一方举债构成代理行为的举证责任
    基于夫妻一方的代理行为所形成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代理行为包括家事代理、授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笔者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举债方构成代理行为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债权人承担。家事代理,可以从借款理由、借款数额及借款的用途等方面来判断。借款理由应当因日常生活需要,通常是指一般的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基本需要,不应当包括经商、娱乐等非日常生活需要的其他活动;借款数额应当较小,即在家庭正常生活开支范围内;借款用途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同时,因为家事代理是夫妻关系的应有之义,在债权人构成善意无过错的第三人时,可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授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是对非因日常生活举债而言,当然应当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主张授权代理,债权人应当举证证明非举债夫妻一方对举债方有书面或口头的授权行为;主张表见代理,债权人应当举证证明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主观上,未实施行为的夫妻一方是否曾就
    2023-04-23
    256人看过
  • 信用卡还款责任分配:夫妻应该共同承担吗?
    老婆欠信用卡还不上一般不是老公的责任。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欠信用卡的钱还不上会坐牢吗欠信用卡的钱还不上可能会坐牢,对于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的,才会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恶意透支数额较小,则一般只会追究民事还款责任。并且对于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法律规定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持卡人还可以向银行申请延
    2023-07-04
    21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7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责任1、一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嫌疑,且不能证明该款项合理用途的,应当推定其仍持有该款并予以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2、离婚双
    • 夫妻一方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夫妻共同举债的举证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夫妻一方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但对下列情况,其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 (1)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
    • 举证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借贷关系,举证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3
      原告应承担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举证责任。举证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针对对方所述借款用途提出反驳依据。你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12期(总第218期)第28页至30页上海长宁区法院2013年4月19日判决“赵某与项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确立了如下原则:一、夫妻一方具有和第三人恶意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构婚内债务嫌疑的,该夫妻一方单方自认债务,并不必然免除“出借人”对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
    • 离婚诉讼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应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改变了之前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司法实践中,在正确适用司法解释的同时,要强化职权探知,合理运用日常经验法则和逻辑推理,对于债务人配偶和债权人的利益要予以兼顾,避免因机械分配举证责任造成新的司法裁判不公。 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债务人配偶事后追认以及通过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如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认可的债务,应认定
    • 行政不作为举证责任分配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0
      (1)原告的举证责任 行政不作为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通常表现为原告以法定的形式和程序向被诉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行政审批方式、方法做出是否准许的决定,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确认行为、行政裁决行为等,原告认为行政机关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行政诉讼,就应当承担证明自己提出申请的事实、申请行为合法、行政机关具有相应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符合起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