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案件财产保全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关于仲裁财产保全方面,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申请人在提出财产保全请求前,必须拥有足够理由表明一方当事人由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某种行为或者其它相关因素导致其所做出的裁决无法得到顺利执行或实现难度相当大;在仲裁程序进行期间,对于那些申请了财产保全的当事人,仲裁机构需将其请求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而作为人民法院来说,在接受到这一类案件后,他们有权选择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但同时也有必要要求申请人提供适当的担保支持,若申请人未能提供可靠的担保,则法院就只能以裁定的方式否定其申请。除此之外,尚有其他相关事项需要考虑并作出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仲裁案件延期都有哪些理由
申请仲裁延期之法定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首先,为满足“必须到庭”条件的各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者若因合理且无法避免的理由而未按时出席审理;
其次,在审理过程中需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或调取新的证据资料进行重新审查与评估,亦或是需要对某项鉴定结果、勘验现场或某项调查内容进行重新补充;
再者,当事人在审理期间可能会临时提出回避申请;
最后,如遇其他应当予以延期处理的特殊情况。
《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
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关于仲裁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申请人须具备充足的理由以证明裁决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极大困难,在此情况下,仲裁机构应当将保全申请转交至当地法院进行处理。法院在接到该申请后具有对其实施保全措施的法定权力,同时也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将会被判定为无效申请而予以驳回。此外,对于其他相关事宜,亦应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
-
财产保全案件相关规定与解答
223人看过
-
财产保全案件属于执行案件吗,相关法律规定
139人看过
-
仲裁财产保全的管辖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2人看过
-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的执行相关问题
360人看过
-
仲裁案件撤销申请的相关规定
223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相关规定条件有哪些?
70人看过
-
仲裁案件中怎么办财产保全呢?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0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仲裁财产保全程序的启动要经过当事人申请,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即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是否申请启动财产保全程序,完全是在当事人享有的处分权范围之内,是仲裁委不能随意进入的空间。
-
什么是仲裁中的财产保全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20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提出保全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某中强制措施。当事人申请仲裁财产保全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
什么是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申请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提出保全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某中强制措施。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财产保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
国内仲裁财产保全裁定书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0《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
仲裁财产保全的撤销有什么条件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61、原申请人申请撤销。 2、裁决作出后,保全申请人败诉,法院撤销财产保全裁定,或申请人胜诉,裁决执行完毕的,财产保全被解除。 3、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