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丢了是不是房子就不是自己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08:06:29 257 人看过

还是自己的,可以申请补签。

(一)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

(二)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

1、租赁合同丢了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强证明。但是其他证明,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

2、房东是有义务出示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并且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由败诉人承担。承租人有需要可以出示其他的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证明房东有违约行为。

一、房屋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的区别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如果是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二、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约定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协议。但是开发商在对方起诉前仍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预售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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