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执行的主体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2 18:30:24 86 人看过

委托执行的主体是指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外地人民法院只有对自己辖区内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的财产才拥有司法管辖权,对与自己辖区无关的诉讼当事人和争议的财产不能行使司法管辖权,因而委托执行只能委托被执行人或被执行财产所在的当地人民法院。委托执行应遵循的程序

1、受托人民法院在接到委托函后,无权对委托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有错误的,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民法院反映。

2、受托法院应当严格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和委托法院的要求执行。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期限和方式需要变更的,应当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并将变更情况及时告知委托法院。

3、受托法院遇有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的情形,应当及时函告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裁定,在此期间,可以暂缓执行。受托法院不得自行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4、委托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受托法院应当函告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通知驳回或者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在此期间,暂缓执行。

5、受托法院在收到函件后,必须在l5日内开始执行。执行完毕以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法院;在30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法院。

6、受托法院自收到函件之日起l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法院可以请求受托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法院执行。受托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在接到委托法院的指令执行请求后,应当在5日内书面指令受托法院执行,并将这一情况及时告知委托法院。受托法院在接到上一级人民法院的书面指令后,应当立即执行,将执行情况报告上—级人民法院,并告知委托法院。外地人民法院只有对自己辖区内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的财产才拥有司法管辖权,对与自己辖区无关的诉讼当事人和争议的财产不能行使司法管辖权,因而委托执行只能委托被执行人或被执行财产所在的当地人民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委托执行相关文章
  • 信托行为的主体有哪些,信托委托人资格的要求有哪些
    一、信托行为的主体有哪些信托行为的主体包括如下:①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②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③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九条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第二十条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
    2023-06-17
    395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终止条件?
    委托合同终止条件具体包含:1、一方或双方死亡的,应当终止委托关系。这里的死亡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死亡。自然人的死亡有两种:真实死亡和宣告死亡;2、一方或双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当事人的原始行为能力,后来因某种原因丧失行为能力,如精神疾病。当事人是企业的,当事人破产;3、破产企业因信用丧失无法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应当终止委托关系。委托合同终止合同条款的原因有哪些?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一)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人
    2023-07-04
    192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主体包括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还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因此,合同履行的主体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除法律规定、当事人承诺、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外,履行也可由债务人代理人进行,但代理人只能在履行行行为是法律行为时适用。同样,在上述情况下,债权人的代理人也可以接受。此外,必须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合同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或者符合合同的性质,第三人也是正确的履行主体。不过,由第三人代替履行时,该第三人并不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地位,第三人仅仅只是居于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的地位。合同履行主体的变更如何进行合同履行主体的变更主要是通过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在不能协议的情况下,就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变更或者是请求人民法院变更。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
    2023-08-16
    205人看过
  • 委托执行规定有哪些
    我国现行法律中的委托执行制度,是指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执行权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该外地法院,并由其实施强制执行的一项制度。委托执行规定遵循的原则1、着重修改不合理的委托执行制度。委托执行难,有执行体制机制不完善、委托执行制度不合理、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执行队伍素质偏低等多方面原因。但我们起草司法解释难以针对所有的原因,只针对不合理的委托执行制度进行修改完善。2、坚持委托执行与尊重当事人的执行管辖选择权。在起草本规定的过程中,有一种意见认为:本司法解释采用原则上一律委托执行制度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对执行法院的选择权相矛盾,没有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因为2007年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增加了申请执行人在管辖方面的选择权,即申请执行人可以选择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为执行法院。现在再推行委
    2023-06-06
    300人看过
  • 违法强拆行政主体包括哪些?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之后,对于合法建筑,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强拆权限,任何行政机关都无权进行行政强拆。但对于城市或镇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行政强拆依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也即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违章建筑采取强拆措施行使强拆权。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局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设(建筑)进行查处。3、乡、镇人民政府系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查处主体。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一、
    2023-04-11
    298人看过
  • 委托人代理权限包括哪些
    委托代理人的权利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常常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授权,代理权限一般限于:(1)代为起诉、应诉;(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4)申请执行;(5)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另一种是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除了上述一般代理权限之外,还可以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一、全权委托律师是怎样的意思呢全权代理律师是指被委托特别授权代理的律师。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二、律师的代理权限有哪些律师的代理权限一般有两种:1、一般代理:指在诉讼程序问题上的代理,如调查提供有关证据,代为起诉,应诉,参
    2023-03-13
    242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委托执行是指因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法院管辖范围内,而由立案法院委托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的一项制度。 民诉法规定委托执行,目的是为了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委托执行成了执行工作的“顽疾”。... 更多>

    #委托执行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的委托条件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 公司的执行机构主要包括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1
      公司的执行机构主要是董事会。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组成、任期及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 是什么委托执行?委托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什么是委托执行委托执行是指因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法院管辖范围内,而由立案法院委托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的一项制度。民诉法规定委托执行,目的是为了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委托执行成了执行工作的“顽疾”。二、委托执行的条件委托法院具有案件的执行管辖权人民法院只有对属于自己主管和管辖的执行案件才能在受理执行申请或接受执行移送后依照法律规定委托外地法院
    • 在强制执行中,全权委托应包括哪些授权?XX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代为执行申请,变更或放弃执行请求,进行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权限
    • 五方主体的包括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06
      依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