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社会秩序罪是否很严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0:25:56 405 人看过

扰乱社会秩序罪比较严重的,因为触犯了刑法,会被判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女子在火车站大闹秩序,是否构成扰乱社会秩序罪?
    女子在火车站霸占窗户的行为被认为情节轻微,不会被视为扰乱社会秩序罪。构成扰乱社会秩序罪需要满足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并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条件。因此,女子火车站霸窗的行为不会受到严重处罚。女子在火车站霸占窗户一般不会被视为扰乱社会秩序罪。构成扰乱社会秩序罪应当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并且造成严重损失。女子火车站霸窗的行为情节轻微,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女 子 扰 乱 火 车 站 秩 序 是 否 属 于 严 重 情 节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扰乱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影剧院、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尚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女子扰乱火车站秩序是否属于严重情节,需要根据扰乱车站秩序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扰乱车站秩序的行为严重
    2023-09-01
    335人看过
  •  扰乱社会秩序被判5年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犯罪行为人定罪为寻衅滋事罪,且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人民法院可以判处其最高法定刑为五年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侵犯他人财产、破坏社会秩序等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将会受到严厉的刑罚。对于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况,处罚款也会更加严厉。因此,如果被定罪为寻衅滋事罪,一定要认真对待,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伤害。如果犯罪行为人定罪为寻衅滋事罪,且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判处其最高法定刑为五年有期徒刑。《刑法》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 法 知 识 】 寻 衅 滋 事 罪 最 高 法 定 刑 为 五 年 有 期 徒 刑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2023-09-05
    126人看过
  • 扰乱社会金融秩序量刑
    这是《刑法》中的一个大类罪名,具体量刑要视具体罪名和情节确定。总体而言,由于伪造货币罪的死刑已经被2015年8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取消,现在该类罪名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可能并出财产刑(罚金或没收财产)。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该罪的量刑处罚的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一
    2023-06-12
    451人看过
  • 发微博造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发微博造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认定标准是:(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微博造谣罚款多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网络制造和传播谣言的,依据情节承担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2023-08-12
    228人看过
  • 社会秩序受扰乱时聚众罪可否立案?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客观方面较多,对于立案标准通要求客观上出现因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通常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并审核有无管辖权,皆符合条件便会立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一切聚
    2023-07-11
    307人看过
  • 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界定
    一、根据现有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已经有下列情形被界定为“其他”:(一)非法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二)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淫秽刊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三)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四)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五)非法生产、销售瘦肉精等药品,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六)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或者非法经营10吨以上并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七)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时期哄抬物价、谋取暴利,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个人非法经营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定罪处罚。二、从相关司法实践来看,还有下列具体情形被法院判决确定为非法经
    2023-06-20
    93人看过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否能够取保候审?
    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否能够取保候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具体条件为: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有哪些?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
    2023-04-20
    236人看过
  • 扰乱社会秩序罪会受到哪些处罚
    (一)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二)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四)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五)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六)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4-04
    233人看过
  •  扰乱社会秩序轻伤罪判定依据
    本文介绍了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以及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和主观要件。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具体的刑罚标准根据随意殴打他人并破坏社会秩序、纠集他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随意殴打行为并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等情节进行区分。如果寻衅滋事行为导致他人受到轻伤,已经被定罪为寻衅滋事罪。根据犯罪情节,具体的刑罚标准如下:1.如果随意殴打他人并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以上轻伤,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2.如果纠集他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并致一人以上轻伤,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处以罚款。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一、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为:1、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
    2023-11-12
    344人看过
  • 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5)渝一中刑终字第369号原公诉机关合川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杨均林,男,生于1955年9月19日出生于重庆合川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重庆合川市太和镇富金村9社47号。2004年8月13日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5日被逮捕。现押于合川市看守所。合川市人民法院审理合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杨均林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于2005年6月7日作出(2005)合刑初字第179号刑事判决。被告人杨均林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决认定,2004年3月,重庆合川市太和镇富金坝电站枢纽工程在修建过程中,被告人杨均林与唐建全、杨均界(均另案处理)等人认为修电站征地补偿费过低,便组织、煽动村民阻碍电站施工。杨均林到北京上访回来后组织村民
    2023-06-06
    145人看过
  • 扰乱市场秩序罪判多久,什么是扰乱市场秩序罪?
    一、扰乱市场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正当竞争,从事非法经营贸易或者中介服务活动,以及强行进行交易,扰乱和破坏等价有偿、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二、刑法条文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虚假广告罪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串通投标罪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4、合同诈骗罪第二百
    2023-04-05
    428人看过
  •  扰乱社会秩序的处罚措施
    这些改写方式都保留了原始内容的含义,但使用了不同的措辞和表达方式。例如,从“以下是扰乱社会秩序的处罚措施”到“扰乱社会秩序的具体处罚如下”,使得读者更容易理解文章的结构和内容。同时,从“针对违法者”到“对于违法者”,使得处罚措施更加针对个人。另外,“可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的罚款”和“可被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并可罚款500元以下”这样的表述,使得处罚措施更加明确和具体。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改写方式:1.以下是扰乱社会秩序的处罚措施:1.1针对违法者,可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的罚款。1.2如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则需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可罚款500元以下。2.扰乱社会秩序的具体处罚如下:2.1如果违法情节较轻,则可被罚款200元以下。2.2如果违法情节严重,则需被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并可罚款500元以下。3.扰乱社会秩序的处罚措施如下:3.1对于违法者,可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
    2023-08-30
    346人看过
  • 扰乱公共秩序罪是什么,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定义
    (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概念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3、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纠集3人以上,有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有积极实施犯罪活动,行动特别卖力,情节比较严重的积极参加者,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有时还会有受蒙蔽的群众,被威胁的一般违法者、围观者、起哄者,纠集3人以上是指包括
    2023-08-05
    135人看过
  • 重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找律师怎么收费
    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1)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分别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3.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元—30000元。(2)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再审阶段,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3)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多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者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同时酌减收费。(5)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确定收费标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由市司法局另行制定
    2023-02-28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包含哪些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2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六种情形。包括: 1、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2、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3、致使学校、医院、厂矿企业、国家机关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4、造成行政村或社区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5、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 扰乱社会秩序有什么特点?严重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3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六种情形。包括: 1、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2、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3、致使学校、医院、厂矿企业、国家机关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4、造成行政村或社区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5、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 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可否宣判,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怎么判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3
      法院应当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作出这样的判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导致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主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扰乱法庭秩序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湖北在线咨询 2020-12-28
      从本质上讲,干扰法庭秩序也是扰乱社会秩序的一种表现情况 以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严重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也是按扰乱社会秩序来处理的。但在本法中规定了扰乱法庭秩序罪这一新罪名的情况下,将扰乱法庭秩序从扰乱社会秩序中分离出来,加以专门的规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按照特别条文优先于一般条文,则应按扰乱法庭秩序罪处 1、从客体方面看,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客体为法庭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罪
    •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所谓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2]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关系扰乱市场秩序罪侵害的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