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制作录音制品可不经著作权人同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10:31:15 72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制作录音制品可不经著作权人同意

1、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能使用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二、录音制作者的权利有哪些

录音制品制作者包括音像出版社、广播电台和其他录制录音制品的人。录音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制品享有邻接权。录音制作者有权在其制作的录音制品上署名。录音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制品,享有许可他人以复制等方式使用并获得报酬的。录音制作者的这种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间为50年,截止于录音制品制作完成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录音制品录制完成50年后,这种邻接权为届满。

著作权法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被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互联网传播录音制品的录音制作者,除取得上述录音制品制作者许可外,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著作权人和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人相关文章
  • 录音制作者权和著作权一样吗
    不一样,两者的区别为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差别:(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著作权属于作者,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创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3)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
    2023-02-21
    306人看过
  • 著作权人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著作权
    著作权人应当依法行使著作权。著作行使是指由作者和作者以外的其他著作人依法对该作品的各种利用。著作权的行使包括以下四种情形:1、他人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可以使用作品;2、他人通过著作转让合同,取得著作从而使用作品;3、他人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4、他人通过合理使用的方式,而使用他人作品。一、怎么认定摄影作品侵权认定侵害摄影作品权利人的著作权应满足以下2个要件:首先,您对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可以是原始取得,比如您就是作者,也可以是继受取得,比如作者通过受让来获得权利。其次,行为人存在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该摄影作品等侵权行为,或者存在歪曲作品、阻止作者署名、未经许可发表作品等侵害著作权人人身权的行为。需要提示的是,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形不属于侵权行为。二、如何界定图片侵权如果有下列行为,可以界定为图片侵权: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图片
    2023-06-27
    8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认可,使用其作品不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
    2023-02-20
    295人看过
  • 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作品有什么限制
    一、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作品有什么限制1、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而使用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二、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特征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
    2023-04-20
    242人看过
  • 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如何才能避免侵权
    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第四十一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2023-06-13
    139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需要与谁签订著作权合同?
    1、与作品的著作权人签订合同。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2、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3、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时,必须注明剧、词、曲作者、表演者姓名,尊重作者、表演者的署名权和肖像权。以拍摄一个短剧为例:制片方首先要与剧本作者、短剧中所含歌曲的词、曲作者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并一定要审慎查明这些作品是不是原始作品,即是不是经过改编、翻译等再创作的作品。如果属于这类作品,还要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签订合同。这样才能保证
    2023-06-22
    70人看过
  • 录音录像是著作权上的作品吗
    是的,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构成侵权。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赔偿损失,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案中,若委托人的实际损失与鼓风机公司的违法所得均无法确认,则法律赋予了裁决者50万元幅度内的损害赔偿自由裁量权。同时,侵权人还应当向权利人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一、
    2023-03-17
    438人看过
  • 使用他人作品什么情况下不需经过同意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除非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以外,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但要支付报酬: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但要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刊登后其他报刊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
    2023-06-13
    264人看过
  • 如何避免利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侵权
    如何避免利用他人作品制作音像制品侵权著作权法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对已有作品的注释、整理,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改编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人使用他人合法录音的音乐作品录音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录音,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允许使用的,不得使用。第四十一条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时,录音录像制作者应当与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读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帮助的,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我们有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帮助您
    2023-05-07
    122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哪些权利及权利的保护期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梁律师特别指出,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享有的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
    2023-06-08
    176人看过
  • 表演作品被录制出来,表演著作权保护哪些情况呢?
    著作权中包含了十六种权利,其中很关键的一项就是表演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九项规定:"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这属于著作财产权的范畴。例如一个音乐作品,作者享有将作品进行公开表演,或者许可他人进行表演、公开播送的权利。而表演者权,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有本质的差异。《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者权更多强调的是一种邻接权,表演者要表演著作权人的作品,首先应当应当征得著作权人的
    2023-03-04
    491人看过
  • 什么情况录音可作为证据
    一、什么情况下录音可以成为证据1.一方当事人偷录,对方当事人虽不同意,但无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场并证实私录过程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2.被录音者虽不知道秘密录制,但结束后知悉并表示同意的,可以作为证据;3.录音资料经过鉴定证实未经剪辑、拼凑、篡改和臆造,并有其他相关证据相印证的,可以作为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哪些情况下录音是违法的以下情形录音是违法的:在他人居
    2023-10-07
    70人看过
  • 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使用协议
    发送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日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一、申请人资料:申请单位名称:_____电话: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E-mail: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二、收费标准:(一)使用音乐作品摄制电视剧并出版发行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使用费计算方式如下:1.使用音乐作为背景音乐,按照每首作品每分钟_________元计算。将拍摄的电视剧出版发行音像制品,按照每千套每分钟____元计算。2.使用歌曲在剧中演唱或演奏,按照每首作品每分钟_________元计算。不足____秒的按照标准减半计算。将
    2023-06-08
    261人看过
  • 可以在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的作品范围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包括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使用等十二种情形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图书馆、档案馆等可否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对此,我们应该注意:(1)上面所说的复制作品仅限于本馆收藏的范围。(2)无论作品是否发表,均可作此种复制。(3)复制的目的在于本馆陈列或者保存版本,不得用于借阅、出租或者出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
    2023-07-16
    500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 更多>

    #著作权人
    相关咨询
    •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 什么情况下制作出的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6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
    • 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与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是怎样的,有什么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4
      关于您的问题,是这样的,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电影类作品属于艺术类“作品”的范畴,制片者对其享有完整的版权,既包括基于电影类作品的产生而依法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也包括基于电影类作品的利用而带来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放映权、改编权等财产权。 为了理解制片者对电影类作品享有的版权的完整性,应把制片者对电影类作品享有的权利和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对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
    • 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许可使用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0
      《著作权法》对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作了如下规定:“第三十七条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
    • 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对其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应当在何时声明?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2
      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对其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应当在该作品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时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