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8:03:30 255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1、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2、具体规定是: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怎么解决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8: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征用土地的程序
    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即最少要过了3个月诉讼期还是要加搬迁期。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单位:人民法院。应当提供材料:(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征地的程序是怎样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拟征
    2023-07-05
    51人看过
  • 强制执行可以异地申请吗
    强制执行可以异地申请,如果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要在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并且不得拒绝,如果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执行完毕的,则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如果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的,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如果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受委托人民法院还不执行的,则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和解协议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不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书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所以是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需要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
    2023-08-03
    329人看过
  • 有行政强制权的单位可以强制执行吗
    一、有行政强制权的单位可以强制执行吗可以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二、法院强制执行多长时间过期我们都知道,在民法学上,一般的权利都是要有时间限制的,这是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以及各种权利积压过多,造成
    2023-04-20
    264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强制执行可以吗?
    可以,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以及法定赔偿。以下是版权侵权计算方式: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一、著作权侵权行为怎么处理著作权侵权纠纷是指争议各方,就行为人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各人应承担什么责任等问题而发生的争执。如果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有以下几种处理
    2023-06-22
    176人看过
  • 对非法占用土地强制执行案
    申请执行人:云南省昆明市XX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被执行人:李X,男,云南省昆明市XX区团结办事处龙潭乡大河村农民。1986年12月,李X擅自在他向生产队承包的1分9厘秧田上建私房。动工后,群众和村干部劝告制止,李X不予理睬。乡政府责令李X在3天内拆除违法建筑,李X蛮横地说:房子我要继续盖,限你们3天把我抓起来!办事处的领导人对李X进行教育,李X态度恶劣,不听劝阻,强行完成72.39平方米的地基工程。办事处报请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处理。该局领导亲自到大河村,向李X进行土地管理法的宣传教育,劝其自动拆除违法建筑。李X不仅不听,竟无理地说:你们抓我去劳改,我也要盖!XX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第关于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规定,于1987年1月10日作出决定:李X未经批准,
    2023-06-06
    144人看过
  • 土地征用强制执行是否违法?
    土地征收强制不违法。为保障国家建设征收土地能顺利实施,维护包括大多数被征地拆迁户的长远利益在内的社会公共利益,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晋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些人存在这样的错误想法,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对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在征地补偿安置的争议解决前,可以拒绝征地。根据福规定,征地补偿、安置的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被征地单位和承包经营者应当服从,不得阻挠。土地征用和占用的区别征用:指国家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收回使用权;或将城市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经法定审批程序后是合法行为。占用:一般是指非权利人占有土地,属于侵权行为。当然,此处所说占用属于侵权是一般情况下,在拥有法律依据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占用即为合法行为。
    2023-08-04
    84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的土地补偿款可以强制执行吗
    根据法律规定,如若有国防或外交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能源等设施建设需要等情形下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对于安置房的处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须房屋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必须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一、没有相关手续建房拆迁有赔偿吗没有相关手续建房可能是违章建筑,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违章建筑是没有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二、农村征收拆迁
    2023-03-20
    344人看过
  • 强制执行是否可以在异地执行?
    强制执行可以异地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民事诉讼可以强制执行吗?对于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诉讼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当事人是可以法院对被告人的财产申请进行强制执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
    2023-07-05
    380人看过
  • 强拆土地所有权执行吗
    一、强拆土地所有权执行吗土地违法强拆执行主体为行政机关。在对房屋依法强拆时,需要先根据拆迁补偿标准发放补偿,然后才可以进行拆除。如果申请人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的话,则不可以强制拆迁。如果有强制拆迁或者暴力拆迁的行为的话,可以要求进行赔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二、暴力强拆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刑事责任1、造成被拆迁人受伤的,根据《刑法》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视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2、造成被拆迁人财物损毁的,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
    2023-05-06
    145人看过
  • 公房使用权能否被强制执行
    公房使用权能否被强制执行,目前存在法律空白。在没有全国性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结合个案自身情况,参照地方性法规予以处理。在不损害公有房屋产权人权利(租金、管理权等)并保证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以执行公有房屋使用权,可以通过评估拍卖实现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一、被查封的房产能解封吗1、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2、如果债权人依法申
    2023-06-28
    171人看过
  • 抵押可以用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有的可以抵押,有的不可以抵押,具体要分情况判断:一、下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的。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二、下列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2、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3、依法被法院查封的。一、划拨土地继承规定是什么1、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2、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
    2023-03-14
    19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权利吗,土地使用权怎么继承
    一、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权利吗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根据国家法律和与土地所有人签订的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主要分为两种:1、划拨土地使用权: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将土地划拨给本集体村民使用,且划拨后,不得私自转让,出租等。2、出让土地使用权: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将土地进行出租、抵押、转让等,但必须遵守出让合同约定,不得随意修改土地用途,但可以依法再转让、抵押、出租等。土地使用权继承需要的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涉税证明和其他规定的材料。二、土地使用权怎么继承(1)申请人到办理窗口提交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2023-04-19
    200人看过
  • 想要行使探望权能强制执行吗
    探望权能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此外,如果子女已满8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一、一方不让对方探视孩子怎么办一方不让对方探视孩子,可以通过沟通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让另一方探望的义务的,拥有对孩子探望权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父母离婚并不会消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二、离婚探望孩子不让带走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孩子,建议还是征求下抚养方的同意再带孩子出去。对于探望子女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协商确定。为子女的健康
    2023-04-06
    19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多少年以及我国土地的使用权制度
    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七十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土地期限届满后,依法经过申请审批的可以继续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我国土地的使用权制度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政策,使用土地一定要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一、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土地使用权多少年有以下规定: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二、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有以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
    2023-06-05
    15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我国土地使用权强制可以买卖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7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 不出强制执行了,可以使用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会限制其高消费及贷款融资等事务。对身份证的效力没有影响,可以继续使用。r不过,如果被限制高消费,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将无法通过身份证购买飞机票、高铁票及豪华轮船票等。
    • 可以民事强制执行承包土地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
      不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抵押,如果是口粮地,更是不能强制剥夺。但如果另外承包了其它土地,且涉及提低承包经营权纠纷,就可以强制执行了。
    • 欠债法律可以强制执行土地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6
      欠债可以执行土地,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 法院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土地使用权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0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一、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事项。五、人民法院查封时,土地、房屋权属的确认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或者出具的权属证明为准。权属证明与权属登记不一致的,以权属登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