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有没有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16:20:59 163 人看过

当事人终止劳动合同,如果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应当进行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先生(女士):

您于____年____月___日提出不与我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决定,故双方劳动关系将于___年______月___日到期终止。

现就劳动合同终止事项作出如下通知:

(一)您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编号:)于___年____月___日到期终止。如您发生延续事由,请及时向公司提出,并提出相关证明,以便公司及时处理。

(二)您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所有工作交接。

(三)在您办完离职交接手续后,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您

符合发放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公司将向您发放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__元(大写),请到财务室领取,并做好相应签收记录。

不符合发放经济补偿规定的,公司不再向您发放其他款项。

(四)您在离职后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的行为。否则将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送达人:______

受送人:______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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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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