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各级法院各自管辖那些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16:07 68 人看过

所谓管辖,简单的说,就是确定第一审案件应由哪个法院受理。

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分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1.其中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1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法院的职责与高级人民法院的关系
    高级人民法院基本职责如下:1、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2、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3、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5、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6、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23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24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
    2023-07-11
    12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二、对于本通知第一项标准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应当由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外,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属高级或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具体标准由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自行确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四、对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适用法律上有普遍意义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自行决定由其审理,或者根据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决定由其
    2023-04-13
    72人看过
  • 下级人民法院能否请求上级人民法院审判自己的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2023-06-14
    200人看过
  •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分别审判哪些案件?
    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我国的四级人民法院由于其职权不同,审判的案件也不同。(1)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它审判的案件是: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全国性重大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还有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某些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和上诉、抗诉案件;审判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还有权对法律作出司法解释。(2)高级人民法院,是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的。它审判的案件是: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审判对下一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或抗诉案件;审判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复核案件。此外,还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领原审法院再审。(3)中级人民法院,设
    2023-05-01
    392人看过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机构名册的通知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拍卖管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在各中级人民法院上报名册的基础上,本院对外委托拍卖工作指导小组经讨论,批准了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机构名册,现予公布。建立拍卖机构名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与入册的拍卖机构签订责任书,加强对入册拍卖机构的监督,并建立年度审核制度,发现不符合入册条件的,及时报本院,取消其入册资格。各中级人民法院应遵循公开、随机的原则选定拍卖机构,根据各地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并将操作规程报我院司法鉴定处备案。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2023-06-08
    177人看过
  • 高级人民法院应依照哪些规定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规定是: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的第一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23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24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够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
    2023-08-12
    433人看过
  • 县人民法院属于基层人民法院吗?
    县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属于地方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即国家机关的设置除设立中央一级的国家机关之外,还必须根据有利于统治的原则将全国的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按行政区域设置从属于中央的地方各级政权机关,地方政权机关即为地方国家机关。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是指除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重刑的案件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2023-07-11
    386人看过
  • 中国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初审民事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当双方或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将引发争议。如果双方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面履行合同,则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金额应为诉讼标的,并相应确定管辖权级别;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标的的金额应当根据诉讼请求的具体金额确定,管辖级别应当确定。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权,从而增加诉讼标的金额,致使诉讼标的金额超出被诉讼法院管辖范围的,一般不予变更。但是,当事人故意回避不同级别管辖权的规定,但高级人民法院按照分级管辖的规定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移送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除外,下级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移送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包括:1。重大涉外案
    2023-05-07
    25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0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03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7日起施行。二○○四年一月二日==================================================================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二条第二款。二、第三条修改为:"已在报刊
    2023-04-26
    161人看过
  • 劳动民事开庭到中级人民法院之后还会到高级法院吗
    劳动民事开庭到中级人民法院之后是不会到高级法院吗。当然不服上诉就是到高级法院去告。民事诉讼开庭注意事项有哪些民事诉讼当事人开庭时经常要出席法庭。作为经常办理民事案件的律师,本人发现,往往会出现因为当事人应当注意或者是律师应当提醒当事人注意的事情被忽视了,导致当事人不能完整表述自己的意思;或者因为某些细节出现问题,导致了一些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实在是令人遗憾。因此,本人特意把这些问题总结如下,希望能够对即将走上法庭的当事人有所帮助。为叙述方便,以下文章中的“当事人”用“你”来代替。1、在开庭前一天和律师碰面,或者提前30分钟到法院和律师见面,律师会告诉你法庭程序怎样进行,如何回答法官的问题。这有助于缓解你的紧张情绪及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2、你要注意梳理案件的具体细节问题(特别是关于证据的),这些法官在法庭上可能会问到。这些细节问题可能会影响法官对于事实的认定,并最终决定案件的胜负。3、注意携带
    2023-04-21
    198人看过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管辖怎么规定?
    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管辖规定是什么?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出借人住所地为合同义务履行地,但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借贷双方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对诉讼管辖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被告下落不明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下列纠纷,应当作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理:(1)货币借贷纠纷;(2)国库券等无记名的有价证券借贷纠纷。二、民间借贷诉讼主体都有谁?持有借据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推定为债权人,具有原告主体资格。被告对原告主体资格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足以证明债权凭证的持有人并非债权人或者债权受让人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借据上署名的借款人推
    2023-04-13
    96人看过
  •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
    在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监察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借款打官司在什么地方民间借贷属借款合同之类别。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
    2023-07-18
    490人看过
  • 基层人民法院是否包括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属于地方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即国家机关的设置除设立中央一级的国家机关之外,还必须根据有利于统治的原则将全国的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按行政区域设置从属于中央的地方各级政权机关,地方政权机关即为地方国家机关。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是指除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重刑的案件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2023-07-11
    349人看过
  • 基层法院管辖范围,高级法院的管辖范围
    一、基层法院管辖的范围基层法院,是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特别关注: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第2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
    2023-04-27
    1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依法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