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者的权利研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1:10:23 411 人看过

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有: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行为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上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上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教育者享有哪些平等权利

受教育者享有的平等权利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中国农村教育现状的研究
    不构成累犯的情形有: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累犯是一种特定的再次犯罪的事实,作为量刑对象,累犯是指特定的累犯人。假释期间犯罪不构成累犯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成立的要求是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犯罪分子被假释的,假释考验期期满才视为刑罚执行完毕,所以这5年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应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相关法律可参考:《刑法》第65条第1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假释的撤销,是指获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
    2023-07-21
    300人看过
  • 艾滋病患者的受教育权
    法律综合知识
    1、我国法律法规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受教育权利国务院初颁布《艾滋病防治条例》,条例规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11日,我国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权益保护,保证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接受学校教育”,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卫生、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文件,学校不仅不可以责令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学生退学或休学,而且要加强权益保护,落实相关福利和救助政策,保证受艾滋病影响的未成年完成学校教育。2、艾滋病病毒不会通过学校教育活动传播我国卫生部《
    2022-11-09
    291人看过
  • 研究劳动者权利的历史演变
    劳动者的权利如下: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8、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法关于劳动者权利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
    2023-07-04
    465人看过
  • 什么是受教育权,受教育权的利与义务是什么?
    教育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公民有权上学接受教育;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果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不能上学,他就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如果没有教育的物质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失败。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款和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罚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和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侵害受教育权的情况有哪些侵害受教育权的具体表现实际上就是侵害了他人通过教育获得人力资本并最终获得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具体来说,也可以是说公民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受侵害:如:适龄儿童和少年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接受
    2023-08-07
    499人看过
  • 研究教育政策的意义和价值
    教育政策的意义在于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为准则,可以有效的解决教育问题,实现教育目标。制定教育政策可以很好的的应对教育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他可以增强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以及能力,可以提高依法从教的素养。同时还可以提高依法从政的素养,还可以推动教育法学学科的发展。学前教育政策是指什么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2010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办园方向,出台了十条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明确提出了发展目标和投入、师资、管理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教育政
    2023-07-01
    150人看过
  • 教师与受教育者的教育权:促进法的最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是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法律。民间资本进入教育行业更加有法可依,也促进民办教育行业全面开花。在民办教育领域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政策思路下,民办教育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方针如何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方针是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八条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第二十九条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第三十条民办学校应当对教师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2023-07-07
    126人看过
  • 保障受教育的权利——浅说义务教育法
    不久前的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部修改后的法律从今天起施行。我国早在1986年就颁布了义务教育法,对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起到巨大作用。然而,随着时代的前进,许多新问题让短短18条的义务教育法无法解决。这次修订,这部法律变成了63条,使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得到更充分的保障。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时常受到侵害:某县缺少教师近4000人,不少学生就是在缺少教师的情况下完成义务教育的;小柱与小玲兄妹一个上初中、一个上小学,可一年800多元的学杂费让父母难以支撑,妹妹小玲只好辍学;小牛刚上初二,父亲开店缺少人手,于是不顾小牛强烈反对,强令他辍学;小新是个调皮学生,因多次违反校规被学校开除,后来,流落到社会上的小新加入不良团伙,走上犯罪道路这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所以,必须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保障义务教育的正常进行,保证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义务教育法
    2023-06-06
    96人看过
  • 受教育权的主体以及权利
    【为你推荐】行政强制法诉讼费诉讼时效抗辩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起诉书怎么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欠条的诉讼时效其实生活中,每一个朋友都是接受了很多的教育过来的,因此每一个人都是受教育权的主体,但是是不是我们没有读书了就不是受教育的了,只有读书的情况下才算呢,那么主体是什么呢,他的权利的呢?受教育权的主体权利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等。公民在中国,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公民个人与自然人同义。公民是多种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承认公民都是权利主体,是保证公民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一律平等的法律手段。在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体系中,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性。公民的权利能力以人的存在为前提,始于出生,止于死亡。某些权利能力,如选举权,只能达到法定年龄才能享有。公民的权利能力是行为能力的前提,但并不是一切有权利能力的人都能以
    2023-06-03
    224人看过
  • 研究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原则
    1、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是培养目标。2、教育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总的方向和总指针,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4、由于教育方针的制订者——国家或执政党将教育方针作为贯彻整个教育发展方向的指针,因此,它具有全局性的指导意义。一般来说,个人意义上的教育目的(即内在的教育目的)受到国家的教育方针的制约和控制。由于社会的发展需要以个人的发展作为前提条件,所以国家在制定教育方针的时候,通常是以促进个体的发展来推动社会的发展,因此,个人的教育目的与国家的教育方针这时也是基本一致的。国家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是国家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2023-07-02
    428人看过
  • 研究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者权益有就业权、劳动合同签订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险福利权、劳动争议处理权等。劳动者义务主要包括:1、劳动者应完成的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享有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劳动者权益保护中的特殊保护(一)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不得少于90天。对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三)不得安排未成年工(未成年工指
    2023-07-07
    144人看过
  • 研究股东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的权利如下:1、表决权,表决权是指股东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议时,同意或者不同意会议议决的事项的权利;2、股利分配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又称分红权,是指股东有权取得和保留公司分配的股利;3、增资优先认缴权,增资优先认购权是指股东在公司本或者发行新股时,股东将享有优先认购出资或者认购的权利;4、知情权,知情权是指股东有权获取公司信息。隐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隐名股东即实际出资人,他享有公司的实际股权却并未记录在公司文件或工商登记中;显名股东即名义股东,因为登记在案了相关信息,虽没有出资却享有名义上的公司股权。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按约应该依法缴纳认缴的出资,同时享有公司实际股东的分红权利及其他股东权益。在实践中,因为股权在显明股东名下,因此可能存在显明股东将股权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行为,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上述行为的无效,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隐名股
    2023-07-07
    146人看过
  • 研究专利权的权利内容
    专利权包括以下权利:1、独家实施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其专利;权利人可以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技术/专利产品可以独占销售;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转让给外国人的,需经有关部门批准;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一定的费用;4、标记权: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可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5、请求保护权:受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7、质押权:可以质押自己的专利融资。专利权人应有的权利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人有权决定谁可以或不可以实施其发明创造,专利权人亦可以通过订立协议的办法将他的专利技术许可给别人实施,专利权人也可以将其专利权卖给别人,买下该专利权的人就成了新的专利权人。但一旦该专利保护期满,该发明创造就可以被任何人以生产经营目的实施,原专利权人不再享有独占权。专利权人
    2023-07-04
    321人看过
  • 受教育的权利义务的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什么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下: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4、公民的人身和人格权;5、公民的监督权;6、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7、公民的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8、妇女保护权;9、公民的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10、华侨、归侨、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二、孩子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犯法吗未完成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青少年违反《义务教育法》规定辍学的,家庭将受到批评和处罚
    2023-04-12
    278人看过
  • 受教育权-教育意义
    法律综合知识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人降生伊始,其生存能力并不比动物优越,但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他具有区别于动物的潜能,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教育。要摆脱软弱状态而能够自助,要开启潜能而得到发展,都有赖于教育。教育就是通过向个人传授一定价值观念、文化规则、生产技能和知识来促进人实现社会化的一种活动。每个人都是通过教育来完成自己的社会化过程的;受教育过程中获得的生存知识和技能则是将来独立谋生的必要准备。所以,无论是人的社会化还是获得独立生存的手段,都离不开教育。人不仅要谋生存,而且要谋发展;不仅要生活,而且要追求优质的生活。要实现这种高于生存的目标,更是离不开教育。可见,教育对个人一生的生存和发展至为关键。社会是个人生存发展的前提,但又由每个个人构成。虽然在实践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总是被矛盾和冲突所困扰,但却有内在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个人与社会之间存在责任和义务的双向互动关系。个人成长的
    2022-11-12
    84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什么受害者的受教育权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30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利及其他有关权益,建立学生申诉制度,及时处理学校和教师侵害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建立有利于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评价制度,督促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 什么是受教育权,受教育权的利与义务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4
      教育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公民有权上学接受教育;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果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不能上学,他就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如果没有教育的物质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失败。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款和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
    • 教育者有哪些权利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 受教育权包括什么权利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
      根据《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研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5
      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可以解决专利权保护范围研究这一问题 专利法 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