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包庇行为。包庇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庇犯罪人的行为。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
一、窝藏包庇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可立案:
1、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所谓窝藏、包庇犯罪分子,是指两类行为:
第一,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如,把正被追捕中的犯罪分子藏于家中,等风声过后,为其出资人,让其远走高飞。
第二,是作假证明包庇犯罪。这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假的证明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
2、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若行为人不知道对方是犯罪分子而为其提供藏身之所或物帮助,或者不了解事实而讲了客观上有利于犯罪人的证词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二、窝藏包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窝藏包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象要件,本罪对象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窝藏或者包庇犯罪分子;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犯罪人本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法律规定犯窝藏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怎么样才构成窝藏罪?
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替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才构成窝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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