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涉外商事诉讼管辖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1 12:47:06 430 人看过

一、北京市涉外商事诉讼管辖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吗?

北京市涉外商事诉讼管辖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对一定范围涉外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和各级各类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涉外诉讼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3、应诉管辖,即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而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专属管辖,即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而发生的诉讼,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三、涉外诉讼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

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要适用特别规定;

2、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3、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对管辖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4、以上法律或条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国际惯例和世界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来确定管辖权。

北京市涉外商事诉讼管辖的法院所给出的最终的诉讼结果对于双方都有着同样的约束作用的,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就裁定结果中的内容产生异议的都是可以申请进行进一步的上诉的,并且需要针对上诉的内容提供相应的补充证据材料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2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北京司法亲子鉴定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2024年7月鉴定)
    北京司法亲子鉴定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这一结论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一、鉴定类型与法律效力司法亲子鉴定与个人亲子鉴定在法律效力上存在显著差异。司法亲子鉴定是由司法机关或公证处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的,其鉴定过程和结果均受到法律机构的认证和监管。因此,这种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使用。相比之下,个人亲子鉴定虽然可以从科学角度为当事人提供亲子关系的判断,但由于其鉴定过程和结果没有得到法律机构的认证和监管,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二、法律依据从现有的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来看,有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表明亲子鉴定机构出具的具有司法效力的鉴定报告可以作为法定证据使用。这些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确保了司法亲子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力,使其能够在法律程序中发挥重要作用。三、司法亲子鉴定的特点公正性:司法亲子鉴定由司法机关或公证处委托进行,确保了鉴定过程的公正性。准确性:鉴定机构通常具备先进的设备和专业的技
    2024-07-04
    364人看过
  •  合同中关于诉讼管辖的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其管辖范围不一定全部有效。如果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争议纠纷由用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可能会给劳动者带来明显的不便。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该约定管辖无效,而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其管辖范围不一定全部有效。如果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争议纠纷由用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可能会给劳动者带来明显的不便。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该约定管辖无效,而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 劳 动 法 】 用 人 单 位 与 劳 动 者 关 于 劳 动 争 议 管 辖 的 约 定 是 否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然而,关于劳动争议管辖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的管辖约定。
    2023-09-04
    432人看过
  • 涉外离婚的诉讼管辖可以约定法院管辖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我国处理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总的原则是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或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但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另外又有如下一些具体规定:一、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二、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中国公民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人在其本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耆宿,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四、配偶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
    2023-06-14
    119人看过
  • 仲裁结果的法律效力由什么法院管辖
    仲裁结果的法律效力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审理撤销、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实际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仲裁机构作出说明或者向相关仲裁机构调阅仲裁案卷。人民法院在办理涉及仲裁的案件过程中作出的裁定,可以送相关的仲裁机构。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有哪些?1、仲裁申请执行书;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
    2023-04-01
    105人看过
  • 北京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有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有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6)对被劳动教
    2023-04-27
    291人看过
  • 涉外诉讼管辖的重要性
    合同诉讼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因涉外合同的履行、条文释义及其他方面发生争议,而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法》对涉外诉讼的送达、审理时限都做出了特殊的规定,因此对涉外诉讼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以及管辖应当格外的关注,否则就可能贻误战机,甚至不合同诉讼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因涉外合同的履行、条文释义及其他方面发生争议,而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法》对涉外诉讼的送达、审理时限都做出了特殊的规定,因此对涉外诉讼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以及管辖应当格外的关注,否则就可能贻误战机,甚至不得不自动退出本由自己启动诉讼。我们的一个客户是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方股东(B)。若干年前,该公司的董事长(亦为委托方的董事长)为解决公司资金短缺的燃煤之急,在未经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下出售了公司的商标权,获得了对价的同时,亦得到了该公司(A)的资金资助。另外,A公司授权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无偿使用商标。今
    2023-06-08
    405人看过
  •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管辖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使用一般地域管辖,诉讼因素涉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项引起纠纷的诉讼统称为涉外民事诉讼。此类案件的管辖规定有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有特别法则按特别法处理。一、什么是涉外合同的界定何谓涉外因素,以往的司法实践一般根据《民通意见》第178条的规定从民事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主体、法律事实和客体)角度予以考查。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个要素涉外,即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1992】22号,以下简称《民诉意见》)对涉外因素的构成标准与《民通意见》保持了一致,其中第304条从程序法的角度对如何认定涉外民事案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亦即只要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中一个要素涉外,即属涉外民事案件。作为我国第一部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的单行法。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适用法》对如
    2023-03-08
    345人看过
  • 加强涉外商事案件诉讼管辖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外商事案件诉讼管辖工作的通知(法[2004]2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3月1日法释[2002]5号《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以来,各地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建立了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新格局,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涉外商事法官素质,为应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所面临的挑战作出了较大贡献。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防止涉外商事案件流失,培育并充分利用司法资源,不断提高涉外商事审判能力,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通知如下:一、受理边境贸易纠纷案件法院的上诉审中级人民法院,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的上诉审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其他中级人民法院,需要指定管辖一审涉外商事案件的,由其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报请
    2023-06-06
    282人看过
  • 我国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制度的特点
    从成文法角度来考察,中国国际私法未采用法典化的立法模式,国际私法中的冲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分别以不同的法律为载体。与冲突法规范相比,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起步早,相应的法律规范更为完备。第一,我国基本上是以行政区划所确定的地域来划分涉外民商事诉讼的管辖权。具体而言,我国现行法律确定的地域管辖的根据以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主,并辅以标的物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法律事实发生地。第二,我国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采用专章式的立法模式。我国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未采用法典化的立法模式,民事诉讼法第1编第2章与第4编第25章分别对管辖权制度的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作出专章规定,《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2章则对海事诉讼管辖权的特别规定作出专章规定。第三,在构建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制度的过程中积极参与民商事管辖权国际统一化的进程。从我国国际私法的总体发展来看,我国对于冲突法层面的国际立法态度较为消极,至今尚未参加或
    2023-06-05
    474人看过
  • 北京涉外离婚案件管辖问题的探讨
    一般情况下,被告在中国有住所及原告是中国人或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离婚案件,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其定居国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要让婚姻缔结地或国籍所属国的法院管辖该案件。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涉外离婚案件,中国法院也可以受理。怎么确定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涉外离婚管辖权的确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诉讼离婚的,适用法院地法律,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管辖,对在国内无居住地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此条规定,原告是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被告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
    2023-07-02
    333人看过
  • 北京市旅游涉外定点商店管理试行办法
    为加强北京地区旅游商品销售市场的管理,保障国内外旅游者的合法利益,维护北京旅游商品的良好信誉,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对旅游涉外商店实行定点管理,并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地区旅游商品销售市场的管理,保障国内外旅游者的合法利益,维护北京旅游商品的良好信誉,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对旅游涉外商店实行定点管理,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作为全市旅游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第三条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向被批准的旅游涉外定点商店颁发定点证书和定点标志牌。第四条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批准为旅游涉外定点商店的,可以接待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散客)。第二章旅游涉外定点商店应具备的条件第五条经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审核,领取《旅游接待合格证》,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登记注册的企业。第六条企业经济性质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是相当
    2023-06-05
    374人看过
  • 法院管辖权刑事诉讼涉外仲裁合理吗?
    法院管辖权刑事诉讼涉外仲裁是合理的。涉外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涉外仲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居中决断的制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一经制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一、涉外仲裁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具有涉外性。涉外仲裁含有涉外因素,这是它同国内仲裁的主要区别所在。其涉外性决定了它比国内仲裁更加灵活,并受到国际公约、惯例及协议规范。(2)具有自治性。涉外仲裁是以当事人的自愿和协议为基础的。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事项、仲裁地点、仲裁的组织形式、仲裁员、仲裁程序和仲裁所适用的实体法。(3)具有民间性。涉外仲裁仲裁者,特别是仲裁机构,一般都是非国家机关或非官方机构。这种民间性对那些对官方机构不信任的当事人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4)具有中立性。在涉外仲裁中,尽管仲裁人或仲裁机构是当事
    2023-06-23
    340人看过
  • 涉外海事海商法院管辖有几种?
    一、涉外海事海商法院管辖有几种?1、管辖地域海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海事事实发生地为标准,同时考虑被告住所地而确定的管辖。除共同海损、救助报酬等个别类型案件外,大多数海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的案件,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海事案件所具有的涉外因素多、涉及面广、专业技术性强、诉讼标的流动等特点,决定了只有对大多数海事案件适用特殊地域管辖,才能更加科学高效地解决海事纠纷,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鉴此,《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6条第2款对海事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辖作出了较民事诉讼法更为详尽的规定。2、专属管辖海事诉讼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特定的海事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海事法院管辖。海事诉讼专属管辖具有很强的排他性,既排除外国法院的管辖权,也排除非海事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而且还排除了国内其他海事法院的管辖权。3、协议管辖海事诉讼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约定由某一法院对
    2023-06-02
    236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涉外管辖程序具体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的涉外管辖程序包括:一、中国人在我国境内对外国人的犯罪案件,其审判管辖,应当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2、外国人在我国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处理。新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包括哪些是实体性规则,主要是对非法证据特别是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1、突出非法言词证据——非法证据,除了非法言词证据,还有非法实物证据。现有司法解释对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有原则规定,非法实物证据情况复杂,难以作出一概禁止的一般性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主要是对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操作规程作出了规范。2、是突出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非法言词证据包括实体违法,如以刑讯逼供取得口供;程序违法,如侦查人员违反规定单人取证。对于程序违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实践中一般均应补正、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第1条、第2条明确规定,以刑讯逼供等非法
    2023-08-16
    35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特殊管辖涉外民事诉讼有什么法律约束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4
      涉外民事诉讼的特殊管辖规则: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国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地的法院管辖;因在中国履行涉外合同的诉讼,由中国法院管辖,当事人不得以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的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
    • 涉外诉讼的管辖,涉外离婚诉讼的起诉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些规定,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出离婚诉讼都由原
    • 涉外诉讼离婚如何适用法律,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04
      涉外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因此,如果涉外离婚是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原则有哪些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方式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世界各国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主要是考虑具体案件同本国必须具有某种联系因素或连结因素。由于各国强调的联系因素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的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属地管辖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行使管辖权联系因素而形成的原则。具体说,在涉外民事诉讼中,诉讼当事人的住所、或其财产、或诉讼标的物、或产生争执的法律关系
    • 北京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具体有如何的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29
      离婚起诉管辖法院1、根据民诉法第23条第(四)项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配偶是军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精神,此情况分为: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北京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