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显低价转让股权合法吗
低价转让股权的行为是不一定合法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是有限制的。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以不符合规定的低价转让是不合法的。
2、非国有股权转让(民营企业)的价格没有限制,不涉及可能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股权转让的价格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当事人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申报税款。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二、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不同于股权转让的效力;
2、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仅确定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取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
3、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期间,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将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具体表现为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公司股权转让事实和要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应当注意将拟受让方及拟转让价格条件告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和公司其他股东应当在30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未足额出资的,应当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转让方以转让股权的价款补足出资;
6、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转让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可以请求名义股东按照约定赔偿股权转让遭受的损失,人民法院对此予以支持。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解,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无论是哪一种股权转让方式,后续都需要进行变更登记。同时,在转让私营企业股权的时候,转让价格一般是按照当事人协商约定进行的,此时没有最低价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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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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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税务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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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可以比原来的价格低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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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明显偏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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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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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股权转让费率明显偏低?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7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出售房地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者取得股权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在相同或者类似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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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9以下情形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1、股权转让收入明显低于公司成立时的出资额; 2、股权转让收入明显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 3、股权转让收入明显低于专业机构的评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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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算显名股东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2显名股东转让股权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即为有效,否则无效。显名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的,受让人受让股权时是善意且显名股东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已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受让人取得股权。但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显名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受让人去的股权是是非善意的,则股权转让无效。 在代持股协议中,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利较容易收到侵害。显名股东因拥有工商登记的权利外观,处分实际出资人的股权较为容易,实际出资人若想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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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转让股权能否拒绝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1你所咨询的问题牵涉很多法律问题,一是国有企业改制,改制方式,二是国有土地在改制中政府批复。三是公司改制后股东权益保护,四是股权转让对价和转让方式。一般来讲,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折抵债务和职工买断工龄补偿后,国有资产消失。新改制的企业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一切权利归公司股东。股东是否对外转让股权,转让价格应该是股东自主决定,政府无权干涉。政府强迫公司股东以低价转让股份给国资委,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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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是低价股权转让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5主管税务机关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