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09:21:21 191 人看过

单位签劳动合同前应注意:

1、注意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2、应当对劳动者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是否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的疾病。

3、应当对劳动者与之前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终结以及是否存在劳动经济纠纷进行询问和调查。

一、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误区?

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下列误区:1、临时工是要签劳动合同的。其实,临时工是我国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前,与固定工相对应的概念。《劳动法》颁布实施后,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都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试用期内也要签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就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但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不是由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制定的,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才具有合法的约束力,而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规章制度则不具有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仅仅根据劳动者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就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而是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情节严重时,用人单位才可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里的“重大损害”一般由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同时,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领取其他用人单位的工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构成严重影响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形,同样可能发生在劳动者身上,当劳动者有这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已经不能再从事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三、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只有存在下列情况时,单位才可以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存在下列过失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单位因下列无过错情形辞退劳动者: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单位因下列原因需要裁员的: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新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必须注意的事项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必须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应当注意试用期的期限是否符合法定期限。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续签的过程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强迫另一方当事人与其续签。2、属于可续签的劳动合同只限于一定范围内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就业许可证期限已满的外国人劳动合同、已满8年的农民定期轮换工劳动合同、
    2023-07-04
    311人看过
  • 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要进行鉴证?应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深圳市审批登记制度若干规定》(深府[2001]105号)的规定,劳动合同鉴证已经于2001年11月1日被取消,劳动合同经单位法宝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员工签字后生效,不需到劳动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劳动合同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签订;(2)合同内容应当完整清楚,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须约定的条款;(3)双方协商约定的条款,如试用期、违约金、培训费用的支付与赔偿、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更换工作岗位、调整薪酬待遇等内容,员工应考虑成熟,在自己能接受的情况下再签订;(4)不要签订空白劳动合同,避免
    2023-06-10
    277人看过
  • 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应负全责
    一、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应负全责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应负全责。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二、劳动合同应约定的条款是什么劳动合同应约定的条款是: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
    2023-04-25
    452人看过
  • 单位签劳务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按照法律条约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的义务,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是违法的行为而且付出的代价更大。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签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法律依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
    2023-03-29
    437人看过
  • 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上单位应该盖的是什么章?
    一、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上单位应该盖的是什么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通常盖公章或盖合同章,劳动合同盖公章和合同章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有合同专用章,小公司没有专门设定合同章,用公司公章代替。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后,签字盖章后生效。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
    2023-04-26
    219人看过
  • 什么是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内容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1、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为劳动者需特别注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不要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2、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向用人单位索要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文本并保存,一旦发生,将成为重要证据。3、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按实际工资标准支付双倍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次,《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相应的规定: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
    2023-07-23
    6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劳务合同单位与个人签订应注意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8
      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需注意以下事项:劳务人员基本情况;双方各自承担什么义务和责任;工资待遇、津贴、补助;劳动保护条件;外劳人员休假的安排;违约责任承担;中断合同的处理方法;纠纷的解决;其他。
    •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8
      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
    • 除名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注意什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注意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5
      除名是由企业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限,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注意什么 1、除名只是一种处理形式,不是行政处分。除名的一般条件,便是职工有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脱离工作岗位即旷工的。所谓旷工,是指职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缺勤。 2、劳动合同制工人因无故旷工超过法定期限被企业
    •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应当注意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该注意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09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