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政府公共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6:39:06 276 人看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政府公共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一月九日

政府公共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政府公共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规范工程款项的收支拨付程序和工程欠款抵顶的审批手续,明确主办和协办部门各自的管理责任,防止政府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资金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府公共项目及其建设资金的内涵

政府公共项目是指属政府资金投入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道路、桥梁、广场、公园、绿地、景点、大型雕塑等。公共项目建设资金包括政府划拨的财政性资金和政府规费抵顶资金。政府规费抵顶资金是指政府运用土地出让金、道路建设资金、市政配套费及有关规费抵顶工程欠款。

政府规费抵顶资金的主管部门是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金)、市政管理局(市政配套费、道路建设资金),其他行政性规费其主管部门是持收费许可证的收费单位。

二、公共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一)政府下达的公共项目建设任务,按职能分工和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明确公共项目建设的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必须代表政府作为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按项目建设程序要求,牵头组织公共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二)公共项目建设的协办单位,必须根据主办单位在组织施工中的需要,及时做好协助工作,密切配合。

(三)公共项目建设允许投资主体多元化,多种经济成份投资建设公共项目。

三、公共项目建设资金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价的确定。公共项目建设工程按规定进入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由主办单位委托有招标代理资质及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及编制工程标底,送招标主管部门及造价主管机构审定后进行招标,以中标价确定合同承包价。

(二)工程量的监控。公共项目工程经招投标后,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理部门凭中标的工程量实行控制。如工程量超出预算或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审计的,必须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后才能结算。必须严格项目监管,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工程款拨付管理。公共项目建设执行如下拨款程序:

1、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填写“公共建设项目资金申请表”,由管理部门、施工单位、财务总监和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送市财政局审核,由市财政局报市政府审批。

2、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示,由市财政局拨款到施工单位并抄送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工程完工,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将工程资料报市财政局进行结算审核。

(四)政府规费抵顶资金的管理。公共项目建设需用政府规费抵顶资金时,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由项目投资商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抵顶资金的申请。项目投资商提出抵顶资金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公共项目建设的市政府文件、有关投资建设的批文。

(2)经监理公司签证的工程量(未结算的工程),经市财政局预结算审核中心审核定案的通知书(已结算的工程)。

(3)有关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和审结情况。

(4)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及尚欠工程款等财务证明材料。

(5)政府规费抵顶资金的主管部门核定的抵顶数额证明书。

2、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向市财政局提出要求审核抵顶资金的函。

3、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提出抵顶资金的报告。

4、市政府将抵顶资金的批复文件发至市财政局,再由市财政局转发至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和政府规费抵顶资金主管部门。

5、各政府规费抵顶资金主管部门凭市财政局转发市政府的批复文件,核实收费额并出具证件材料,送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抵顶工程建设资金。抵顶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

6、在项目投资商具备抵顶条件时,相关部门必须在5天内办结,不得积压,逾期不办结的追究有关人员及主管部门责任。

四、监督检查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区公共项目工程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共项目工程进行检查,如发现在市政府拨付的建设资金账务不清或流失,或已运用政府规费抵顶但不在账务上抵减工程欠款的,要及时纠正或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深圳市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部门:广东省深圳市交通局发布文号: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5年9月6日)深交〔2005〕565号为加强政府投资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改进政府投资公路项目建设实施方式,规范建设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本市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改进政府投资公路项目建设实施方式,规范建设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建设项目是指市、区政府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包括公路、公路桥
    2023-06-07
    402人看过
  •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城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焦作市城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六月六日焦作市城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为搞好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城区建设重点项目管理制定如下办法:一、城建重点项目的条件市城建重点项目,是指对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改变城市面貌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如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卫设施、园林绿化等工程;功能性建设项目,如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等建筑工程;大型的商业、服务业设施,如宾馆、饭店和大型商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城建重点项目,但旧城改造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以及投资规模巨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住宅小区项目,经研究批准后亦可列入城建重点项目。二、城建重点项目申报程序(一)各城区人民政府、
    2023-06-10
    121人看过
  •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信用贷款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范围第三章项目的申报确定第四章项目管理第五章奖励和处罚第六章附则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文山州信用贷款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五年一月六日文山州信用贷款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为加强政府信用贷款项目管理,把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与国开行的融资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优质高效地完成我州政府信用贷款建设项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结合政府信用贷款的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用贷款项目是指拟用或已用州人民政府与国开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确定的信用贷款项目。第三条按州人民政府与国开行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成立“文山州信用建设合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州信用合作领导小组)作为项目的决策机构,
    2023-06-10
    450人看过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主管部门,有关重点项目单位:现将《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年八月六日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工作,保证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对投资和经济发展的有效拉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市政府决定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对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目标管理责任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单位是指对重点项目建设目标承担管理责任的单位,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主管部门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第三条目标管理项目1、目标管理项目的确定。目标管理项目是目标管理责任单位必须承担目标责任的项目,由二个部分组成:一是市级重点项目一律纳入目标管理范畴。市级重点项目每年确定一次,由市计委、前期办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各项目单位提报的项目进行汇
    2023-06-10
    205人看过
  •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3]3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我市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市计委是我市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投资项目登记备案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并综合全市投资项目信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管理权限的复函》(粤办函[2003]247号)精神,在省的审批权限内,市计委办理市属单位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登记备案;区、县级市发展计划部门办理区、县级市属单位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登记备案,办理权限不得向下再放;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和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由所在开发区的投资计划部门集中
    2023-04-22
    201人看过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重大建设项目督查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重大建设项目督查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五年六月五日嘉兴市重大建设项目督查办法第一条为全面推进我市“项目推进年”活动,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根据《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2001]136号)、《嘉兴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嘉政发[1996]51号)、《嘉兴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嘉政发[2003]42号)和《嘉兴市项目推进年活动考核办法》(嘉政发[2004]72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嘉兴市行政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重大建设项目,是指经省、市政府批准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统称重大建设项目)。第四条市发改委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
    2023-06-10
    209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规定的通知
    现将《重庆市加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加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规定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投资管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会计室在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含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下同),制定本规定。一、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办理项目审批手续,不得边报批、边设计、边施工,严格控制项目概算,提高投资效益。二、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按下列程序:(一)编制项目建议书上报审批;(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三)编制初步设计上报审批;(四)进行开工前审计或资金来源审计验证后批准开工建设。三、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业主制或由业主委托有资格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必须委托有资格的设施单位编制。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控制项目概算、编制
    2023-04-22
    310人看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山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委、办、厅、局:为了促进山区农田水利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善贫困山区的基本生产条件,省政府决定在全省17个地、州、市分期分批扶持山区贫困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将《云南省山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云南省山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我省广大山区农业生产条件差,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一直困扰着山区经济的发展。要从根本上解决山区贫困问题,必须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入手,在农田水利建设上下功夫,把治山、治水、改土与科技兴农结合起来,山区的脱贫致富才有希望。为此省政府决定在17个地州市分期分批扶持山区贫困乡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在坚持以乡村农民投劳、投料、集资为主体的前提下,省每年每乡投资30万元,地县配套30万元,连续用3年时间在每个扶持乡建成一万亩左右旱涝保收基本农田(地)。为确保计划的实施并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必须实行项
    2023-04-22
    173人看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使用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娄底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为用好国家财政发债筹集的预算内专项资金,尽快发挥投资效益,省计委、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南省使用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执行。为扩大内需,开拓市场,确保今年国民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国家增加对农林水利、交通通信、城市环保和城市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国家直属储备粮库、经济适用住宅等6个方面的投入,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前国内国际经济环境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抓出实效,确保今年我省国民经济各项任务的完成。湖南省使用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为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用好国家财政发债筹集的预算内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尽快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特制定本规定。一、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林水利、交通通信、城市环保与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国家直属
    2023-06-10
    305人看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现将《甘肃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对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稽察。第三条省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由省政府领导,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设立甘肃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稽察办),具体负责项目稽察工作。第四条重大项目稽察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省重大建设项目是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
    2023-06-10
    391人看过
  •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文号:五府〔2006〕42号发布日期:2006-10-24执行日期:2006-10-2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五指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五指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接受市审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是指以财政性资金和其他政府资源投资或者以财政担保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第三条审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对基本建设项目,预(
    2023-06-07
    273人看过
  • 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现就加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建设资金总量平衡(一)政府以本级财力(含各类基金、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投入或政府统一组织借贷等融资投入的基础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确保收支平衡。市计划、财政、建设、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总量平衡、规范运作、各司其职、高效务实”的原则,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二)每年下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城市近期重点建设规划,由市各相关专业部门提出下年度建设项目,由市计划、财政部门牵头,对建设项目进行汇总、审核、论证,平衡项目和资金安排,形成市本级下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包括建设项目资金预算)总计划草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后执行。(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
    2023-06-10
    122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环境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环境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外商投资环境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外商投资环境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强对外商投资环境建设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补助资金的来源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上缴中央财政预算的中央级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收入,本年度的支出预算以上年实际上缴中央财政的收入为依据据实安排。第三条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遵守公正受理、突出重点、专款专用、讲究实效的原则。第四条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的补偿、拆迁、安置及为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相关的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水平等
    2023-06-10
    368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费〔1996〕29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经国务院批准取消的48项建设项目收费全部取消,同时废止教育设施配套费、施工企业使用临时工调配费、自来水立表费。二、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可根据国家和本通知的规定,将本地区名称相同或不同但性质相同的收费项目一并取消。三、凡国家和市政府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停止收费。各收费单位应主动到当地物价部门注销收费许可证。对以任何理由顶着不办者,各级物价、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应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的责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建设项目乱收费问题越
    2023-06-10
    34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印发《怀化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2条规定如何定如何?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1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在市政府信息网和投标监管网上公布。(一)施工单位有转包、资质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的;(二)现场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与中标承诺不一致的;(三)投标文件承诺的大型机械设备没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四)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串通,欺骗、隐瞒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及虚假工程量或工程造价的;(五)违反规定,不按照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有什么规定条有什么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4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维护管理部门办理管理移交手续;需要办理产权登记的,应当事先办理产权登记。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经财政部门对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批复后移交,并接受审计部门审计。
    • 关于农业开发项目建设的资金管理办法59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4
      省级农发机构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 公路建设项目公示通知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2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可以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 什么是政府投资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7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中心的建设项目包括(1)所有预算内的投资资金、特别建设基金、政府借款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2)没有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审计机构对定金规定的建设项目总预算或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结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结算、依法审计监督的定金规定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