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构成强奸罪的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9:16:32 91 人看过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奸罪的主体是14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当中,有两类人需要单独考察:一是妇女,即妇女能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能否成为强奸罪的实行犯;二是丈夫,即丈夫强奸妻子是否构成强奸罪.

1、妇女:让我们先来看妇女

女能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理论界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强奸罪的主体只能是男子,妇女只能是强奸罪的受害人,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第二种观点认

为,妇女在通常情况下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是在共同犯罪中,妇女可能因为教唆或帮助强奸而成为强奸罪的共犯。不过,由于妇女不能单独实施直接的性侵犯

行为,所以只能成为教唆犯或帮助犯,而不能成为实行犯。

我认为,上述两种观点都是值得商榷的。在我看来,妇女不仅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和

帮助犯,而且完全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实行犯。首先,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虽然强奸一词在词典中的解释是“男子使用暴力与女子性交”,这种解

释直接排除了女子成为强奸罪主体的可能性,但这只是针对单独犯罪而言的,在共同犯罪中,因为“部分行为共同负责”的特殊要求,妇女是可能成为强奸罪的教唆

犯和帮助犯的。例如,母亲教唆姘夫强奸自己的女儿,母亲构成强奸罪的教唆犯;妻子帮助丈夫强奸自己的同事,妻子构成强奸罪的帮助犯。其次,妇女可以成为强

奸罪的实行犯。强奸罪与抢劫罪一样,是复合行为犯,其实行行为包括两个有机组成部分,一是强制行为,如捆绑、殴打等,二是奸淫行为。虽然没有奸淫行为,但

只要有强制行为,也同样属于实行行为,妇女虽然不能实施奸淫行为,但完全可以实施强制行为。如在丈夫强奸的过程中,妻子为了排除被害人的反抗,按住被害人

手脚的行为,就是典型的实行行为。在上述情形中,妻子应该构成强奸罪的实行犯。

对此,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他们认为,强奸罪的实行行为有

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实行行为包括强制行为和奸淫行为,而狭义的实行行为仅限于奸淫行为。对于强奸罪而言,只有奸淫行为才是核心行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

实行行为,所以妇女仅强制而没有奸淫的行为不属于真正意义的实行行为,妇女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实行犯。

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有问题的:第一,缺

乏理论根据。根据我国通行的刑法理论,实行行为就是指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强奸罪的构成要件行为既包括奸淫,也包括强制,两者都是强奸罪实行行为的必

要组成部分,现在别出心裁地将实行行为划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没有理论依据。第二,背离司法实践。司法实践中,强奸罪着手的认定,主要以强制行为的实施为标

志,而按照这种狭义的实行行为说,即使强制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只要奸淫行为还没有实施的就不属于未遂,这与司法实践的通行做法相左。

在我看

来,这些学者之所以竭力否定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实行犯,是因为他们始终不能接受这样一个结论:妇女可以对妇女实施奸淫。其实我们知道,肯定妇女可以成为

强奸罪的实行犯与肯定妇女可以直接奸淫妇女是两码事。从生理上看,妇女不具有奸淫妇女的可能性,这一点谁都知道,但这并不妨碍她们成为实行犯。

2、丈夫:我们接着来看丈夫

夫和妻子之间因为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性行为的发生往往不需要强制,所以一般情况下丈夫不能成为强奸妻子的主体,但不能排除特殊情况的存在。在我国刑法

中,丈夫可否成为强奸其妻子的主体,未有明确规定。传统的刑法理论一般认为,丈夫不能成为强奸妻子的主体;以往的刑事审判实践,也多倾向于否定丈夫可以成

为强奸妻子的主体。

婚内强奸能否构成犯罪呢?我们不妨来看看刑法的规定。现行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构成强奸罪。根据该规定,理论界认为强奸罪的本质特征有两个:一是手段的强制性,二是对妇女意志的违反性。婚内强奸行为,手段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所以要认

定其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要确认其违背妇女(也就是妻子)的意志。那么,婚内强奸行为是否违背妻子的意志呢?

反对婚内强奸构成犯罪的人认为不违背妻子的意志,理由是:婚姻关系的成立意味着妻子已经概括性地同意与丈夫发生性行为,只要婚姻关系并没有从法律上解除,这种同意就始终有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负有与丈夫发生性行为的义务。

我认为,这种说法值得商榷:第一,合法婚姻关系的成立虽然可以推出妻子概括性的同意与丈夫发生性行为,但并不能推出妻子在任何情况下都同意与丈夫发生性行

为。第二,合法婚姻关系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妻子只负有与丈夫发生性行为的义务而没有拒绝与丈夫发生性行为的权利。第三,如果概括性的同意不等于任何情况下都

同意,如果妻子具有拒绝与丈夫发生性行为的权利,那么在妻子拒绝与丈夫发生性行为时,丈夫的强制性行为就应该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既然有强制行为,又违背

妇女意志,就完全符合了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定强奸罪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有人担心:(1)妻子总是拒绝与丈夫发生性行为,怎么办?(2)妻

子诬告陷害丈夫强奸,怎么办?(3)定丈夫强奸罪破坏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怎么办?我认为,首先,如果承认妻子有拒绝与丈夫发生性行为的权利,那么丈夫在

妻子总是拒绝的情况下就不能强制,而只能向法院申请离婚。这可以类比,妻子拒绝生育,丈夫可以离婚再结婚。你不愿生孩子我再找人生,同理,你不愿实施性行

为我再找他人实施。其次,定罪量刑是以事实为根据的,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司法机关不会单凭妻子的一面之辞就定丈夫强奸罪的。而且刑法中还有诬告陷害

罪,如果妻子蓄意诬告陷害丈夫,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最后,如果说定丈夫强奸罪破坏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那么放任丈夫强暴妻子就不会破坏家庭和社会的稳

定吗?同时,我认为,可以考虑将婚内强奸规定为亲告罪,将告诉权赋予妻子。如果妻子不告诉,说明婚姻关系尚可以维持;如果妻子告诉,说明婚姻关系已经破

裂,勉强维持没有意义。

因此,我认为,在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尤其是在双方已经分居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判决离婚但判决尚未生效之时,丈夫强行与

妻子发生性行为的,都应认定为强奸罪。在合法婚姻存续的其他时间内,如果丈夫严重违背妻子意志,采用暴力等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妻子提出控告的,也

应认定为强奸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2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分居相关文章
  • 哪些人可以构成逃税罪主体
    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没有纳税义务的公民,如与纳税、扣缴义务人相互勾结,为偷税犯罪提供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以其他手段共同实施偷税行为的,应以偷税共犯论处。税务工作人员构成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一、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
    2023-03-03
    223人看过
  •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一、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2)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同时,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
    2023-04-18
    346人看过
  • 女人可以犯强奸罪吗,强奸罪主体能是女性吗
    一、女人可以犯强奸罪吗一般而言,妇女相对于男子而言,在身体上是处于弱者的地位,又由于性行为的特殊性,妇女强奸男子成本高得多,所以妇女的强奸动机远不如男子强烈。此外,“妇女强奸男子在社会范围内造成的危害后果也似乎不太严重”,至少,受害男子没有因遭受强奸而受孕的顾虑。再有,妇女强奸者不可能对被强奸者使用太多的暴力,因为她要完成强奸还需要被强奸者生理意义上的一种最低限度的“同意”,而男子强奸者则几乎不受这种限制,但也不能在实施强奸之前消耗过多的体力,否则同样难以完成完全强奸行为。妇女不能独立构成强奸罪的主体,只是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或帮助犯,但妇女不可能在强奸的共同犯罪中以实行犯的身份参与共同犯罪。也就是说,妇女虽然不能单独构成强奸罪,但可以在共犯的场合,作为帮助犯、教唆犯等参加到强奸行为,也可以成为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二、强奸罪的主体可以是女性吗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
    2023-04-15
    273人看过
  • 强奸罪主体可以是女吗
    强奸罪的主体是否可以是女性1、可以成为强奸的共犯。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2、中国刑法给强奸罪下的定义,是一种典型的传统定义。其特征首先是,强奸是指强行发生性交。中国法律没有对“性交”的含义作出规定。在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中,一般认为,强奸罪中的“性交”是指生殖器交合。其次,犯罪被害人只能是女性。这是明文规定的。再次,强行性交行为的具体实施者只能是男性。不过,女性还是能够作为强奸罪的主体的,只是不能作为实行犯,而只能作为起组织、辅助或者教唆作用的共犯而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3、虽然我国尚没有规定女性可作为强奸罪的实行犯,但在世界范围内很多国家已对此有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受害人也不限于女性,使犯罪主体和犯罪对象的外延都得到了扩张。在社会变化加速的今天,各类犯罪行为的形式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相信我国刑法在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和犯罪对象上的规定也会
    2023-06-03
    470人看过
  •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构成强奸罪
    一、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构成强奸罪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所谓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胁迫的核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强行奸淫的意图。既可以直接对妇女进行威胁,也可以通过第三者进行威胁,既可以是口头胁迫,也可以是书面胁迫,既可以以暴力进行威胁,如持刀胁迫,也可以以非暴力进
    2023-04-15
    144人看过
  • 强奸罪的主体可以是女性吗
    妇女不能独立构成强奸罪的主体,只是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或帮助犯,但妇女不可能在强奸的共同犯罪中以实行犯的身份参与共同犯罪。也就是说,妇女虽然不能单独构成强奸罪,但可以在共犯的场合,作为帮助犯、教唆犯等参加到强奸行为,也可以成为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一、共同犯罪的定义共同犯罪是指数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形和现象。而共犯有时指加功于他人犯罪者,是与正犯相对应的概念。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有在理论上承认片面有形帮助犯的余地。在立法上对片面帮助犯的刑事责任予以规定,有利于处理现实中存在的此类危害行为。而所谓片面的共同正犯,实际生活中很难发生,即使出现,也可直接依单独实行犯论处。二、教唆犯和间接正犯的区别间接正犯又可以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它包括以下
    2023-03-14
    407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居
    词条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在法定分居情... 更多>

    #分居
    相关咨询
    • 哪些行为可以构成强奸罪,强奸罪的具体犯罪手段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9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时,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一)“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
    • 强奸罪的概念、犯罪构成以及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1、强奸罪的犯罪构成:(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
    • 强奸罪的具体犯罪构成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0
      强奸罪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
    • 强奸人尸体是否构成强奸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10
      1、强奸尸体的行为是不构成强奸罪的,其仅能构成《刑法》中的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适用的处罚标准为: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什么行为构成强奸罪的主体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0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1]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