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农用车“肢解”倒卖获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09:24:44 308 人看过

南充市南部县一男子用平口改刀盗窃农用车一辆,驾驶到阆中市将其拆解倒卖,终难逃法网,获有期徒刑4年。

2014年4月11日晚上,钟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在家拿了一把平口改刀遂出门而去,步行至南部县YY镇一XX加工厂路口,看到一辆蓝骏牌农用车,便用平口改刀撬开了该农用车车门,将其盗窃,随即驾驶该车开往阆中市境内,并将车牌拆卸后丢弃在嘉陵江边。

第二天上午,钟旭将盗来的农用车车厢挡板拆卸后,以385元人民币出售给阆中市一经营废旧物品回收站老板。当日下午两点左右,钟旭将该车停放在阆中市另一废旧物品回收站院内,并找来该店老板将车厢地板气割拆卸后并出售,获利430元。下午3点时,钟旭将该农用车开到阆中市巴巴寺停车场内,又把两个液压油缸和液压油箱拆卸下来,并出售给经营液压修理店的老板,并获利300元。

4月12日下午七点左右,钟旭继续驾驶盗窃来的这辆被拆卸了的农用货车穿梭在阆中市,当行驶在阆中市沙溪办事处洞子口村的公路上时,被公安机关挡获,并追回了车辆和拆卸的车辆部件。2014年8月,南充市南部县人民法院判钟旭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违法所得1142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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