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认购书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1:53:14 254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因此,如果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包含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所有内容,而且开发商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那么,商品房认购书就等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如何确认需要签订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该咋处理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如何处理在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下:一方面有权人可以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追认权的行使一般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另一方面,对合同相对人的利益也不能不予保护,为求得平衡,法律赋予相对人两项权利,即催告权与撤销权。所谓“催告”是指相对人要求追认权在一定时间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该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追认权人对催告过期不作答复,则视为拒绝追认。所谓“撤销”,是指相对人在追认权人对合同未予追认前消灭该合同效力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2023-07-03
    477人看过
  • 怎样签订购房合同才有效?——分享有效的购房合同签订技巧
    (1)房产产权性质、质量。(2)购房价位与付款方式。如果是分期分款的,还应注明每一期的缴款时间。(3)房屋面积。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在签订合同前,应详细了解房屋的公摊面积标准及其主要构成,及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4)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具体的交房时间,切勿使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5)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签购房合同应着重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一)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卖方未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应责成卖方首先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金。(二)标的及质量条款。要问明所要买的商品房位于何处何路几号几层,是砖混结构还是砖木结构,朝向如何建筑面积及居住面积各为多少(三)价款及支付条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每平方米价格,如果包括其他费用(如水暖、煤气的初装费等)应一并列明;该房款是一次付清
    2023-07-03
    305人看过
  • 购房须知:如何签订认购书?
    购房者在确立购房意向之后,一般都要与售楼处的销售经理建立联系,在双方初步意向达成一致后,销售经理都会向购房者出示该公司的认购书,并按认购书要求购房者签订并交纳定金或预付款。购房者应认真、仔细地审阅认购书,并向销售经理索取有关房屋的宣传资料及有关文件,在问清楚房屋建筑的进展情况后,有条件的还应实地考察一下。在此基础上,购房者可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或预付款,定金各开发商定的标准不一,几千到几万的都有,一般与商品房价格成正比。认购书一般包括以下基本条款:(l)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卖方,即发展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有的开发商将销售工作完全委托给一个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代理。因此购房者购房时应弄清楚与之签约的销售经理是哪个公司的,如属于中介代理销售,应注意在合同中表明其代理关系;买方,即认购方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代理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代理律师姓名、电话;
    2023-06-10
    261人看过
  • 购房者应慎重签订认购书
    认购书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因此,如果可能,购房者在确定要购买商品房后,最好不签认购书而直接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通常认为是具有意向书性质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1、开发商、购房人或者代理人的相关情况;2、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3、房屋的价款;4、付款方式;5、房屋的交付;6、定金条款;7、违约责任等内容。同时还需要双方的签字盖章。按照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约定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开发商没有按照认购书约定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开发商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约定的条件,如房款、房号、面积等内容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笔者建议购房者慎重应当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如需签订认购书,应注
    2023-04-22
    395人看过
  • 未签认购书退订金吗
    缔约过失责任
    一、未签认购书退订金吗关于购房定金,在消费者还未与房地产公司达成购买协议的情况下,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有如下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此规定可以知道,并不是所有订立认购协议后未能订立购房合同的购房定金都是不退的。因为商品房合同条款不是由开发商单方说了算,必须经购房者同意,就是说购房者也有权利提条件,交易的双方是对等的。既然是因为双方的原因不能达成一致,实质上就是开发商的条件购房者不答应,而购房者的条件开发商也不答应,所以既不能归责于购房者一方,也不能归责于开发商一方,自然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了。所以,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未能签订购房合同,并不是购房者单方面的责任,房地产公司也有责任,购房者并未违约。对此,法律人士提醒购房者注意:如
    2023-06-04
    157人看过
  • 限购后签订合同有效吗
    一、限购后签订合同有效吗合同的有效需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买卖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三是合同内容不存在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限购政策带来的后果是购买方的履行不能,并不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即买卖合同依然合法有效,只是因购买方的履行不能可能会被解除。二、借名购房的法律风险1、难以取得房屋产权的风险。一旦名义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要求实际购房人腾房。因为房产证等上面登记的是出名人,因而在没有其它有力反证时,出名人更有利于得到房屋产权。要是自己已经交全房子的钱,那么接下来就会出现钱房两空的局面。2、房产被处理的风险。房屋被名义购房人擅自处分,实际购房人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要真出现这种事的,就等于吃了哑巴亏了,买的房要怎样弄都由房屋的名义人处分,实际购买人作出的处分处理就是无权处分了。3、购买经济适用房等特殊住房而不得的风
    2023-06-04
    93人看过
  • 买卖合同没有签订认购书可以退款吗
    并非所有未签订购房合同而交纳的定金都是不予退还的。定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一般是指,买受方(即购房者)因个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地点去签订购房合同。上述情形就是买受方违约,定金是不予退还的。由于商品房购买合同不是仅由一方确定,必须签订双方达成一致,也就是说交易双方权利对等,那么若买卖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则既不能归责于买受方,也不能归责于出卖方。根据上述规定,在此情形下卖方应全数退还定金。一、能要回定金的条件有能要回定金的条件为:1、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销售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定金,即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购买房屋,不签订销售合同,或者卖方违约,不出售房屋的,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买卖合同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3、如果买卖双方难以就买卖协议和补充协议达成协议,但未能签订合同,
    2023-02-04
    500人看过
  • 签了认购书迟迟不签合同
    认购书的约束力是有期限的,作为预约的认购书是为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而做的准备,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已经签订,或者因为协商不成而无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的,认购书都将终止其效力。实践中,开发商通常都是以认购人拒绝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为由,要求认购人承担违约责任。不能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是否为购房人的违约行为应当具体分析:第一,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之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则负有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就是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如果购房人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是因为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集体条款存在分歧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已认购的房屋时,购房者有权放弃认购房屋,开发商应在一定期限内全部返还购房者所交预付款或定金。第三,对于开发商不符合
    2023-03-31
    265人看过
  • 购房仅签预订协议书有没有效力
    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知识:购房合同签订流程首先购房者要先交首付,然后到开发商处领取购房凭证或纸质合同,在签订网签合同前购房者还要到银行验证个人征信,最后一步是购房者凭借网签合同和首付缴纳的收据到银行办理贷款。购房合同存在的问题1、购房者在缴纳首付款之后与网签之前可能还存在多签一份合同的情况。在无法确认购房者贷款是否能通过的前提下,开发企业收下首付款之后都会和购房者签订一份开发商自己的内部合同。这份合同通常不受法律保护,只是对购房者缴纳首付款提供文字上的证明而已。此时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的权益是无法受到国家保护的,因为此份内部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就已经不符
    2023-06-13
    412人看过
  • 认购合同定金付了多久?签订购房合同
    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后,何时签订购房合同没有规定,由购房人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与买受人订立书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法、总价、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五)交付条件和交付日期;(6)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承诺(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及相关权责;(8)公共配套建筑权属;(9)面积差异处理办法;(10)产权登记相关事项处理办法;(十一)争议解决办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023-05-31
    464人看过
  • 采购合同如何签订协议书
    1、审查采、供货双方的基本情况在采购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的真实身份。若出面签约的是某业务人员时要注意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委托证明,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别应注意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更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2、严格审核采购合同主要条文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一、采购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签订销售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一些有歧义、不合理的条款要和商家落实清楚。2、要求商家在销售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
    2023-03-17
    257人看过
  •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审查有效证书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一、买房子需要哪五证(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对于集体土地,国家是严禁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的。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对集体土地进行征用后,才可以将国有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进行开发。购房者在审查国有土地使用证时,要注意土地使用者的名称与开发商是否一致,是否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购房者还应注意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土地用途和年限,土地用途应为住宅(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另当别论),使用年限应是70年。(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开发商只有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明开发商所开发土
    2023-03-14
    491人看过
  • 签了认购书多久才能签购房合同
    签订认购书后多久签订购房合同主要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定,如双方当事人之间能够就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则以约定的时间为准。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一、购房意向金可以退吗可以退。购房意向金,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他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订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1、因为购房意向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方式,是由双方约定好的,不具备法律效力,是为了刺激买房者购房的积极性,而对买房者承诺的一定优惠;2、所交的意向金可以作为日后的房款,相反如果购房不成功的话,意向金应返还给买房者。意向金,是买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表示有意购买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但此时双方并未就合同标的、价格、价格支付方式达成协议,诚意金不具有担保性质。双方在后续协商中未就主要合
    2023-03-13
    280人看过
  • 签订认购(预订)书的前提条件
    签订认购(预订)书的前提条件由于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有个较长的过程,开发商为了稳住买受人,往往要求买受人在签订正式的合同前先签订认购协议(认购书、预订书等),要求买受人交付一定的定金。由于商品房开发的特点,开发商与买受人就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签订认购协议的,属于类似意向书的法律文件。而就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所签订的订购协议,则具有预约签订正式合同的协议的特点,所交付定金应视为签约定金。认购书(预订书)的基本内容签署认购协议时,注意认购协议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预订的房地产的坐落地点、面积、价格、预订期限、定金数额及定金处理办法等。由于认购协议系由出卖人制订,因此,买受人对认购协议内容一定要认真审核,防止出卖人在认购协议中设置对买受人不公平的条件。如果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特征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
    2023-04-22
    29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签订房屋认购书的效力是什么, 签订房屋认购书与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签订房屋认购书的效力: 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一般认为,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预约和本约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预约合同仅能请求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不得直接就本约内容请求履行。审判实务中,常有原告根据认购书,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交房,最后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原因就在于交付商品房是本约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 签订的购房认购书效力是怎么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1
      购房认购书如果符合生效条件,那么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 如何查询签订了购房认购书的效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3
      购房认购书如果符合生效条件,那么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 签订认购书之后如何才有法律效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签订认购书的法律效力: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一般认为,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签订合同没签订时间怎样认定效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合同未签定时间可以根据实际履行的日期来确定合同的效力。如果在签订该合同后进行过钱或物的交接,或有其他证据证明签订日期的,都可以认定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