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缴存审查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0:23:57 446 人看过

一,。债务人应向公证处提交存款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寄存理由、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收受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道谁是收受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还应当向债权人提交有关债权证明,证明存款申请书中载明的存款标的确实是债务人债务的标的,并应当向债权人提交债权人迟延清偿或者无力清偿的有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存款申请和相关证据,存款机构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将其存入

2。债务人提交定金。债务人的寄存请求符合寄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寄存标的提交寄存机关或者指定的托管人,寄存机关应当予以接受并妥善保管。存款机构授予债务人存款凭证。存款机构收到存款申请书和存款对象后,应当向债务人签发存款凭证。存款凭证与清算收据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知债权人提取押金。债务人寄存时,应当附寄存通知书。存款后,应当向债权人送达存款通知书。至于谁应承担通知义务,立法中有不同的规定。国家和地区立法通常规定债务人通知债权人,公证处应提交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受委托,还应提供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债务基础,如合同、债务凭证、司法文书等。如果债权人拒绝接收或找不到债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接收寄存货物的电报、通知等。存款接收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押金的交付。存款货币可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交付,并提供不易移动的存款项目名称、类型、数量等清单,公证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更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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