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债权再讨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08 17:37:01 410 人看过

借款给他人后自愿放弃一半债权,随后又拿着借条上法院讨要全部欠款。日前,广德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放弃的债权不偿还。

2009年4月,广德人余某向葛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注明借到葛某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10年6月,葛某出具申明一份给余某持有,注明余某原借款贰拾万元,本人愿意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结清,并有落款及日期。2010年12月,因多次讨要欠款未果,葛某将余某、陆某夫妻告上法庭,要求两人立即偿还借款2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债务应当清偿。本案中,余某向葛某借款本金20万元,后葛某申明要求余某仅偿还10万元,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故葛某要求余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其放弃的10万元债权诉请,不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人放弃债权在什么时候承诺是无效的额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一般都以债权人的债权减让为条件。和解债权人(普通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放弃部分债权,是以将来能够获得高于破产清算的清偿为前提。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进行清偿时,债权人的预期目标落空。此时,如仍保持债权人减让债权的效力,对于债权人明显不公。为此,依据公平原则,若在和解洗衣未执行或未全部执行完毕时,和解协议被裁定终止执行,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放弃部分债权的承诺失去效力。各债权人仍有权按照各自的初始债权金额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获得确认和按比例清偿。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四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
    2023-06-13
    9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委托讨债可不可以放弃债权
    一、民法典中委托讨债可不可以放弃债权1、放弃债权是债权人的权利,所以债权人自愿的,可以放弃债权,与是否委托讨债无关。2、而受托人接受委托追讨债权的,不能私自代债权人放弃债权。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二、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包括哪些1、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
    2023-06-12
    294人看过
  •  债权人放弃诉讼时效,债务即失效
    诉讼时效制度是一种法律事实,也被称为消灭时效,是指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依据债务的诉讼时效,在三年内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债务就会被视为失效。诉讼时效是一种法律事实,也被称为消灭时效,是指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法律知
    2023-11-25
    381人看过
  • 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承诺失效时间
    破产和解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破产和解程序中,债权人与债务人往往会签订放弃债权协议书,这份协议书并不是任何条件下都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放弃债权的承诺无效。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一般都以债权人的债权减让为条件。和解债权人(普通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放弃部分债权,是以将来能够获得高于破产清算的清偿为前提。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进行清偿时,债权人的预期目标落空。此时,如仍保持债权人减让债权的效力,对于债权人明显不公。为此,依据公平原则,若在和解协议未执行或未全部执行完毕时,和解协议被裁定终止执行,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放弃部分债权的承诺失去
    2023-06-05
    224人看过
  • 离婚放弃债权债务后债主还能向其讨要吗
    看具体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怎么办1、在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或法律文书生效后,再通过离婚逃债的,应直接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体现工作“优先”的特点,体现公平原则。可分两种情况:(1)婚姻登记机关或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婚姻机关离婚逃债的,应实体法认定被告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无效,再裁定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2)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离婚逃债的,不在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先撤销被告人财产分割协议后,再裁定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依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权利义
    2023-05-08
    166人看过
  • 放弃抵押权是放弃债权吗,物品抵押了还能再行处置吗
    一、放弃抵押权是放弃债权吗1、放弃抵押权并不是等于放弃债权,债权人放弃抵押权是放弃实现抵押权的权利,但仍然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
    2023-06-17
    317人看过
  • 放弃债权后还是不是可以再主张
    一、放弃债权后还是不是可以再主张不是不是可以主张。书面协议或有证据证明的口头协议放弃债权的,不能再起诉。但是出于被胁迫或存在重大误解而放弃的是不是可以起诉。债权人放弃部分债权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终止,剩余部分债权仍是不是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是不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务人能是不是可以转让债权债权能进行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同时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权转让有三种例外情形的不能转让,如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约定不得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是
    2024-01-30
    499人看过
  • 放弃债权定义
    指债务人将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全部或部分地予以放弃,使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归于消灭。这里的债权须以积极的财产给付为内容,不包括以次债务人提供劳务或者不作为为内容的债权。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什么方面行使代位权的法律效力是:1、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确定代位权成立之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受到限制,但没有丧失;2、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起诉超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金额的部分债务人;3、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除。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对方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什么是合同义务转让和合同权利转让?1、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其中,合同权
    2023-04-01
    380人看过
  • 为逃债放弃遗产继承权法院判行为无效
    当得知继承来的遗产要偿还债务,沈某用公证形式放弃遗产继承权以规避自己所欠债务。债主得知后将其告上法庭。近日,浦东新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沈某对遗产继承权的放弃行为无效。去年5月,经法院判决确认:沈某欠何某债务410万元。判决生效后,由于沈某拒不归还,法院查封沈某与其母亲共有的一套产权房。此后,沈某在其母亲死亡后,通过公证形式放弃对母亲名下房屋产权份额的继承权,并将继承权让给其弟。为此,债主何某提起诉讼。她认为,沈某在无其他财产可还债的情况下,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侵犯了自己作为债权人的权利,因此要求法院确认沈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法院审理后认为,沈某在明知负有巨额法定还款义务情况下,依然实施放弃继承权行为,该行为有恶意损害何某债权的主观故意,因此对何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2023-06-08
    376人看过
  • 放弃子女探望权的协议无效
    父母子女间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父母子女间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双方婚生子女随一方生活时,另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中止的事由主要包括以下情况: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或有传染可能的疾病;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包括民事侵权和犯罪,或者教唆挑拨子女与直接抚养人的关系而影响子女身体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抚养权的。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是不
    2023-08-12
    69人看过
  •  债务人如何放弃债权?
    该段内容讲述了债务人放弃债务的成立条件,包括债务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表示免除债务、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只有同时具备这四个条件,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才能成立。如果其中一个条件有瑕疵或者不成立,那么债务免除就是无效的。债务人放弃债务的成立条件包括:1、债务人须以明确的意思表示表示免除债务。2、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才能成立,只要其中一个条件有瑕疵或者不成立都属于无效的债务免除。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一般是指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主动放弃对债务人的债权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债务免除。首先,债务人必须具备完
    2023-08-22
    297人看过
  •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致使债务人无法
    一、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致使债务人无法所谓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将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全部或部分地予以放弃,使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归于消灭。此所谓债权,须以积极的财产给付为内容,不包括以次债务人提供劳务或者不作为为内容的债权。所谓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包括清偿期已经届满的债权和清偿期已经届至但尚未届满的债权。所谓放弃到期债权,是指根据债务人的意思表示使到期债权在未获清偿的情况下归于消灭。二、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使得债权人一方受损害的行为《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三、放弃到期债权什么意思指债务人将其对次债务人享有
    2023-06-15
    168人看过
  • 债务人放弃财产继承权,债权人能否请求确认放弃
    债务人放弃财产继承权,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放弃无效。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不合理处分其财产或财产权益;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债务人放弃财产继承权是否是可以的债务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放弃了继承权,自不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负担清偿的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可以因此而不履行法定义务。比如,负有扶养、赡养义务;继承
    2023-08-18
    316人看过
  •  探讨自动放弃抗辩权的特点
    该段内容讲述了辩解权和抗辩权的特征。辩解权是一种权利,具有放弃的可能性。放弃该权利的人需要以书面或行为方式表达放弃意向。而抗辩权则是一种防御性权利,其客体是请求权,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同时,抗辩权是一种阻却请求权效力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其有效行使权可以对请求权产生阻却作用。辩解权被视为一种权利,权利具有放弃的可能性。放弃该权利的人需要以书面或行为方式表达放弃意向。抗辩权的特征:(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民法典】抗辩权的客体、防御性质与阻却效力民法典中的抗辩权指的是民事主体在诉讼中为自己辩解的权利。其客体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而其防御性质表现在民事主体可以以抗辩权来防止他人对其民事权利的侵害,同时也可以作为其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的自卫
    2023-08-24
    4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放弃继承权无效后果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放弃继承权无效的情况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损害代理人的无效代理行为;继承人收到胁迫、欺诈放弃的,不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
    • 放弃债权的法律效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如果是出于自愿,放弃债权的行为是有效的,债权人很难再主张权利了。
    • 承诺放弃债权生效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5
      债权人承诺放弃债权有效,但是不可以默认放弃债权的。债务关系的主体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追偿债权的权利,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放弃债权的,必须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放弃债权。
    • 放弃遗产债权人有无撤销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2
      1、放弃遗产的,债权人没有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必须是在债务人实施了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了侵害时,才可以行使,而放弃继承遗产,并不是债务人当然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因此此时,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 2、《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企业债权人放弃债权后还能再次追索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企业放弃债权后不能再次追索。放弃债权是单方法律行为,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意思表示是不可撤回的,即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因此,债权人放弃债权后,不能再次追索。 风险提示:债权放弃债权的效力: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以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主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