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情引诱是否构成犯罪未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7:42:37 392 人看过

特情引诱是构成犯罪未遂的,

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未遂。根据此规定,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一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二是犯罪未得逞;三是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同时符合这三个特征的,才能成立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轻伤害案件、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犯罪未遂的案件以及被诱骗或者被教唆实施的犯罪案件等,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当事人双方自愿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切实履行,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

一、如何判断犯罪分子准备着手犯罪?

1、实行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者接近犯罪对象。例如,携刀埋伏路边伺机行抢的抢劫犯,如果在行为出现之前即被抓获的,不能认为抢劫已经着手,仍应属犯罪预备的行为。

2、实行行为必须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威胁。否则,即使已经接触或者接近犯罪对象,也不能认为是犯罪着手。例如,尾随行为,对犯罪客体只是一种间接的潜在威胁,尚未直接危及犯罪对象的安全。其行为完全符合犯罪预备行为的本质和要求。只有再往前发展一步,直接指向犯罪对象,造成了实际的威胁,才能视为行为人实行犯罪的着手。

3、实行行为必须能够直接引起危害后果的发生。有些犯罪实行的行为虽然还没有直接接触犯罪对象,但只要这种行为能够对犯罪的客体直接引起危害后果的,就应认为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例如,行为人只要把毒品放在被害人要吃的食物里,就有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未遂相关文章
  • 毒品犯罪中的特情引诱分为哪些?
    第一,犯意引诱,指被告人本来没有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故意,在特情的诱惑下形成了犯意,进而实施了某种毒品犯罪行为。构成犯意引诱的条件有三个:1.诱使者的身份必须特定,必须是警察或其他司法人员或他们派出的耳目,一般公民不能作为诱使者;2.诱使者不仅提供机会,还必须以积极行为诱使行为人实施犯罪;3.被告人毒品犯罪的故意和内容是经特情引诱而萌发的,并不是原有的。由于犯意引诱中特情教唆的作用突出,被各国普遍禁止。这种类型的特情引诱在英美法中被称为侦查陷阱,可以作为被告人的抗辩理由。大陆法系以立法形式明确将合法的诱惑侦查的方式限定在不具有诱导倾向的客观活动,如交付、接受、转交等,而不存在积极主动地进行鼓励、挑逗的可能。我国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在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被诱惑者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存有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南宁会议纪要》中指出,对于具有犯意引诱情形的被告人,量刑时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无论其毒品犯罪数量
    2023-06-11
    247人看过
  • 寻衅滋事犯罪未遂是否构成
    寻衅滋事罪不存在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法律规定,情节恶劣、情节严重、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也就是说,一旦构成寻衅滋事罪就是犯罪既遂。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犯罪未遂的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二、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有什么区别?(一)犯罪既遂和犯罪成立概念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
    2023-06-24
    474人看过
  • 构成了犯罪既遂未遂的情形是什么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一、索贿未遂是不是构成刑事犯罪索贿未遂以受贿论处。索贿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种表现形式,以索取的方式收受他人财物的,仍然属于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在索取贿赂的情况下,仍应以是否收受贿赂作为区分既遂和未遂的标准。因为犯罪的既遂乃是某一犯罪齐备法律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构成要件未能齐备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属于犯罪的一种形态。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危害性大于犯罪预备
    2023-06-26
    128人看过
  • 偷摩托车未遂是否构成犯罪
    偷摩托车未能得逞的,会不会构成刑事犯罪,要依据具体的情节而定,如果情节比较重的,也会构成犯罪,但会从轻或减轻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6-12
    68人看过
  • 买赃自用未遂是否构成犯罪
    买赃自用未遂也已经构成了犯罪,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犯罪未遂同时满足下面要求: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
    2023-03-19
    263人看过
  • 什么是犯罪引诱,引诱他人犯罪怎么处罚
    一、什么是犯罪引诱犯罪引诱指侦查机关引诱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掌握其犯罪证据,并对其起诉的行为。对于绝大多数一般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必须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及其证据规则,在这些案件的侦查中是不允许使用警察圈套的。但是针对一些危害严重的有组织的犯罪,毒品犯罪、行贿、组织卖淫、伪造货币等犯罪许多国家都允许采取不同于一般犯罪的侦查方法与手段,例如使用窃听、诱惑侦查等密侦手段,使用这种手段获得的证据不以非法证据予以排除考虑。诱惑侦查归纳起来有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诱惑者促使被诱惑者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学界称之为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这种诱惑侦查的主要特征是,被诱惑者原本是没有犯罪意图,在强烈的诱惑下实施了犯罪为。在这类诱惑侦查中,侦查机关无异在诱使或者鼓励无罪的人犯罪,所以应当属于非法的侦查行为。许多国家对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持否定态度。第二种类型是诱惑者已具备犯意,或已作手实施犯罪。诱惑者仅仅是
    2023-04-22
    83人看过
  • 引诱未成年犯罪最多判多少年?
    一、引诱未成年犯罪最多判多少年?引诱未成年犯罪,怎么量刑要看引诱的罪名,教唆他人实施什么犯罪,就以什么罪名论处。如引诱未成年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最高可以判死刑。引诱、教唆犯罪是指故意诱导、唆使他人犯罪的行为。由于未成年人可塑性强,易受引诱、教唆。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既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危害,是情节恶劣的犯罪。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要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未成年人实施了被教唆的罪,教唆者和被教唆者之间即构成共同犯罪,按照教唆者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被教唆的未成年人没有犯被教唆罪,教唆者要独立对自己的教唆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他人实施什么犯罪,就以什么罪名论处。是否构成教唆犯需要先做出专业的认定才行,而此时虽然教唆的人实际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但也是要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同时如果被教唆的人属于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这种情况
    2023-06-17
    349人看过
  • 毒品犯意引诱成罪
    根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工作座谈会纪要》,行为人没有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意图,而是在特殊诱惑和促成下形成犯罪意图,进而实施毒品犯罪的,属于犯罪意图引诱对因犯罪意图引诱实施毒品犯罪的被告人,应当按照犯罪相适应的原则依法从轻处罚。毒品犯意引诱一、犯意引诱指被告人本来没有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故意,在特情的诱惑下形成了犯意,进而实施了某种毒品犯罪行为。构成犯意引诱的条件有三个:1.诱使者的身份必须特定,必须是警察或其他司法人员或他们派出的耳目,一般公民不能作为诱使者;2.诱使者不仅提供机会,还必须以积极行为诱使行为人实施犯罪;3.被告人毒品犯罪的故意和内容是经特情引诱而萌发的,并不是原有的。由于犯意引诱中特情教唆的作用突出,被各国普遍禁止。二、数量引诱指行为人本来只有实施数量小的毒品犯罪的故意,在特情引诱下实施了数量大的甚至达到可以判处死刑数量标准的毒品犯罪。三、间接引诱指受特情引诱的被告人的行
    2023-08-06
    86人看过
  • 酒后强奸未遂是否构成犯罪
    行为人酒后强奸他人未遂的,同样是构成犯罪的,需要以强奸罪的未遂标准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酒后强奸未遂怎么判刑?酒后犯强奸罪的,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
    2023-07-29
    82人看过
  • 诱导未成年人犯罪是怎样构成的
    引诱、教唆犯罪是指故意诱导、唆使他人犯罪的行为。由于未成年人可塑性强,易受引诱、教唆。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既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危害,是情节恶劣的犯罪。因此,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要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未成年人实施了被教唆的罪,教唆者和被教唆者之间即构成共同犯罪,按照教唆者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被教唆的未成年人没有犯被教唆罪,教唆者要独立对自己的教唆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指使他人犯罪是否构成共同犯罪1、指使他人犯罪,如果被指使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构成共同犯罪。该指使的行为人构成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对其进行处罚;但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则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2023-06-22
    146人看过
  • 引诱被害人改变陈述是否构成妨害作证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证人证言与被害人陈述完全是两种不同的证据。面且,这是法律对证据的分类,是法定分类,具有最高的权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证人与被害人也完全是
    2023-06-11
    474人看过
  • 什么是犯罪引诱?
    犯罪引诱指侦查机关引诱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掌握其犯罪证据,并对其起诉的行为。对于绝大多数一般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必须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及其证据规则,在这些案件的侦查中是不允许使用警察圈套的。但是针对一些危害严重的有组织的犯罪,毒品犯罪、行贿、组织卖淫、伪造货币等犯罪许多国家都允许采取不同于一般犯罪的侦查方法与手段,例如使用窃听、诱惑侦查等密侦手段,使用这种手段获得的证据不以非法证据予以排除考虑。诱惑侦查归纳起来有以下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诱惑者促使被诱惑者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学界称之为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这种诱惑侦查的主要特征是,被诱惑者原本是没有犯罪意图,在强烈的诱惑下实施了犯罪为。在这类诱惑侦查中,侦查机关无异在诱使或者鼓励无罪的人犯罪,所以应当属于非法的侦查行为。许多国家对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持否定态度。第二种类型是诱惑者已具备犯意,或已作手实施犯罪。诱惑者仅仅是提供了一种有利
    2023-06-11
    188人看过
  • 犯罪引诱是什么
    毒品犯罪
    犯罪引诱指侦查机关引诱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掌握其犯罪证据,并对其起诉的行为。对于绝大多数一般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必须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及其证据规则,在这些案件的侦查中是不允许使用“警察圈套”的。但是针对一些危害严重的有组织的犯罪,毒品犯罪、行贿、组织卖淫、伪造货币等犯罪许多国家都允许采取不同于一般犯罪的侦查方法与手段,例如使用窃听、诱惑侦查等密侦手段,使用这种手段获得的证据不以非法证据予以排除考虑。诱惑侦查归纳起来有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诱惑者促使被诱惑者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学界称之为“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这种诱惑侦查的主要特征是,被诱惑者原本是没有犯罪意图,在强烈的诱惑下实施了犯罪为。在这类诱惑侦查中,侦查机关无异在诱使或者鼓励无罪的人犯罪,所以应当属于非法的侦查行为。许多国家对“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持否定态度。第二种类型是诱惑者已具备犯意,或已作手实施犯罪。考虑到目前贩毒、行
    2023-06-12
    141人看过
  •  "判断犯罪未遂:特情是否能作为依据?"
    犯罪未遂是指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未能产生任何危害结果。在司法审判中,通常会从轻进行判决。这一原则是为了鼓励犯罪分子自首悔过,避免再犯,同时也是为了保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被特情诱导而未能实施成功犯罪,那么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犯罪未遂。通常情况下,犯罪未遂不会导致任何既遂的结果。犯罪未遂是指在犯下罪行的情况下,由于某些原因未能产生任何危害结果。在司法审判中,对于犯罪未遂案件,通常会从轻进行判决。 能 否 从 犯 罪 未 遂 认 定 特 情 诱 导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行为人可以被认定为犯罪既遂。其中一种情况是,行为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但将作为犯罪分子所追求的目的,或者主要利用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因此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认定
    2023-09-10
    14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多>

    #犯罪未遂
    相关咨询
    • 特情引诱是不是犯罪未遂,特情引诱罪是否构成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9-28
      特情引诱是构成犯罪未遂的。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未遂。根据此规定,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 一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二是犯罪未得逞; 三是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同时符合这三个特征的,才能成立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特勤引诱犯罪未遂,是否属于犯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7-25
      特情引诱是构成犯罪未遂的,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未遂。 根据此规定,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 一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二是犯罪未得逞; 三是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同时符合这三个特征的,才能成立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 引诱未成年犯罪构成共犯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4
      教唆犯并不是全是共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要求:唆使别人违法犯罪的,理应依照他在共犯中常起的功效惩罚。唆使不满意十八周岁的人违法犯罪的,理应从重处罚。 1、间接正犯,是唆使个人行为的一种特殊情况,便是唆使未做到刑事处罚年纪或是沒有刑事处罚的人违法犯罪,此刻并不是教唆犯而变为间接正犯。由于仅有他以本人担负刑事处罚。 2、教唆犯假如在共犯中具有关键功效,那麼便是首犯;假如教唆犯在共犯
    • 特情引诱能否认定犯罪未遂,有哪些相关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14
      法律咨询解答 特情引诱是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的。一般在特情引诱下是不会存在着有既遂的结果,犯罪未遂就是在自己所犯了罪的情况下而没有产生危害的结果,在处罚上面也会对案件进行从轻判决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 引诱卖淫罪是否构成既遂罪?怎样量刑?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1
      构成引诱卖淫罪既遂的量刑:当事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是情节严重情形。《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