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如何确定诉讼当事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0:42:33 228 人看过

1、对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因主要针对的是民法典律关系,所以,应当以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人,即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作为原告或被告;另外,在涉及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方面还涉及利害关系人公司,所以,还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是因为公司其他股东认为股权转让合同违法、违反《公司章程》并且损害其股东利益(如优先购买权等)而提起的诉讼,此类诉讼的原告应当是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公司其他股东,被告应当是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若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认为股权转让方存在违法、违规或欺诈等情形,也可以直接以自己为原告、以转让方为被告,提起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诉讼。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我们认为,公司不宜作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因为公司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且实际受公司某一股东(一般是控股股东)所控制,如果允许公司作为当事人(尤其是原告)提起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很容易造成一方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假借公司之名滥用诉权。

3、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若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不给提供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而产生的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可以单方作为原告或与转让方一起作为共同原告提起侵权之诉,被告方应为有义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司或提供协助义务的公司其他股东(若公司其他股东存在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也不参加作出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等情形)。在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单方作为原告且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时,如果涉及工商变更登记外股权转让事宜的,还可以将股权转让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因公司增资扩股而引发纠纷的诉讼当事人确认问题。

公司增资扩股往往会导致部分股东的持股比例减少,股权被稀释或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的结果,而且此种情况下,往往是控制公司的股东以自己名义或公司名义与公司部分股东或第三人签署出资或投资协议;而且在一般情况下,按照公司章程内容规定,公司进行增资扩股还必须召开股东会以股东会决议形式进行通过。所以,公司增资扩股可能会引发两种诉讼:一种是对增资扩股持异议股东作为原告所提起的诉讼,我们认为,就此种诉讼而言,被告方应当是公司和在关于增资扩股的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的公司其他股东,还包括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的签订人(其中一方签订人可能是公司)。另一种诉讼是围绕增资扩股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诉讼,此种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增资扩股协议的签订人,若公司不是增资扩股协议的签订人,还可追加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因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公司股权而引发的诉讼当事人确定问题。

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公司股权,往往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司负责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直接将公司或企业的股权转移到自己个人名下或者自己指定的人员(包括虚构的人员)名下的行为”。主要存在两种诉讼方式:第一种方式,主张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方式。第二种方式,主张确认针对股权转让所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方式。

(四)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股权进行了错误登记或对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不予登记或擅自将公司股东权益进行变更登记而引发诉讼的当事人确定问题。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与前三类诉讼性质所不同的是,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股权进行了错误登记或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不予登记或擅自将公司股东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如何确定转让方的股权转让所得
    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金额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被投资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如何计算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全如何计算非居民企业注册资本?2009年12月BVI投资者A公司将100%股权转让给香港投资者C公司,其转让价款为港币5000万元,当时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6.8287,港币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0.8805。则BVI投资者A公司有关股权转让所得计算如下:由于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为美元,则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均以美元计算。经过计算,美元对港币的汇率折算为6.8287/0.8805&as
    2023-08-17
    26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如何确定被告?
    民事诉讼主体有原告、被告及主持审判的机关,如人民法院等。只有符合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才能参与诉讼过程,行使自己的权利。原告必须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并且有明确的诉讼理由。经过法院审查,发现当事人不适格的,可以驳回诉讼请求,要求重新提交诉讼状。一、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
    2023-04-10
    221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不是按当日股价确定转让价格
    一、股权转让是不是按当日股价确定转让价格1、股权转让不一定按当日股价确定转让价格。股权转让的价格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当事人可以参考公司设立时的出资额、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的净资产额等确定股权转让价格。2、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转让是什么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
    2023-04-20
    78人看过
  • 转让股权时如何确定其股权转让所得进行纳税
    问:我公司是某国一家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初我公司在大陆与另一公司共同设立了一中外合资公司,今年我公司将持有的该中外合资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请问:1、现在转让股权时如何确定其股权转让所得进行纳税2、税率是多少3、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纳税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
    2023-05-05
    209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的当事人如何确定
    对于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的当事人如何确定的问题,不同主体的确认法律上都有明确的规定。一、申诉和投诉的区别是什么申诉和投诉的区别如下:1、申诉与投诉所诉之于的主体不同,申诉是向行政执法或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是向社会团体(如消协)或平等民事主体;2、申诉与投诉的诉诸方的目的倾向性不同,投诉只是就双方争议寻求解决,而申诉除了寻求争议的解决外,还附带或保留有要求行政管理部门制裁或处罚侵权者的权利,即俗称的“告”的成分;3、申诉与投诉所产生的效力不同,投诉仅具有民事调解效力,双方当事人有一方方反悔调解就无效,调解的约束效力低,申诉则具有行政调解效力,双方当事人如达成调解协议或做出处理决定一般来说即具有行政执行力;4、申诉与投诉的诉诸方的主管意愿不同,投诉必须是双方都自愿调解的条件情形下,申诉则只要一方当事人向行政执法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即可。诉讼上的申诉,申诉人申诉时,可以请律师给予帮助。民事案件和经济案
    2023-03-26
    271人看过
  • 股权赠与和股权转让如何确认
    关于雪莱特起诉李某辉滥用股东权利案,已被受理立案,并于5月13日正式开庭。该案由为今年4月1日生效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最新规定。雪莱特以此案由起诉,也成为该规定生效后全国首例案件。4月28日,记者联系到李某辉,他称早已离开公司,当时的协议怎么签定,有公司公告、工商登记可以说明一切。而雪莱特则称一切以公司公告为准。此前,李某辉起诉雪莱特公司股权纠纷与劳动合同争议,后又突然撤诉。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双方因为股权赠与纠纷几度交锋,引起了舆论普遍关注。2007年7月25日,李某辉向雪莱特提交辞职报告,拟辞去董事和副总经理职务,雪莱特董事会同意了他的辞职请求。9月29日,雪莱特董事长柴某生向广东省高院提起诉讼,以李某辉未履行协议和承诺为由,要求返还公司股票5223886股、赔偿经济损失17812080.45元。10月下旬,李某辉在南海法院起诉雪莱特董事会决议违法,要求撤销决议恢复其股东权益。200
    2023-06-09
    294人看过
  • 股权确认之诉诉讼请求如何确定
    股东资格确认诉讼起诉状原告:甲,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厦门**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被告:乙,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第三人:丙,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案由:股权确权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确认厦门**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xxx的股东资格;2、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事实和理由:2002年1月原告与第三人丙结婚,于2002年2月原告与第三人共同实际出资100万元注册了厦门**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应当由原告与第三人丙两人担任股东,但由于某些原因,原告无法担任股东,便由第三人的母亲(也就是被告)担任挂
    2023-06-12
    168人看过
  • 企业注销后诉讼当事人如何确定
    一、企业注销后诉讼当事人如何确定(一)公司被注销后诉讼主体的确定:1、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诉讼主体为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2、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诉讼主体为该股东或者第三人。二、企业在注销后还能恢复吗工商机关为方便经营者,减少不必要的繁琐手续,对已经注销的个体工商户,经本人申请,审核批准,可以对原来的注销予以撤销,恢复正常经营。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三、企业注销的流程(一)公司
    2023-06-15
    180人看过
  • 当事人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的管辖?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确定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一、法律上的遗赠扶养协议规定了哪些遗赠扶养协议管辖法律上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家庭暴力去哪起诉离婚家庭暴力去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当事人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可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三、如何认定变更抚养权管辖权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因为我国的离婚管辖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
    2023-04-11
    445人看过
  • 一般保证诉讼中如何确定当事人
    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民法典中什么叫严格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二、连带保证与一般保证的区别总的来说,连带保证的法律责任大于一般保证的法律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
    2023-06-25
    413人看过
  • 如何确定股权确认诉讼中的债权
    原告:A,男,汉族,出生于**月**,19**,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被告:B,女,汉族,出生于**月**,19**,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第三人:C,女,汉族,出生于**月**,19**,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诉因:股权确认纠纷。请求判决确认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XXX股东资格;2。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02年1月与第三方C结婚,2002年
    2023-05-07
    271人看过
  • 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违约金百分比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签了合同违约金是多少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
    2023-03-07
    472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中当事人的认定
    (1)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中当事人的认定在股权转让合同违约诉讼中,主要针对合同的法律关系,即股权转让合同的签字人,即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为原告或被告;此外,在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方面,公司与利害关系人也参与其中。因此,本公司也可以作为第三方上市参与诉讼
    2023-05-07
    450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产生的诉讼应如何解决?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根据所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果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并且该约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那么从约定开始执行。如无约定,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所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得出以下改写:如果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并且该约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那么从约定开始执行。如无约定,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股权转让合同中管辖法院如何约定?股权转让合同中管辖法院的约定对于股权转让合同的纠纷解决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双方可以事先约定管辖法院,以避免因管辖问题导致纠纷难
    2023-08-28
    276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东转让股份如何确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7
      股东基于其股权享有股东身份,并行使与其股权份额对应的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股权本质上属于股东的个人财产权,其转让必须经所有权者及持股股东本人同意,并按照法定程序,方可发生转让的效力,否则不产生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仅据你所述,你的股权被转让,应不发生法律效力。可以提起确权之诉,维护自己权益。
    • 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股权转让费用怎么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4
      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式有: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出资额确定; 3、按公司某一时点的净资产值或进行适当的溢价来确定; 4、评估确定; 5、考虑企业的动态盈利能力和股权的将来预期价格来确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份额,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 环境污染侵权诉讼如何确定当事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30
      以下是对环境污染侵权诉讼如何确定当事人的问题的回答: 所谓环境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加害企业的排污行为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遭受同一的、不可分割的损害。环境共同侵权行为又可以分为环境共同致害行为和环境共同危险行为两类。所谓环境共同致害行为是指行为人排放的污染物共同造成他人损害。而环境共同危险行为则是指侵害后果是由污染危害行为的多个主体中的一个或数个所致,但不能判明加害具体由谁所致的情形
    • 股东代表诉讼中当事人人数众多如何确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5
      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由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 股权转让要如何确认转让收入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7
      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股权转让收入指的是,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对价。减除原来因为购买公司股权的支出。差额部分就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