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才属于非法占用土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7:30:18 94 人看过

非法占用土地是: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

2.采取各种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

3.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

4.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多占土地。

一、违规审批宅基地需要负刑事责任

违规审批宅基地需要负刑事责任。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向村委会书面申请,现场勘查,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申请审核上报,审批,划定界限,验收发证。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

二、买楼时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买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为:1、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2、因未获得批准,属于非法占地的行为,建筑可能会被拆除。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宅基地以外建筑属于违建吗

宅基地以外建筑属于违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属于特别法人?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具体解释如下: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第九十七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第九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
    2023-03-21
    441人看过
  • 民间借贷在什么情况下属于非法经营
    一、哪些民间借贷属于非法经营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吗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范畴,民事纠纷一般不判刑。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利息。但是,民间借贷债务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有能力履行并故意
    2023-03-28
    13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才算是占用消防通道
    违规摆放物品、停放车辆造成消防通道堵塞,不能正常使用的行为算占用消防通道。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
    2023-07-05
    347人看过
  •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属于哪一种罪名?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或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构成犯罪,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定罪量刑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认定:(一)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徇私的目的。如果行为人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过失致使土地被非法征用、占用,并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的,应当以玩忽职守罪定罪。(二)行为人在实施本罪行为中如果收受贿赂或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共同贪污有关费用如土地征用、占用费用的,又可能触犯他罪如受贿罪、贪污罪,属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处罚: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2023-07-15
    6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属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犯罪
    国家秘密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犯罪对象。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境外收购情报罪犯罪客观方面怎么样最新海外收购情报罪既遂量刑标准:1、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收购是指利用金钱、色情等物质利益,向掌握国家秘密或情报的人员获取国家秘密或情报资料或物品的行为。二、为境外收买情报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为境外收买情报罪既遂的定刑标准为: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收买,是指用金钱、色情和其他物质利益等手段向掌握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人员获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
    2023-03-30
    463人看过
  • 什么样的情况属于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没有法律直接规定非法同居属于违法行为,不会得到什么处理。对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为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合法的婚姻状态,所以也不属于重婚的情况。一、婚姻中第三者是否违法婚姻中一般的第三者并不违法,只是违反了道德的要求。但是如果不是一般的第三者,而是与已有配偶者重婚、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这样的第三者则违法,甚至触犯刑法,只要对方合法配偶去告,很可能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重婚罪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上,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2、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重婚罪的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此基础上又分为两种,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
    2023-03-12
    47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才属于逾期交房
    因重大规划、设计变更影响了按时交付的,如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遇到政府主动提起的规划变更,如政府部门需要拓宽建设项目前的道路,要求道路两旁建筑物各自退后一定距离等等情况,为此,开发商需要时间来对整个设计方案进行修改者是房屋在施工过程中遭遇重大技术难题,如地质条件的突变等,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的,此类情况虽不能归入不可抗力范畴,但如果完全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显然有失公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开发商免责。一、什么情况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有以下情况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1、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的,买受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2、如果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生规划或者设计变更,如房屋结构变更、房屋用途变更等,如果开发商未告知买方变更,买方有权解除合同;3、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和使用的,购房人有权
    2023-03-16
    213人看过
  • 霸占土地罪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法律
    霸占土地,主要违反的是《土地管理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或者未经批准、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村民私自强占集体坑塘应该如何处理村民私自强占集体坑塘,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在耕地上建的房屋在拆迁时
    2023-03-23
    296人看过
  • 非法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吗
    非法侵占不一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理由如下: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别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2023-04-02
    9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属于不适用电子商务法的情形
    不适用电子商务法的情形:1.金融类产品和服务;2.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一、电商法什么时候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的。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二、电信网络诈骗立案标准(1)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2)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
    2023-06-24
    335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集资诈骗罪的非法占有?
    以下情形属于集资诈骗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区分盗窃罪既遂与未遂,应当以盗窃罪构成要件是否齐备作为标准。盗窃犯罪构成要件齐备,是指秘密窃取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行为人非法占有所盗窃公私财务的犯罪结果,也就是说行为人使财产脱离物主的控制,实际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即为既遂。反之,如果行为人已实施盗窃行为,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使财物脱离物主的控制则为犯罪未遂。因此,区分二者的标准非常明确,即财物是否脱离物主控制是区分盗窃犯罪既遂与未遂的主要标志。盗窃既遂是以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被盗窃财物时起算,或指盗窃分子将窃得的财物窃离原来的场所,使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使用人失去了对该项财物的控制,而置于犯
    2023-07-07
    87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是什么情况下算非法占有?
    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的认定:1、合同签订前行为人有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2、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能力;3、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诈骗行为。一、骗钱的定金算诈骗吗?属于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是合同诈骗。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二、合同诈骗7万5年会判多少年?行为人通过合同诈骗7万元,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三、一房多卖的构成犯罪的条件是什么?若行为人有一房多卖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应当满足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
    2023-03-30
    472人看过
  • 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建房占用农用地是否属于该罪
    一、建房占用农用地是否属于该罪根据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342条、第346条和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的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所占农用地的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本罪是1997年修订刑法时增加的新罪名。当时的罪名为“非法占用耕地罪”,其保护的范围仅限于耕地。后来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刑法修正案(二)对刑法第342条的非法占用耕地罪进行了增补,将林地也纳入到刑法保护的范围。该罪的设立和修正的确对依法有效保护耕地、林地资源起到积极作用。但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研究和司法适用尚处于边缘化状态。结合司法实践,本文就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若干司法认定问题发表拙见。所以建房占用农用地可以被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二、如何界定非法占用行为非法占用行为首先表现为行为的行政违法性,即行为是对有关
    2023-03-23
    22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属于吊销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公司出现以下情形适用于吊销: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一、企业法人被依法吊销的八种情形企业法人被依法吊销的八种情形如下: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5、股
    2023-06-19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非法占用土地罪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判几年?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26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
    • 非法占用用地属于非法征收土地罪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17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什么是拥有土地使用权?什么情况下属于集体土地?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3
      中国的土地和山林都属于国家和集体资产,个人仅对土地有使用权(包括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承包地)。集体土地有着历史的形成过程。从历史村落的传承土地开始,一直到人民公社化后(人民公社阶段有着规模化开垦、围垦情况,也有形成新的村落的情况),原则上重新拆分归还给自然村管理的土地这些都是集体所有制土地,未划归村集体的土地为国家所有。但其中不乏讲不清楚归属权的土地(比如,人民公社化的时候办的工厂所占有的土地
    • 什么情况下属于什么情况下属于债务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很多时候很难区分,但是离婚时夫妻对于共同债务才共同承担,因此有必要分清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什么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一般如何处理一、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
    • 在我国什么情况下属于非法占有罪的范畴?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4
      非法占有罪是指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自己代为收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或退还的构成侵占罪;犯本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本罪的,告诉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