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不符合规划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9:42:34 140 人看过

一、建设用地不符合规划怎么办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建设用地不符合规划的情况,我们可以申请改变土地用途、或修改规划等方法来补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办理用地手续的前提条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条件的,可以先申请规划调整,经有批准权的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同意后,再按法定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二、修改规划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修改需要哪些材料

除了正常办理土地规划许可证的手续外,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临时用地书面申请或申请文件;

(二)临时用地申报表;

(三)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四)土地利用现状位置图;

(五)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还需提交规划部门同意临时建设的书面证明;

(六)涉及占用林地、水利设施用地等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同意用地的书面意见;

(七)临时用地协议(用地单位同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必须在合同上签字认可),临时用地协议需注明,本协议自临时用地批准之日起生效;

(八)其它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资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建设用地规划中留用地的变革
    首先要看是否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需要相关单位报省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省市下达用地指标。农民建房的用地指标一般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其他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涉及占用耕地的,需要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获得用地指标后,由县级国土部门负责办理具体的用地审批。农民建房由农户提出申请后,县国土局统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其他建设用地由县政府征收后通过招拍挂或者划拨提供给用地单位。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没有经过省市审批的建设用地属于违法用地建设用地许可证是啥?我国建设用地的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市城市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
    2023-07-07
    133人看过
  • 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有何异同?
    非建设用地一般是指,水域、农林及其他不用作开发建设的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农用地使用权相区别,是对土地进行非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而从事建设的权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什么意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一般有两种:1、划拨方式,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保持划拨国有建设用地;2、协议出让方式,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
    2023-07-03
    254人看过
  • 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各项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筑用地计划(以下简称用地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土地利用计划的组成部分,是加强土地资源宏观管理、调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实施产业政策的重要措施,是审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和初步设计及审批建设用地的重要依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包括所有非农建设和农业建设用地。农业建设用地是指农、林、牧、渔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修建的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永久性晒场等常年性工程设施用地。第四条国家每年下达的建设用地计划中占用耕地指标,是国家指令性计划指标,并作为考评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落实保护耕地目标责任制的主要依据。第五条用地计划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总量控制,分中央和
    2023-06-10
    201人看过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需公示吗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二、法律依据为保证城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023-05-03
    241人看过
  • 规划为建设用地还会拆吗
    一、规划为建设用地还会拆吗开发建设用地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可用于土地的开发建设,一般宗地都比较大。拆除用地是指原有的经过审批过的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拆除后,在此基础上重新利用该块宗地,不能超出原有宗地的范围。二、建设用地包括哪些(一)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即城乡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商业、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防洪、供热等公共设施用地。(二)工矿用地,即工业用地和矿业用地,包括工业厂房、各种仓库、动力设施、各种堆场、道路、矿山操作场地及配套设施等用地。(三)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机场、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电站、水库及人工运河等用地,不包括天然河道用地。(四)旅游用地,即专门供游览参观的设施用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游乐场、高尔夫球场等用地。(五)军事设施用地,包括军事训练、军事指挥、防务设施、营房、武器装备仓库等用地。(六)其他建设用地,除上述之外的各类建筑
    2023-05-06
    193人看过
  • 建设用地规划许是土地使用证吗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是土地使用证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非土地使用证,二者是有区别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而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证的程序(一)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项目的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初步选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三)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四)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五)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023-06-19
    51人看过
  • 建设用地的规划和管理是什么?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城市建设用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
    2023-07-02
    473人看过
  • 40年产权为何不符合建设用地要求?
    从用地属性上来讲,一般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是40年,也就是说如果买房人购买的是商业性质的公寓房,那么土地使用权确实是只有40年的。公寓房一般适用商用水电,不通天燃气,虽然可以居住,但其本质上来说还是商业用途是不落户的。一般40年使用权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起,所以往往房屋到手入住时年限已不足40年了。而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
    2023-07-05
    211人看过
  • 把林业用地规划成建设用地可以吗
    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即现在的国家林业局)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目前,重点林区是指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的国家重点森工企业的施业区。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①提交经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逐级签署审核意见的《使用林地申请表》和《使用林地现场勘验表》各一式三份;②下列材料一套:1)项目批准文件;2)被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4)与被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5)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恢复森林植被措施文件。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
    2023-05-03
    277人看过
  • 符合建设用地的违章建筑是否强拆
    一、符合建设用地的违章建筑是否强拆要强拆。违法违章建筑强拆依据是《行政强制法》第44条以及《土地管理法》第7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强制拆迁必须具备四个法定条件(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
    2023-05-06
    149人看过
  • 建设用地上建房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建设用地建房是否违法取决于是否有建房的相关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在建设用地上建房,未办理申请建房的相关手续,则该行为违法,否则合法。例如,在农村,农民建设用地需要办理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镇和村庄规划区内建设乡镇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城市报告,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颁发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建设用地建房违法吗建设用地建房不一定违法。如果在建设用地上建房,没有办理申请建房的相关手续,则该行为是违法的,即建设用地上建房是违建。如果在建设用地上建房,办理了申请建房的相关手续,则该行为是合法的,则建设用地上建房不算是违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
    2023-07-07
    311人看过
  • 茂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农建类)办理是什么时限
    一、办理时限25(工作日)二、办理时限25(工作日)三、办理机构茂名市城乡规划局茂南分局四、办理材料1)通过窗口提交的:——经办人为申请人的,需提交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件。1)通过窗口提交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签名的户口本复印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件。1)通过窗口提交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的《茂名市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表》复印件,表内有关计生部门签署的意见和加盖的公章必须齐备。;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件。1)通过窗口提交的:——住宅加层申请人,需提交具有相关资质的部门对住宅结构作出的安全性报告原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件。1)通过窗口提交的:——拆扩建私人住宅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签名的土
    2023-05-11
    364人看过
  • 遵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时间多久
    一、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二、办理流程收件受理现场勘查审查决定制证发证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一、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中心城区范围内的
    2023-05-28
    489人看过
  •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一、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哪些要求1、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除此之外还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等。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六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第三百四十七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注意什么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
    2023-06-12
    14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用地规划与土地证不符应该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的面积不相等是很正常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其面积是规划部门放线测量的,可能包含有代征道路等的面积。该图即是通常所说的规划红线图,标有建设用地具体界限。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是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
    • 建设用地用地规划基本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4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一般应当明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绿地率、停车位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建、建筑退让、规划控制绿化带、公共通道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其他要求等内容。居住项目的规划条件除明确前款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建筑户型比例、保障性住房配建等建设要求。
    • 土地局这样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法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先要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才能办理相关土地证。
    • 集体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划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30
      使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和规划要求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出具集体用地规划意见:(一)涉及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的;(二)现状集体建设用地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规划意见的。其他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乡规划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出具集体用地规划条件。核发集体用地规划意见和规划条件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另行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0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后十五日内,依法在有关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依法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只能进行一次,延期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