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关系中的赔偿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7:13:15 183 人看过

合同关系是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将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权”交给承包人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承包人实施企业经营管理,承担经营风险,取得企业收益。机动车合同是指发包人作为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将机动车的经营管理权承包给承包人,承包人使用、经营机动车并支付相应费用的合同。

在机动车合同中,用人单位一般属于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有权控制机动车的运行,并获得运行利益。因此,在确定机动车损害赔偿主体时,司法实践中一般将其视为共同被告,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因承包人自行驾驶或者承包人雇工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经验总结》第五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承包出去,承包人在作业中造成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原则上承租人、承包人,在机动车租赁、承包的情况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出租人和发包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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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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