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根据市委作出的提高审批效能,简化审批手续,推动政府管理创新的指示,以及市政府行政审批改革的工作要求,本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将自今年7月1日起作部分调整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场地核查程序:
对新办单位,改事前场地核查为事后核查。具体为:收齐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包括承诺所提供资料属实),经基层分局审核无误,报税务登记受理处集中核准、制证后,即可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分局应在发证后7个工作日内对场地进行核实确认(包括对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场地的确认),并填写《开业登记合并事项实地调查表》。对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收回已发放的税务登记证,并将此户作跨区迁移注销或注销处理。
对跨区迁移单位,仍实行先核场地再发证的程序。即迁入地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资料审核后,对场地进行核实,经核无误的,报受理处发证。
二、优化工作流程:
(一)下放部分终审权限。即原由市财税三分局稽管科、市财税三分局领导、市局征管处终审的权限下放到登记受理处。
(二)优化流转环节。归并、调整相关环节,使开业登记由原来的十二个环节减少到受理、信息录入、稽管科审核、登记受理处复审、终审五个环节。
三、加强事后监管:
(一)由于场地审核程序的调整,各征管分局应按经营地属地征管原则严格核查场地,对不符规定的即予以调整。
(二)登记受理处将不定期地对一些规模较大的或经营地有疑问的单位及走逃户进行分析,交稽查局核查。对检查有问题的户管要及时根据户管原则进行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将新办税务登记证件时间从现在20个工作日内缩短至7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为:分局受理、录入信息、审核各1个工作日,登记受理处收到受理分局报送的资料后,于3个工作日内制证。另外,如遇特定大型及符合本市功能定位的企业(包括外资企业)等特殊情况的,可急事急办,继续开设绿色通道。
(二)各受理分局对纳税人提供的全部纸质资料进行审核,登记受理处仅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审核;各受理分局负责录入全部数据并审核,登记受理处仅对税务登记证件上涉及的字段进行审核,具体字段为: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登记注册类型、经营范围、批准设立机关。
(三)纳税人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应提供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的承诺书(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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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本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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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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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贸易信用登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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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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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企业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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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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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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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22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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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xx关于印发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29为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第50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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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22条属于什么类?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0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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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本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7办理税务登记所需资料有: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