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挪用公款行为应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06:30:20 269 人看过

认定挪用公款行为应注意的问题: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

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

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

一、私人企业公款挪用怎么量刑

私人企业公款挪用量刑标准,需要根据挪用的具体金额进行确定。分别是:

(1)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是:

(1)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特定性和公务性;

(3)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4)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二、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的行为,在主观上都是挪用的故意,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

(2)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氏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要知道,成立挪用资金罪,也是需要达到一定的立案标准,否则的话公安机关不会以刑事犯罪立案侦查。

三、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所有权的部分权能。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范围由刑法第93条确定。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违反有关规定挪用,故意的内容是将公款挪作他用而不是非法占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1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要注意的问题
    我国《反垄断法》总则中第六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从本质上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会对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的影响,所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主要内容之一。什么是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对此作了原则性规定,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这里有两层含义:一、市场支配地位的主体。只要企业或者经营者在其相关市场上处于强势状态,具有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并可从根本上限制、排除竞争,即是取得了市场支配地位。取得支配地位的经营主体原则上没有数量限制,可以是一个企业或者企业联合。二、市场支配地位的特点。市场支配地位既不同于市场垄断,又有别于市场的普通经营。垄断地位可以完全支配市场,普通经营者没有能力对整个市场施加有效的影响力。市
    2023-06-07
    185人看过
  • 怎样认定在挪用公款归还之前的挪用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又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综上,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犯罪,仅需满足三万元的数额标准,无须满足“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时间标准。多次挪用公款并归还数额能否累计一、多次挪用公款并归还数额能否累计1、能。依照司法解释规定,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
    2023-07-17
    161人看过
  • 挪用公款的具体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是否构成挪用公款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重点问题:
    一是正确认识行为人是否具备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资格。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如果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就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在这一问题上,刑法修订前,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人员。刑法修订后,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不再是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符合刑法第272条规定的应以挪用本单位资金罪定罪处罚。二是要正确判定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挪用公款罪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违反财经纪律而挪用,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过失不构成本罪,如行为人因工作疏忽大意,使公款被他人非法使用的,不能以挪用公款罪论处。国家工作人员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公款被他人用于非法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是要正确判断行为人挪
    2023-08-18
    186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上下班途中受伤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要根据法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劳动部门会进行专业鉴定,只要提出申请即可鉴定,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复议、上诉。劳动者无法自行申请,单位又拒绝申请的,可将单位告上法庭。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以下是有关分析:一、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两方面要素1、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2、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
    2023-05-22
    276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需要注意什么?
    在确定挪用公款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时,应把握以下几点:1、检查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2、检查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是否在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3、调查挪用公款是否具有三性。即从事非法活动性、进行营利活动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性。4、检查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挪用公款罪既遂如何量刑挪用公款罪既遂的量刑为:1、挪用公款,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2023-08-18
    138人看过
  • 垄断协议认定应注意的问题
    理论界在效率与公平何者优先的问题上一直存在争议,但有一点是公认的,即经济法注重实现实质的公平,反垄断法作为经济法的子部门法理应着眼于此。非法的垄断协议会导致实质上的不公平,因此,正确认定垄断协议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1.准确界定相关市场。相关市场的界定是认定垄断的重要依据,垄断协议也并不例外。相关市场是行为人开展竞争的区域或者范围,分为相关产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通常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消费者需求的可替代性。应以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评价为判断标准。在联合商标公司案中,联合商标公司在欧盟的香蕉市场中占40%的市场份额,但它认为应该在水果市场中来确认其市场份额,因为香蕉和其他水果之间是可替代的,因而在欧盟市场中的份额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欧洲法院认为,本案中的产品市场为各种香蕉所形成的市场,依有限替代原则,香蕉只在有限程度内与它种水果可替代,且只与它种水果在难以觉察的方式下竞争,而
    2023-06-07
    386人看过
  • 竞业禁止认定应注意的问题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劳动或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由于劳动者明知自己与原用人单位签订有竞业禁止协议,所以,劳动者再就业时往往采取谨慎的态度。即便劳动者离职后从事了竞业禁止行为,一般也采取隐蔽或半隐蔽方式进行。原用人单位较难提供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尤其是如果新用人单位明知劳动者签订有竞业禁止协议,新用人单位可能会采取一些违规做法,如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三金等。介于这种客观情况,法院确定劳动者是否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确定劳动者是否违约,另一方面在原用人单位提供了一定证据后,要合理分担举证责任。如,上海二中院审理的原告上海福嘉宝饰有限公司诉被告谈国华、被告上海华宏光学制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原告提供了谈国华作为华宏公司设计师出国参加商务活动的出国登记表,但未能提供谈国华与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缴纳三金证据,在被告未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法院
    2023-06-09
    309人看过
  • 为什么要换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步,为什么要换房经过我们的观察,大部分的换房者都是因为以下三点:
    2023-05-08
    392人看过
  •  判决挪用资金罪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挪用资金的数额和时间长短、是否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以及是否全部归还等因素确定。如果挪用资金罪情节严重,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犯有挪用资金罪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
    2023-11-03
    334人看过
  • 工伤认定应注意的问题及行政应诉的技巧
    一、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1.职权来源审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首先审查授权作出相应行为的行政组织法规定(法定权限)。行政主体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具有行政权限。“越权无效”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工伤保险条件》(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第17条、第20条将工伤认定的决定权赋予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也交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如福建省,工伤保险实行设区的市级统筹,这表明该省工伤认定的决定机关、行政诉讼被告都是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以依照法规、规章的规定,将工伤认定职权委给县级实施。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市级委托从事工伤认定工作,并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实施受委托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委托行政机关承担。也就是说,工伤认定的决定仍应以市
    2023-04-27
    80人看过
  • 什么是,挪用公款罪认定,挪用公款罪判几年
    一、什么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二、挪用公款罪认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一般而言,下列行为属于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2、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
    2023-02-04
    393人看过
  • 应当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是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一、挪用公款如何认定挪用公款认定如下:1、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2、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相关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二、挪用公款后归还承担责任吗挪用公款后归还后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
    2023-03-13
    218人看过
  • 挪用公款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吗?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挪用公款380万判多少年呢挪用公款380万,数额巨大,涉嫌挪用公款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部队挪用公款怎样判刑部队挪用公款涉嫌挪用公款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2023-02-26
    351人看过
  • 几个认定胁从犯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胁从犯在主观上的基本特征在于虽然是非主动、非自愿的,但却并没有失去或完全失去意志自由。如果行为人在身体受到强制的情况下完全失掉了意志自由,则失去了与胁迫者的犯意联络,不具有与胁迫者的共同犯罪故意。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16条的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在这种情况下,被胁迫者只不过是胁迫者利用的工具,胁迫者构成间接实行犯,而被胁迫者不构成犯罪。第二,区分胁从犯与紧急避险。我国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并未将受胁迫而为的一切造成损害的行为都认定为胁从犯而以共同犯罪人论处,而是视其社会危害性区别对待的。在行为人受到的胁迫是直接威胁到本人或者他人人身权利、财产
    2023-04-25
    4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犯挪用公款罪怎么处罚?挪用公款案件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31
      犯挪用公款罪怎么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
    •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应注意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25
      认定某一挪用公款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时,要把握以下几点: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 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 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即从事非法活动性、进行营利活动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性。 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
    • 挪用公款罪量刑时须注意哪些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
    •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挪用公款罪的情节严重,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5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需要辩护律师帮助联系我们,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挪
    •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9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