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08:00:15 93 人看过

(一)概念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特点

抵押担保的特点在于: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第五,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一、关于抵押担保的规定有哪些

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限制】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一条【流押】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动产抵押权无追及效力】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二、抵押担保期限能否无限期

抵押担保期限是有限期的,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可以与保证人约定抵押担保期限,如果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4: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我国特赦制度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一、赦免的概念赦免是国家宣告对犯罪人免除其罪、免除其刑的一种法律制度,包括大赦与特赦。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只规定了特赦。二、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建国后,我国共实行过七次特赦。对这七次特赦的特点可概括如下:第一,特赦的对象基本上只限于战争罪犯。除第一次特赦包括部分反革命罪犯与普通刑事犯外,其他几次特赦的对象都是战争罪犯。第二,特赦的范围是一类或几类犯罪人,而不是个别犯罪人。第三,特赦的前提是犯罪人在服刑过程中确实有改恶从善的表现。第四,对需要特赦的犯罪人,根据其罪行轻重与悔改表现实行区别对待:罪行轻因而所判刑罚轻的,予以释放;罪行重因而所判刑罚重的,只是减轻刑罚。第五,特赦的效力只及于刑而不及于罪。即特赦的效力只是免除执行剩余刑罚或者减轻原判刑罚,不是免除执行全部刑罚,更不是使宣告刑与有罪宣告无效。
    2023-06-19
    370人看过
  •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概念上的区别是什么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概念上的区别是什么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概念上的区别是: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两者的区别还在于:1.权利不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人有孳息收取权;2.义务不同。抵押人的行为可能使抵押财产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二、抵押权人如何实现抵押权抵押权可以通过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方式来实现。但是抵押权人要实现其抵押权的前提,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1.协议折价是指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订立债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协议,以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性质上属于代物清偿,即以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形式代替债务的清偿。2.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
    2024-01-20
    341人看过
  • 最高额保证的概念和特点
    最高额保证,就是保证人于最高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所提供的保证。一般说来,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和某项商品交易行为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额保证通常适用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具有经常性的、同类性质业务往来,多次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如经常性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关系等。对一段时期内订立的若干合同,以订立一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担保,可以减少每一份主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所带来的不便,同时仍能起到债务担保的作用。如果既没期限又没限额,那是不可能成立的.因为保证的标的完全不确定,最高限额保证合同,也是既要有限额,又要有期限。如果未约定期限,则以保证人通知债权人之日为决算日,期限是必须的,若无最高限额设定该保证是否成立,中国似无明确规定,在日本法中,只在抵押合同中的最高
    2023-06-05
    418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的概念和特点
    (一)环境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保护法是一个新兴的处于迅速发展和变化中的法律部门,其称谓在各国立法和理论上的表述上有相当的差异。有称环境法,有称公害法,有称污染控制法,有称自然资源保护法等等。我国在立法上称为环境保护法。一般认为,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保护法的目的是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民健康,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二)环境保护法的特点1.综合性环境保护法保护的对象相当广泛,包括自然环境要素、人为环境要素和整个地球的生物圈;法律关系主体不仅包括一般法律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组织,也包括国家乃至全人类,甚至包括尚未出生的后代人。运用的手段采取直接命令——控制式、市场调节式、行政指导式等多元机制相结合的方式。由于环境保护法调整的范围广泛、涉及的社会关系复杂、运用的手段多样,从而决定了其所采取的法律措施
    2023-06-06
    301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三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要哪些1、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3、申请人入杭籍5年以上证明;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本;5、婚姻状况证明;6、收入证明;7、房产状况证明;8、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需提供);9、委托公证书(委托代办需提供)。10、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申请家庭或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提出申请即可。必须注意一点是,首先必须到各区建设/房管局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填写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
    2023-08-11
    227人看过
  • 求偿抵押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抵押担保的特点
    一、求偿抵押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求偿抵押与抵押担保本质上没有区别。在求偿抵押担保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为抵押人,第三人则为抵押权人。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用作求偿抵押的财产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如果用作抵押的为动产,则应是不易损耗的资产(如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那些易损耗的资产不能作为抵押物的标的(如食品等)。债务人和第三人在办理求偿抵押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依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二、抵押担保的特点抵押担保有如下特点: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中,债务人不能作为担保人。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4.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同一抵押物上有多个抵押权时,依据是否登记、登记顺序等因素来确定受偿顺序。5.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
    2023-06-19
    85人看过
  • 无抵押贷款担保特点
    无抵押贷款
    一、无抵押贷款担保特点(一)无抵押-无需任何财产抵押;(二)申请便捷-申请程序简单快捷,申请热线、网站、指定受理点和传真皆可轻松申请;(三)周期长-任意选择您的贷款时限,贷款周期最长可达36个月;(四)额度高-对您的收入及信用状况综合评定,最高贷款额度可达50万元人民币;(五)固定利率-本贷款为固定利率,免受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降低利率风险,尽享优惠。二、企业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办理流程贷款申请人到开设信贷业务的银行网点,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申请。银行初审通过后再备齐相关资料去银行提交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到银行签订借贷合同领取贷款资金,整个流程相对来说比较繁琐,需要多次去银行办理。(一)递交申请资料(二)送交审批部门审核(三)签订贷款合同(四)银行放款银行不同要求也不同,与你要贷的额度与经营状况也有关。三、无抵押担保贷款申请文件(一)贷款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
    2023-06-14
    124人看过
  • 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的概念
    一、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的概念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不同于不动产的规定。不动产抵押权生效要件是登记,而建船舶物权抵押,由于体积、价值的高昂,双方一旦签订合同,抵押权即设立。其次,善意第三人是指对该动产享有物权的人。因为第三人不知道该动产存在抵押,第三人通过合法的形式获得该动产所有权后,该动产的抵押权就不能对抗这个善意的第三人。最后,抵押权是一个担保物权,是为了保护你的债权在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可以主张抵押物来实现你的债权。当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而第三人又是善意的,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第三人就获得了该动产的物权,你的抵押权就不能在向该第三人主张。二、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什么方式订立抵押合同的订立方式,是指抵押合同在订立时具体采取的形式,是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是登记形式还是非登记形式。在抵押合同的内容确定后,抵押合同的订立方式对于抵押合同的履行、抵押权的实现、纠纷的解决等有很重要的意义。我国《民法典》规
    2023-05-06
    346人看过
  • 抵押担保有哪些特点?
    抵押担保有以下特点: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在抵押期间不得随意处分抵押物。所谓支配权,表现在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对抵押物的价款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是指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一、车辆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什么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1.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汽车仍由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就是说质押需要押
    2023-06-23
    249人看过
  • 抵押担保债券的特点
    抵押担保债券(CollateralizedMortgageObligation,简称CMO)CMO是一种综合体现了分期支付证券和分级支付证券的特点的多层次的转付证券。该债券结构的核心技术在于根据支持资产未来每期所产生的收入的多寡而分别创造短、中、长期不同级别的证券,从而达到减低投资者所面临的系统风险的目的。一个典型的CMO一般地包含有数个正规级债券和一个剩余级债券,其中,正规级债券的最后一级又称为Z级债券。除Z级债券以外的每级正规级债券于发行后都同时计付利息,但本金却是按级别优劣依次偿付;而Z级债券利息只计不付,累计复利,只有在前几级正规级债券偿付完毕后,Z级债券才开始清偿本息;因此,Z级债券又被称为应计利息档债券,实质上是一种附有本息禁偿期的债券。在所有正规级债券都得到本息偿付后,剩余的支持资产的收入将全部支付给剩余级债券所有人。抵押担保债券的特点利用期限分层技术重组基础贷款组合的现金流
    2023-06-09
    402人看过
  • 国际货物销售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国际货物销售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I)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概念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的协议,其营业地位于不同的国家。一方提供货物,收取价款,另一方接受货物并支付货款。它是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在国际销售合同中,供应商是出口商或卖方,而接收方是进口商,(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特征1.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因为货物的具体内容和界限难以界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用“排除法”来确定货物销售的范围,即某些类型的货物销售合同被排除在公约的适用范围之外,它们分别是:(1)私人货物销售,家庭或家庭用途,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之前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也没有理由知道货物是为任何此类用途而购买的(2)拍卖出售(3)根据法律执行的令状或其他令状的出售(4)政府债券、股票的交易,投资证券和可转让票据(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买卖(6)电力交易在上述六项不适用公约的销售合同标的中,有些
    2023-05-07
    164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点有哪些?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点有哪些(一)、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设定的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二)、担保物权的特点1、物上代位性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不仅及于担保物本身,而且及于担保物的变异物、赔偿金、补偿金以及保险金等代位物。换言之,若担保物灭失,设于其上的担保物权也随之灭失,但因抵押物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等,应当作为担保财产,担保物权人仍对之享有优先受偿权。2、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是指抵押权等担保权设定后,若担保人或等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价值贬损的,担保权人可对担保人、第三人
    2023-04-13
    438人看过
  • 人事争议调解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人事争议调解的概念人事争议调解,是指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识互谅,达成协议,从而有效解决争议的活动。人事争议调解的特点1.人事争议调解是在第三者即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调解机构主持下进行的,这就区别于没有第三者主持的人事争议协商活动。2.人事争议调解是自愿活动,必须始终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不能强迫当事人进行调解。3.人事争议调解是通过教育、疏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的,调解组织的意见只有在双方当事人都接受的情况下才起作用。调解应遵循自愿、合法、合理、合情和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裁决和诉讼权利的原则。
    2023-06-14
    488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概念包括什么它有哪些特点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包括什么它有哪些特点担保物权指以担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作为担保物,在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出现约定的情形,债权人就担保物的交换价值所享有的优先于(担保人之普通债权人)受偿的他物权。担保物权的特点:1.物上代位性;2.物上请求权;3.价值性;4.不可分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二、担保物权的期限物权担保期限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是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
    2024-01-14
    14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概述抵押担保的特点和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8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
    • 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的概念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4
      1、抵押贷款: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2、担保贷款: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
    • 抵押抵押担保的特点介绍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7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
    • 抵押权概念和特征是什么,有没有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05
      抵押权概念指的就是基于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抵押合同而成立的一种权利。特征是具有担保的性质。实际是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抵押权的设定的方式是有两种,第1种是依照法治当中的规定直接产生,还有就是依据双方当事人。
    • 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有效?抵押担保的特点是什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3
      抵押担保不同于保证人的担保,不能约定抵押担保的期限,即使有约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在由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中,为了防止长期不行使担保权利、使保证人的担保责任处于长期不确定状态,《》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不依法行使权利的,将会免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抵押担保属于物权担保,既有《民法典》的规定、也有《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定的原则”,涉及物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