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天津市
发布文号:津政令第12号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已于2003年11月2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戴相龙
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称职工),应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2005年1月1日起参加工伤保险。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指导各区县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财政、卫生、人事、工商、安全监管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第四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设立工伤保险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负责工伤保险工作。
第五条本市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滞纳金;
(四)社会捐赠;
(五)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分类行业基准费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确定。具体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安全监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其具体标准可以定期调整。
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对照规定的费率标准确定用人单位下一年度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并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本规定实施后30日内,本规定实施后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依法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
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经办机构申报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经核准后在3日内缴纳。
第九条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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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30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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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交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天津港集装箱运输若干意见的通知
5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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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关于颁布《天津市专利纠纷调处办法》的通知
35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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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布《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31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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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天津市行政应诉工作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42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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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
460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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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25条是怎样规定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11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或者领取供养亲属的人员,其常住地不在本市的,可以按照下列标准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险关系同时终止:(一)领取伤残津贴的,最高不超过15年;(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子女不满18周岁的计算至18周岁,其他供养亲属最高不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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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十八条有何内容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1职工的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工伤医疗费;(二)工伤康复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五)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六)生活护理费;(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丧葬补助金;(十一)供养亲属;(十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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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5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规定第十一条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按照规定享受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的农民工,以及享受抚恤金的工亡农民工亲属,可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第十二条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以农民工个人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计发基数,最高不超过15年。其中,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领取待遇的年限为15年;年龄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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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工伤保险的标准?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04首先,商业性质的工伤险到保险公司购买即可。而社保中的工伤保险由公司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纳。 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章工伤保险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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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引进人才政策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30四种人才落户,门槛很低,可以直接落户.学历型人才:全日制本科不超过40岁,硕士不超过45岁,博士不受年龄限制.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毕业,在天津工作一年以上,或中职院校毕业,在天津工作三年以上,不超过35岁,具有高等职业资格。不超过40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50岁以下,具有高等技师职业资格.资格型人才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国内外精算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律师等资格.创业型人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