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实行联合会审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7:13:12 187 人看过

为加强对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行为。维护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正常秩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实行联合会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按现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审批权限实行公级会审。凡开发公司按级向市、区(市)县有关部门申请开发项目转让的,由市、区(市)县开发办牵头,会同市、区(市)县计委、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联合会审,取得一致意见并切实落实有关责任后,方可办理有关转让手续。

二、凡未经联合会审,非法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区(市)县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及时查处,予以纠正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有关证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开发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重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重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遵守本实施办法。第三条《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以下简称《项目手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项目手册》所记录的内容及每季度的房地产项目统计报表报送情况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进行考核。第四条《
    2023-06-10
    436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实施市级机关房屋和土地确权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日期:10-06-26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4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委办〔2002〕10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市级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决定对市级机关房屋和土地实施统一确权工作。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确权管理范围及时间安排(一)统一确权管理范围。市级机关及直属行政机关、驻外办事机构、高级和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及其分院、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2023-04-24
    247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意见的通知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建委、市重点建设办公室关于《重庆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重庆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意见(市建委市重点建设办公室二○○三年十二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强化重点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减少工程建设对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的影响,根据《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渝中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巴南区、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的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按本意见执行。二、重庆市重点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工作,并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和评比,评比结果报重庆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三、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
    2023-06-10
    192人看过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控制指标,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在全市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现通知如下:一、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每年年初,市政府将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控制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或本单位当年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并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使各项管理目标、控制指标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石家庄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的基本原则、考核范围、考核程序、办法及考核结果的
    2023-06-09
    379人看过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实行杭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责任书办法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审计局《关于实行杭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责任书办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二年五月十七日关于实行杭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责任书办法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市级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与财务管理,规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行为,确保我市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有效,明确分级责任,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我市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责任书制度。现就我市实行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责任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责任书涉及项目的范围重大建设项目指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以财政资金、各项政府性专项资金、政府统一借贷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或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土地、市政配套、融资及其他方面依法给予优惠的建设项目,包括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二、责任书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指承担重大建设项目任务的建设单位,包括项目法
    2023-04-22
    223人看过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的通知
    发文单位: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日期:2005-9-23执行日期:2005-9-2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登记管理,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将现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两证合一”,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含《大连市房地产共有权证》、《大连市房地产他项权证》,下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凡2005年10月1日后新开楼盘的商品房产权登记,统一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二、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的范围限于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其他区市县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工作,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安排。三、原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范围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继续有效。换发原
    2023-06-10
    157人看过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重点建设项目财务总监派驻制度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加强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市政府决定,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财务总监派驻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财务总监派驻制度的项目范围在下列重点项目实行财务总监派驻制度: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国债项目;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使用市政府统贷统还资金的项目;利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其它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项目。二、财务总监选调范围和条件监务总监的人选从市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或单位中初选,由市政府确定。财务总监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熟悉并能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熟悉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项目建设、管理知识,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派驻财务总监实行回避原
    2023-04-22
    408人看过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委等3部门关于成都市现代物流项目用地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管理局《关于成都市现代物流项目用地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成都市现代物流项目用地实施意见为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建设西部重要物流中心的精神,加快成都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扶持重点”的原则,现就成都市现代物流项目用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现代物流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现代物流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是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配送、分销作业、运输装卸、交易场所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用地。二、现代物流项目用地供地方式经市政府批准的现代物流业集中发展区域的现代物流项目用地按以下政策办理。(一)现代物流业集中发展区域内用于物资储备、运输装卸等直接用于物资储运的用地,按工业项目以协议方式出让。供地价格不得低于该项目土地级别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土地出让金按该项目土地级别工业用地基
    2023-04-22
    202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费〔1996〕29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经国务院批准取消的48项建设项目收费全部取消,同时废止教育设施配套费、施工企业使用临时工调配费、自来水立表费。二、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可根据国家和本通知的规定,将本地区名称相同或不同但性质相同的收费项目一并取消。三、凡国家和市政府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停止收费。各收费单位应主动到当地物价部门注销收费许可证。对以任何理由顶着不办者,各级物价、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应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的责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建设项目乱收费问题越
    2023-06-10
    343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05年是落实国务院基本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关键一年,能否在年底以前基本完成我市各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任务,对于完成三年清欠总目标关系重大。截至8月9日,我市累计偿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8.6亿元,清偿率为54.52%,而全国平均清偿率已达到64.75%,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的还款任务仍十分艰巨。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8号)和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市[2005]45号)精神,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二00五年度清欠工作目标和措施的通知》(渝办发[2005]131号)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国务院提出的工作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
    2023-06-10
    399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工业企业50强考核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渝办发(2008)170号发布日期:2008-5-27执行日期:2008-5-27一、评选范围及原则(一)评选范围。重庆行政区域内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以下简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存在母子关系的,以母公司合并口径参评,并仅限工业生产经营部分。(二)评选原则。“重庆工业企业50强”的评选工作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主要从生产规模、经济效益、生产规范和社会责任4个方面综合考核评选。1、生产规模。主要考察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重庆工业企业50强”要具有生产经营规模大的特征。2、经济效益。主要考察企业盈利能力。“重庆工业企业50强”当年利润总额须达到3000万元或利税总额超过5000万元。3、生产规范。“重庆工业企业50强”其主导产品应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生产(等效生产)。医药企业的主导产品必须通过GMP认证。鼓
    2023-06-08
    386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规划综合费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建设工程规划综合费收缴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2月28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五年三月四日重庆市建设工程规划综合费收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规划综合费收费行为,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属于《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管理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缴纳建设工程规划综合费。第三条主城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建设工程规划综合费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其余区县(自治县、市)由本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第四条建设工程规划综合费按以下标准计收:建筑工程规划综合费按建筑面积计收。收费标准为:建筑工程住宅部分,一般按住宅2元/平方米,旅游度假村、别墅等3.5元/平方米;
    2023-06-10
    135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渝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渝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办发「1995」5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一并执行。一、对我市成渝高速公路旅客运输实行由市交通局统一管理。经营成渝高速公路的定线班车的始发站点,由市交通局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根据我市汽车客运站的情况统筹安排。任何客运站点不得擅自接纳未经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批准的客运车辆进站参营。二、无道路运输证的各种营运客车(含出租汽车),临时需通行成渝高速公路的必须办理“一次性返使用道路运输证”(含各种效能规费)。“一次性往返使用道路运输证”由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统一印制,并委托市成渝高速公路管理处在成渝高速公路各入口处代办。三、成渝高速公路客运线路调节费的分配,按照省政府“川府函「1995」171号”文所规定的省交通厅和市交通局商定的车辆通行费的分配意见办理。
    2023-04-23
    189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渝办发〔2004〕10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发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课题对决策研究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课题(以下称中心课题)以实现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为宗旨,针对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出的复杂性、系统性课题,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手段,推动重庆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第三条中心课题的设计与研究遵循必要性、可行性、创新性的原则,为政府管理与决策部门提供
    2023-06-07
    257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8
      渝府发〔2013〕5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调整征地补偿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产假的法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7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劳社部发[2007]3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1995〕5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民险发〔1997〕27号]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的通知 [渝劳农保发〔1999〕1号]重庆市劳动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认真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
    • 朔州市山阴县人民政府关于休产假的通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6
      正常产假98天,最高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 重庆市主城区县县城区县城区、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控房价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7
      一、落实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的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保持房价基本稳定。主城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主城区以外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本区域房价控制目标,于四月底向社会公布。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区县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