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合同特征是什么?法律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0:02:48 440 人看过

一、要式合同特征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要式合同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如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价款;借款合同已经支付了借款,劳务合同中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工作等等。合同中约定有多个主要义务时,如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定金的交付也应当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效力。附随义务的履行,或者合同履行准备工作的完成,则不得认为能够证明合同成立。

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接受履行,说明其已经承认对方的履行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这显然是以合同存在即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但这里应当注意,接受履行应当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如果接受人误以为是赠与而接受,而对方则是履行其买卖合同义务而交付的,则不能认为是接受履行。

二、要式合同相关法律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百六十九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四百九十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要式合同《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第四百六十九条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式合同相关文章
  • 遗嘱的法律特征是什么,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一、遗嘱的法律特征是什么遗嘱的法律特征是: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3.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遗嘱的形式有以下五种: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需要注意的是,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
    2023-06-08
    376人看过
  • 居间合同的概念是什么,及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的概念是什么,及法律特征有哪些居间合同的概念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居间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中介人与委托人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3.居间合同的中介人协助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自身并不参与。二、居间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居间合同不能随时解除。只有在以下情形出现的前提下,才可以解除居间合同:1.因不可抗力;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居间合同能否收房屋定金
    2023-04-14
    363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要件是什么?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合同形式只是关于合同如何呈现出来的一种形式而已,比如说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以及一些特定的形式都属于合同的形式,因此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呈现合同内容都可以采用,当然,法律也规定了合同形式要件,我们在订立合同内容的时候也不能随意而定,还是得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进行。一、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合同生效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立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二、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
    2023-06-09
    467人看过
  • 《买卖合同》什么是分期付款合同?有哪些主要法律特征?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形式,在我国常常用在房屋及高档耐用消费品的买卖中。分期付款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1、标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买卖是物先交付型买卖,即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一般在买受人第一次支付价款时即刻交付给买受人。2、价款的分期给付性。买受人的价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阶段支付的,即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之后,需分两期以上的次数支付价款,否则则不属于分期付款买受合同。
    2023-06-09
    183人看过
  • 法律规定行政法有什么特征
    一、行政法有什么特征有下列五个特点;①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②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③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④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⑤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其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二、行政法的分类有哪些(1)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行政法规范可分为下述三大类:①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又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有关行政机关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活动程序和方法的法律规范,其中职权、职责规范是行政组织法规范的核心;再一部分是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双方在录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调动中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的法律规范。②关于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双方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
    2023-04-13
    205人看过
  • 承揽合同的类型有哪些,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什么
    一、承揽合同的类型有哪些承揽合同的类型主要有:1.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2.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3.修理合同。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复损坏的物品,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4.复制合同。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5.测试合同。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等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测试,定作人接受测试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6.检验合同。检验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定作人接受检验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二、承揽合同的法律
    2023-06-26
    464人看过
  • 行政裁决的法律规定的特征有哪些?
    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行政裁决是经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但是并非任何一个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只有那些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如《商标法》、《专利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对侵权赔偿争议和权属争议作出规定,授权有关行政机关对这些争议予以裁决。2、行政裁决的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有关。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是行政裁决的前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扩大,行政机关获得了对民事纠纷的裁决权。但行政机关参与民事纠纷的裁决并非涉及所有民事领域,只有在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对该民事纠纷进行裁决,以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3、行政裁决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
    2023-04-18
    232人看过
  • 合同履行规范与合同法律关系特征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内容:1、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2、履行合同的标准履行合同;3、履行合同的行为过程。合同履行的专属原则:1、适当履行原则;2、协作履行原则;3、经济合理原则;4、情事变更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1、合同履行的原则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2、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3、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势变更原则4、合同履行的原则详细介绍5、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6、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7、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8、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9、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2023-07-19
    254人看过
  • 法律的规定,合同确有可变更和可撤销特征的,有哪些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1、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2、须由撤销权人在除斥期间内主动行使撤销权;3、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4、撤销权人可以撤销或变更合同。一、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及其处理方法是什么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如下: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2、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3、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应为有效,并不因合同存在可撤销的因素就认为其无效,当事人应依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可撤销合同的处理方法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指什么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指的是:合同在订立时,由于一方或双方的意思不真实,允许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因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遭遇欺诈、胁迫等原因签订的合同,都属于可撤销合同。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变更的内容不明确,视为没有变更。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三、什么
    2023-02-18
    111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合同的格式要求是什么?
    格式合同有下列法律规定: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2.格式条款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关于格式合同陈述正确的是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
    2023-07-06
    222人看过
  • 行政许可规定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没有申请就没有许可。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也就是说,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资格或权利,可以实施特定行为。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对特定人和事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5、行政许可是一种重要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有明示的书面许可,并应当有正式的文件和印章予以认可和证明。《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
    2023-08-08
    63人看过
  • 法律规定合同有什么形式
    (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三)推定形式推定形式,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的,合同成立。例如商店安装自动售货机,顾客将规定的货币投入机器内,买卖合同即成立。综上所述,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推定形式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合同的形式都是不可或缺的。一、合同的形式有什么要求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
    2023-03-02
    131人看过
  •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有哪些特征
    一、医疗事故有哪些特征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医务人员只是作为法人的一部分来为患者服务,即某一个主体的行为与法人内部其他个体的行为构成一整体为患者服务,所以医务人员的行为是法人行为的组成部分,本质上应视为法人行为。2、医疗事故是因过失引起的。不能将医疗事故简单地理解成医疗与事故的简单相加,即认为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都是医疗事故。3、医疗事故是因医疗单位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造成的。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它不仅指某一行为的结果,而且也包括行为本身,所以医疗事故可能发生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该过程之后。4、医疗事故是指发生严重不良后果
    2023-03-28
    123人看过
  •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一、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
    2023-04-28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是法定的,但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 更多>

    #要式合同
    相关咨询
    •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格式合同的出现是商品经济和合同制度发展的必然。它最早出现在19世纪的保险业和铁路运输业,20世纪20年代后广泛适用于垄断程度较高的公用事业领域,40年代后则盛行于几乎所有的商业合同领域。在现代社会,格式合同已经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合同中的重要种类。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它一方面具有传统合同的基本属性,另一方面又具有一些新型的法律特征。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是:合同主
    • 电子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7
      电子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形式,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这种合同方式大大的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关组织,这种交易方式当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让交易的相对人在交易前知道对方的资信状况,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权益必将成为一种无形的财产。
    • 法律规定的哪些是劳动合同,有何特征?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1
      说简单点儿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用工关系的一个书面证明。其具体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的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个劳动合同如
    • 旅游合同是什么,旅游合同的特征是什么,旅游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4
      旅游合同是旅游者外出旅游必须履行的一项重要手续,是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签订的明确双方在旅游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可以维护和保障旅游者及旅行社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系到旅游者的切身利益。旅游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合同,是当事人协商订立的,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旅游合同的,一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旅游合同的特征是:(1)当事人一方
    • 有哪些合同有一定的法律特征?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5
      先合同义务的法律特征有是一种法定义务、是附随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只有合同生效之前才具有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具体包括保护义务、保密义务、协力义务、告知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