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证据审查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21:22:05 170 人看过

关于非法集资案证据审查,具体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不是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必经程序。行政部门未对非法集资作出性质认定的,不影响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一、非法集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特征

非法集资: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问题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简而言之,同意张文的说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非法集资这个概念下的一个罪名。非法集资这一概念的提出最早来源于国外的一种被称之为庞氏骗局的金字塔式的投资诈骗体。十九世纪的一位金融学家庞兹对其筹集资金的对象宣称三个月内可以让其投资翻一番,于是他广泛吸纳新投资的资金然后将其支付给前期的投资者。而前期投资者因为获得了巨大的回报所以对该金融学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至此庞兹名声大噪。而随着后期投资者闻讯赶来进行投资的时候,庞氏集团却将其进行投资的资金席卷而走,至此形成了最早的非法集资的形式。我国非法集资犯罪概念的出现经历了诸多的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前,由于经济不发达,资金流通不畅,无法形成资金融通市场,此时并没有关于非法集资的相关概念。79刑法也没有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罪名和相关规定。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非法集资属于地下金融范畴”,从此“非法集资”这一概念被纳入了我国立法规范文件当中。

199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确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大非法集资类犯罪罪名。从而使得非法集资类犯罪首次进入刑事立法当中。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原有规定基础上,又新增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使得非法集资犯罪成为一个集合罪名。

二、其他法律规定问题是什么?

仅向亲友或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

如果行为人仅向上述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宣传相关吸收资金信息并客观上吸收了他们的资金,根据《关于非法集资罪的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此时行为人并没有非法集资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在行为性质的认定上,可以归结为两种情形: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亲友或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财物,此时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二是行为人将所借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等正常活动,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不特定对象财物的故意,行为人与不特定对象之间形成的是民间借贷关系,双方的行为应当由民法调整,不宜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即向亲友或单位内部人员又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时犯罪数额的认定

行为人从特定对象处获得的集资款仍然属于非法集资犯罪数额,主要理由是:首先,从行为人非法集资的主观故意上来看。因为如果集资对象里既有特定对象,又有不特定对象,无论这些不特定对象是否如《关于非法集资罪的司法意见》第二条、第三条第(一)项所述,是通过行为人放任其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外传播集资信息并向外吸收资金而来,还是通过行为人自己亲自或主动要求其亲友等人向外传播集资信息并向外吸收资金而来,均表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将集资范围局限在特定对象上的故意,而其主观上所占据主导地位的恰恰是向社会公众等所有人吸收存款的概括故意。此时,不论是亲友或单位内部人员,还是社会公众等不特定对象,均是行为人在上述同一个犯意支配下非法吸收存款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此时的亲友或单位内部人员与其他社会公众等不特定对象的地位和属性,在行为人看来是相同的,都是包括在“社会公众”范畴内。

三、民间非法集资如何处理

1、受害人务必提早报警

在大多数维权中,受害人意见不统一阻碍了维权进程。

在非法集资行为即将败露的时候,受害人可以先与相关人员谈判,要求将钱财退换。非法集资人希望息事宁人,与受害人交涉回款的可能性较大,但不能拖太久,时间拖久了就为非法集资人跑路提供了条件。

2、第一时间搜集四类证据

受害人需要搜集、保存的证据有四组,根据重要程度排列如下:

(1)理财款项支付划拨证据。首先去银行卡开卡银行调出账户流水单,并联系该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款项划转流水单,并加盖其公章。

(2)合同协议类证据。纸面的投资协议一定要保存好。

(3)理财交流过程证据。纸面的宣传资料,以及在投资人群中的聊天记录,以及和非法集资宣传人的聊天记录和往来邮件。

(4)第三方证据。第三方证据主要包括非法集资人在媒体或者互联网上所做宣传的证据。

3、尽早申请冻结问题平台资产

在问题初期,很多投资人希望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获得相应的赔付。如果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投资人可到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但是民事诉讼立案难度较大,需缴纳诉讼费用,花费不菲。

不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对象已经触犯刑法,则面临的是刑事责任的追究。一旦立案,由公安机关侦查布控,效率高,花费少。但是在进入公诉程序后,不能再撤诉,无法把控案件进度,投资者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此外,受害人还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对象相关资产进行冻结,避免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生资产被藏匿或转移。

4、不能轻信“债转股”的解决方案

互联网金融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平台出现问题时,都把“债转股”作为“救命稻草”。所谓债转股,即投资人再投资一些钱,成为平台的股东,把处在危机中平台盘活以后,再将欠下的钱还给投资者。受害人要警惕这种行为。

5、还可借助第三方的力量

在维权过程中,受害人可以通过向第三方寻求帮助,如向当地处非办举报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罪数相关文章
  • 怎样构成集资诈骗罪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对韩学臣等人集资诈骗、职务侵占二审刑事裁定书。韩学臣以其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新三板上市入股等名义,通过虚构或夸大投资理财方式,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资超18亿元,用于实体投资仅1亿多。此外,韩学臣还利用担任慈孝基金会理事长职务上的便利,将基金会2980万元转出后非法占为己有。韩学臣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那么怎样的行为会涉嫌集资诈骗罪呢?集资诈骗罪指个人或单位以非法占有目的的主观故意,通过违法手段向他人募集资金的行为,只包含资金,不包括财物。1、在主体方面包括了个人和单位,也就是说单位也可以成为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值得注意的是单位犯罪的特征,单位犯罪是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并由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而且是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为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如果是盗用各种单位名义实施犯罪,但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那么就直接以
    2023-06-03
    353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如何审计的
    法律综合知识
    一、集资诈骗罪如何审计的集资诈骗罪审计要点:一、报案人陈述系言辞证据,不得作为鉴定依据;二、合同金额不能证明资金是否实际发生;三、银行流水只能鉴定财务问题,不得作为确定款项性质的依据:四、审计机构超范围鉴定非常普遍,质证时要注意鉴定的问题是否属于财务会计专门性问题五、《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所述审计是针对企业财务报表以及历史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审计准则的部分条款并不适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要求六、庭审中向鉴定人发问,公安机关提供的检材是否完整充分;七、报案人损失多少金额不属于司法会计鉴定范围;涉案公司台账属于非财务会计资料,不得作为鉴定检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2024-01-26
    452人看过
  • 集资诈骗案报案证据
    1、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2、提供娣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送你福音”、“最新消息”、等材料。3、提供嫌疑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一、集资诈骗案报案材料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的应加盖公章。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3、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高额回报的书面承诺资料、宣传资料、收款凭证、受骗者的名单、虚构项目和虚构用途的书面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4、受骗者已支取的资金及尚未取得资金的相关凭证。5、资金流向。6、本罪起点:个人10万元以上;单位50万元以上。二、集资诈骗案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数
    2023-04-06
    303人看过
  • 2024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决程序时怎样的
    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决程序时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审理的程序由5个阶段组成:①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是为从实体上审理案件作好准备。②法庭调查。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在这一阶段,法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对,以查明案情,从事实方面为正确判决奠定基础。③法庭辩论。法庭经过调查,如果认为案情已经查清,当事人也没有再提出需要补充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即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辩论应当首先由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发言,然后由被告人陈述和辩护,辩护人进行辩护,并且可以互相辩论。④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⑤评议、判决和宣判。当被告人最后陈述完毕,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
    2023-11-27
    176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的主观证据包括哪些
    关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证据方面,通常情况下会涉及到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本人的供述及辩护言论,用以明确证实他们确实存在非法占有集资款项的意图。例如,他们对于所筹集资金的具体用途的阐述、对于无法偿还集资款项的明确表态等等。同时,相关证人的证词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环,例如那些参与了集资活动的受害者、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同伙的证言,这些都有可能揭示出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的真实心态。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的行为举止同样可以作为主观证据的一部分,例如他们是否肆无忌惮地挥霍集资款项、是否携带着集资款项潜逃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2024-08-04
    453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哪些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一、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公司、企
    2023-06-03
    244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行的认定依据
    集资诈骗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行为人的目的、集资方式和履行集资合同的能力及诚意等。如果数额不大,则不应认定构成犯罪。这一原则强调了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集资的目的,并且采取了欺诈手段来获取他人的钱财,才能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同时,该原则还规定了数额的大小标准,如果数额不大,则不应认定为犯罪。集资诈骗的认定标准如下:我们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目的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2)考察行为人集资的方法,即考察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欺骗的方法。(3)考察行为人履行集资合同的能力和诚意。(4)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如果数额不大的,不应认定构成犯罪。 集 资 方 式 欺 诈 考 察集资方式欺诈是一种常见的非法集资行为,其特点是通过虚假的集资项目、夸大的投资回报率或者营造虚假的投资氛围来吸引投资者,进而通过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集资费用或者通过股票、期货等金融市场的虚假交易来获取暴利。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集资方式欺诈
    2023-09-07
    307人看过
  • 司法解释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关于集资诈骗罪的呢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属于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数额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具体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2024-05-12
    293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的证据审查要点有哪些
    一、合同诈骗罪的证据审查要点有哪些对于合同诈骗罪这项罪名的证据审查要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重要范畴:首先是合同的真实性,审查重点在于确认合同是否真实存在于现实生活之中,其内容是否真切反映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以及是否存在着虚构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署的现象;其次是对合同履行能力的审查,这涉及到核实当事人是否具备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以及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行为;再次是对合同履行状况的审查,主要关注合同是否已经得到部分或者全部的履行,以及履行的程度如何,是否存在收取财物之后便逃之夭夭的情况;此外,还需对证据的收集与固定进行严格把关,其中包括书面合同、转账记录、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多种形式,以确保这些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以及真实性都能得到充分保障;最后,要深入了解诈骗的具体手法和方式,以确定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所规定的诈骗情形。在进
    2024-07-01
    386人看过
  • 遇到集资诈骗怎么办,集资诈骗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集资是非常正常的现象,通过集资企业能够获得充足的运营资金,但是有许多不法分子通过集资的方式来骗取他人的钱财,所以在参加集资活动之前,我们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以防因为集资诈骗受到损失,但是遇到集资诈骗的情况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那具体来说遇到集资诈骗怎么办呢?遇到集资诈骗怎么办?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二、遭遇非法集资诈骗,建议报警;三、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
    2023-06-24
    376人看过
  • 集资诈骗案件的证据收集是如何规定的?
    一、对犯罪主体的证明(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明证明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主要有户籍证明、身份证、出生证明、护照等,只要以上有一证据查证属实,即可证明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如果犯罪嫌疑人提出证据,主张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应当补强证明。证据主要包括:1、犯罪嫌疑人父母、周围居民、老师、同学的证言;2、犯罪嫌疑人父母做绝育手术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兄弟、姐妹的户籍、身份证、护照等。根据以上证据,综合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二)对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只要犯罪嫌疑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就认为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如果犯罪嫌疑人一方提出证据,主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应当补强证明。证据主要包括:1、精神病鉴定;2、周围居民、老师、同学、同事对犯罪嫌疑人行为能力的评价;3、知情者证明犯罪嫌疑人一方提供的鉴定意见是伪造的或者鉴定人无鉴定资格或者鉴定人被收买,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据不
    2023-04-28
    244人看过
  • 非法集资案证据审查什么?
    1、证据的收集证据是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的客观依据。由于非法集资犯罪往往作案周期长、受害人数多、涉案金额大,因此更需要重视对非法集资类犯罪各类证据的全面收集。既要重视对言词证据的收集,又要重视对虚假宣传材料、股权证、协议书等书证及电子数据的收集取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提取,应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进行,并将非法集资资金的管理、使用、用途作为重点进行取证,同时还应查明涉案款物的去向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退赔能力。对被害人陈述的提取,应主要围绕参加集资的起因、方式、金额、回报(方式、次数、金额)、损失金额等方面进行;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案件,为全面查明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侦查机关还应及时发布公告要求被害人限期申报债权,对被害人进行确认,并及时告知相关权利及义务。对涉案书证,应当调取包括非法集资方案、宣传手段,资金来源、资金管理、使用、流
    2023-06-23
    335人看过
  • 该如何提供不是集资诈骗的证据
    1、重视对虚假宣传材料、股权证、协议书等书证及电子数据的收集取证;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提取,应紧紧围绕集资诈骗的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进行;3、并将集资诈骗资金的管理、使用、用途作为重点进行取证,同时还应查明涉案款物的去向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退赔能力。诈骗案立案以后,需要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调查取证处理,特别是钱款的追回上,是需要司法机关根据正常的司法程序来进行处理的,在对钱财进行认定后,可以按照举证的方式来退回受害人,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当代社会对于很多的年轻人来说,他们比较习惯使用网络,同时网络上面的一些危险也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有一些网络方面的诈骗活动,如果确实发生一些诈骗活动,很难将钱财要过来。主要还是因为相关的一些证据没有办法来进行提供。《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2024-05-05
    196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能否假释:审视集资诈骗罪的假释可能性?
    犯集资诈骗罪,满足假释的适用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一、不可以假释的情形有:1、对累犯不得假释。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二、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2024-03-02
    19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数
    词条

    罪数是指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确定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凡是行为人以两个以上的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以上行为,具备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 ... 更多>

    #罪数
    相关咨询
    • 有关证据审查诈骗罪认定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4
      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犯罪行为产生的物品,以及其他可能揭露犯罪和查获犯罪嫌疑人的实物和痕迹。物证的特点是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来发挥证明作用的。
    • 证据审查犯诈骗罪的条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4
      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在理解书证的概念时,应当充分注意到,现代先进技术为人们相互之间的往来所提供的手段越来越丰富,诚如人们一般所了解的,书证表现形式通常是文字,但也可是图表或符号;形成书证的惯常工具是纸和笔,但并不拘泥于此。
    • 网络诈骗的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5
      认定网络诈骗罪的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 (一)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确因被害人人数众多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被害人陈述的,可以结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陈述,以及经查证属实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被害人人数及诈骗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 (二)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案件证明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文书和
    • 怎样搜集对方诈骗罪证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2
      诈骗罪证据应该由公安机关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的,在《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 集资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9-29
      需要有能够证明以下事实的证据才可以定罪: 第一,犯罪主体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主观方面有实施诈骗的故意,有被骗的人并且提供了相应的资金; 第二,犯罪金额达到属于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 第三,没有过诉讼时效。《刑法》 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