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运输合同能否追偿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3:36:26 379 人看过

一、有运输合同能否追偿债务

运输合同可以追偿,具体的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托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承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收取运费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对逾期提货的,承运人有权收取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不适合提存货物的,可以拍卖货物提存价款;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承运人可以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合同约定调配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接收承运的货物,按期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收货人之前,负有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的义务;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

三、运输合同属于哪个性质的合同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其特征有:运输合同是有偿的、双务的合同;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到约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运输合同大多是格式条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九百零二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n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运输合同未约定赔偿损失能否主张
    一、运输合同未约定赔偿损失能否主张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可向违约方主张违约实际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运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一)托运人责任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但赔偿责任。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字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
    2023-05-03
    284人看过
  •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有留置债务人货物的权利
    一、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有留置债务人货物的权利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是否有权留置债务人的货物?答案是肯定的,但这一权利并非无界限。运输合同通常分为客运和货运两种类型,前者不涉及留置权,而在货运合同中,承运人有权留置托运人或收货人未支付运费或其他费用的货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权人对已合法占有的债务人动产有留置权,并可优先受偿。要注意的是,留置权的行使应在合同中明确,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二、留置权的效力范围留置权的效力范围是指留置权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优先从留置财产中获得债务偿还。这包括:1.留置担保的范围不仅限于主债权,还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留置财产应当价值相当,保证债权人的利益。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时,可以协议折价,或通过拍卖、变卖留置财产优先受偿。4.留置权人有权收孳息,但需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5.留置权人负有保管义务,如因保
    2024-02-04
    242人看过
  • 运输合同是不是有偿合同呢
    运输合同是有偿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在运输合同里面,双方都有权利义务,作为托运方,应该对承运方支付运费,作为承运方,提供有偿服务。一、仓储的装卸货物属于承揽关系吗装卸货物不属于承揽关系。装卸货物不一定是承揽合同,涉及装卸货物的有买卖合同、承运合同等。承运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承运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承运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二、运输合同纠纷诉讼请求包括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运输合同纠纷诉讼的请求是什么,要依据造成纠纷的原因而定,包括解除运输合同、支付运输费用、赔偿
    2023-03-10
    450人看过
  • 无偿运输运输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无偿道路运输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义务;2、在运输过程中,保证装卸质量、运输质量等。一、货运经营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有哪些?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及责任是: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运输,通知收货人取货,或依约定进行提存等义务;2、装卸时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等责任;3、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其他主要义务及责任。二、仓储合同的条款内容有哪些仓储合同的条款内容有:1、商品的品名和种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和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5、货物损失标准及损失处理;6、收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账户和时间;7、责任分工及违约处理;8、合同的有效期;9、合同应规定变更或终止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做好相应的准备。三、合同抗辩权的规定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抗辩权正确
    2023-03-10
    266人看过
  • 无偿运输与旅客运输合同的区别
    一、无偿运输与旅客运输合同的区别以旅客或托运人是否需要支付道路运输客票费或运费为标准,道路运输合同可以分为有偿道路运输合同和无偿道路运输合同,而旅客运输合同一般都是有偿的,所有明确道路运输合同是否有偿,在实践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应避免将无偿道路运输合同误认为不属于运输合同,而减轻或免除由于承运人的不当而造成的责任。二、无偿运输需要注意什么无偿道路运输过程中,需要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法律义务进行明确的说明,并且对于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应对的方式,以免发生事故的时候,就承担责任方面发生纠纷,导致合同双方利益受损。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进行详细的拟定细节。三、旅客运输合同是什么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运送到约定地点,而旅客须给付规定报酬的协议。它又包括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和航空客运合同等多种。旅客运输合同多采取标准合同形式;其中客票和有关行李单据是客运合同的
    2023-05-06
    312人看过
  • 运输合同为无偿合同吗
    签订履行运输合同,首先要了解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在运输实践中,两个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订立一份运输合同。从确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角度分析,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双方互负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只尽义务,不享债权的合同。如果从当事人双方取得权利有无代价的角度分析,合同又可以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而运输合同主要是双务有偿合同。一、违反运输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1、承运方的责任:(1)不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偿付托运方违约金。(2)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运到逾期,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按照规定赔偿,再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
    2023-04-07
    200人看过
  • 债务人能否向配偶追偿?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偿,属于债务人个人债务的,不能向其配偶追偿。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主债务人破产还能追偿吗担保人主债务人破产的,保证人是可以对债务人进行追偿的,保证人的追偿是属于破产债权之一,保证可以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第五十二条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
    2023-08-16
    490人看过
  • 履行债务超过标是否能追偿债务
    履行债务超过标的能追偿债务。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身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在另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追偿部分债务,并相应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相同的份额。另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的份额的,另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一、共同债务的连带责任是指什么共同债务的连带责任是指连带债务人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两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要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的责任大小确定;责任大小难以确定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责任超过自身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或当事人约定。二、共同借款人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共同债务人分为按份的共
    2023-03-08
    121人看过
  • 运输合同能转包吗
    运输合同能转包。运输合同转包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后,将运输合同的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运输合同关系,受让人成为运输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一、什么是海商法?海商法是指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主要是调整在海上运输中船舶所有人与其他有关各方当事人所发生的民事、商事法律关系。主要内容有:(1)主要调整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需要注意的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船舶包括船舶属具。(2)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船舶租用合同、海上拖航合同、海上保险合同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二、货运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怎么处理?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的处理:一,
    2023-03-06
    312人看过
  • 运输合同赔偿条款
    运输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1、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确定;2、客运合同中对于旅客自带行李的损失赔偿对于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限额。一、房屋违约金赔偿标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
    2023-03-10
    248人看过
  • 什么是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运输合同特征为主体的复杂性、标的特殊性、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性、格式的标准性、有偿、双务合同。运输合同的分类:(一)按运输方式分类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五大类。(二)按照运送对象分类可以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两类。(三)按照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可以分为国内运输合同和涉外运输合同两类。一、运输合同需要交什么税根据2011年新修订的《印花税暂行条例》,货物运输合同,立合同人需要按照运输费用的0.5‰缴纳印花税。货物运输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是按运输费用金额来计算,即使没有合同,有运费发票(包括国际货运发票)也要缴纳印花税,而且按发票全额计算印花税,不扣除进项税部分。但是运费发票中记载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可以在计算印花税时扣除,例如一张运费发票中注明运费500,装卸费100,保险费
    2023-03-10
    443人看过
  • 共同财产能否用于追偿单方债务?
    单方债务不能执行共同财产。离婚后单方债务一般是由欠债的一方进行偿还。若是债务的期限还没有到,按照夫妻的约定由其中一方进行承担的就是属于该方的单方债务,但是如果用这个约定而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则以上债务依然是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若是还没有到期的债务是夫妻中一方为了私自的目的而挥霍消耗产生的,则完全是属于欠债方的债务,由其自己进行偿还。单方债务向夫妻共同债务的转化单方债务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有以下几种情况:1、婚前单方债务的转化。婚前男、女单方债务,如果因婚姻关系的建立使之同时获得对方认可并接受,婚后双方又积极共同偿还,且双方结婚时间较长,双方未有任何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婚前单方债务可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2、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财产,因为结婚多年(审判实践中对一般物品掌握在4年以上,贵重物品及房屋掌握在8年以上),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财产中已经渗入了夫妻双方付出的劳动代价,在这种
    2023-07-01
    340人看过
  • 个人能不能签运输合同
    一、个人能不能签运输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进行运输是需要取是运营证的,但个人是不具有运营证的,所以与个人签署运输合同一般无效,但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
    2023-05-03
    224人看过
  • 运输合同由司机签是否有效
    一、农村买卖合同按手印有效吗展开全部农村房屋买卖,除非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并经村集体同意,否则是无效的。向城镇居民出售的合同也是认定无效的。主要是因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而这个是村民方享有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合同只需要双方签订而不需要第三人见证或公证,但律师见证或公证机关公证的话,可以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内容,避免或减少合同纠纷。只不过也要看合同内容、性质及法律规定,如果是不违法的合同,有双方的签字,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只不过如果合同内容涉及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那就是无效的。二、合同无效第二种情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
    2023-03-25
    4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运输合同能否约定利息?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0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运输合同的托运人未按约定支付运费的,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如果运输合同有约定的,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未约定的一般不能主张利息。
    • 运输合同属于运输业务范围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5
      1、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基本上是将运输合同作为诺成性合同对待的。 2、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须以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生效的合同。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同。诺成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即受合同的约束。而实践合同在交付标的物前,合同成立而未生效、对当事人不
    • 承担了共同债务能否向对方追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1
      能。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运输合同是有偿的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24
      运输合同是有偿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在运输合同里面,双方都有权利义务,作为托运方,应该对承运方支付运费,作为承运方,提供有偿服务。
    • 偿还还款债务时能否追讨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02
      能。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保证人之所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是因为其根据合同承担了保证责任,先行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但并非保证人自身欠债权人的债务。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实际上就取代了债权人的地位,保证人有权在其承担责任的限度内向债务人追偿。 【相关延伸】 问:哪些财产可以用于抵押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