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超时限侦查违法办案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1:42:17 365 人看过

超时限侦查违法办案怎么处理?

为了防止超期办案,相关法律规定了公安机关办案的期限,如办案人员超时侦查违法办案,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提起申诉.

拘留时间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第一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第二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侦查过程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可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性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对犯罪嫌疑入作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为了确定死因;公安机关可以解剖尸体或者开棺检验,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井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或者开棺检验。对于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可以及时处理。

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进行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除外)。进行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员进行。

公安机关可以扣押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物品和文件,但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扣押的物品、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扣押。执行扣押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持有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侦查人员工作证件。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三份。写明物品和文件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其来源。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持有人,一份交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时,应当制作《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执行。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冻结存款的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原因可以延长,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消冻结。对于在侦查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应当依法予以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对于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原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存款、汇款的所有人。

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办案两次侦查结果怎么处理
    如果回侦查两次了,则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可以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直接释放当事人。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一、退侦公安局会重新定罪吗会的。一次退侦后检察院流程有:公安机关提交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审查犯罪事实、对相关证据进行审定、对案件合法性进行认定、退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等。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2023-06-21
    246人看过
  • 遇到法官办案程序违法怎么办?
    一、程序违法程序违法是指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要件,包括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限等等。如违反法定时限实施的许可、省略、颠倒行政步骤、形式要件不足、缺少程序要求等等。二、程序性违法的基本要件:1、主体限定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为程序的意义主要在于通对国家公权力的制约、规范,使侦查、起诉、审判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则处理刑事案件。2、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程序,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在各个阶段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明确具体的法律程序是公检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国家职权的基础,也是对公检法行使职权的要求。3、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诉讼权利。4、就是在程度上要求情节严重。对于轻微的违反程序性规定的行为如果对于公民权利的侵害轻微或是没有影响则在衡量司法效率的基础上不予追究。三、程序性违法的具体分类对于程序性违法由于其在诉讼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可以分为:(1)立
    2023-04-17
    267人看过
  •  侦查期限及立案后的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活动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活动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一般而言,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 审 查 起 诉 阶 段 时 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阶段是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检察院需要对案件进行证据的审查、起诉材料的准备以及向法院移送起诉等环节。审查起诉阶段时长因案件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体而言,该阶段需要在一个月内完成。首先,检察院需要对
    2023-09-05
    235人看过
  • 侦查羁押期限超出应该怎么办
    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对于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对于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根据自身情况,若不属特殊情况,则属超期羁押行为,确实违法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一、超期羁押怎么杜绝超期羁押,说到底是一个程序违法的问题,程序违法实际上是主观方面的认识以及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问题,所以从根本上解决超期羁押的问题是完全可能的。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一)充分认识超期羁押问题的危害性,转变思想观念。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影响政法机关执法严肃性,妨害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还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对超期羁押的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把严格、公正执法作为各级政法机关的首要任务来抓。政法机关必须进一步端正执
    2023-03-25
    493人看过
  •  超过24小时未到案的处理办法
    根据法律规定,口头传唤超过24小时后,被传唤人可以联系公安局政治部、监察室,或者向检察院控申部门申诉。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或二十四小时,具体取决于案情是否重大、复杂。口头传唤超过24小时后,被传唤人可以联系公安局政治部、监察室,或者向检察院控申部门申诉。根据法律规定,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拘留、逮捕期限如何规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和逮捕是刑事诉讼中的两种主要强制措施。其中,拘留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或者接受调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指在经过侦查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理后,认为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依法将其关押在监狱或者指定地点,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
    2023-08-25
    184人看过
  • 违法侦查案法院可以审理吗
    江苏省东台市法院日前以收购、介绍买卖赃车为由判处东台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客运管理科长谢占东徒刑。庭审期间,谢占东及其律师指出,此案是由东台市检察院自行立案侦查的,超越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管辖权,要求法院对侦查此案的程序违法进行审查,并不受理违法侦查的案件。东台市法院的判决书中说,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法官不审查案件的侦查、起诉程序是否合法。2000年12月17日,谢占东从本市交警周育军手中购得一辆二手桑塔纳轿车。周育军称,这辆轿车来路合法。5个多月后,谢占东将这辆轿车退给了周育军;2001年1月,谢占东由他人介绍,向邻县的陈文林购得一辆二手桑塔纳轿车自用。介绍人和陈文林蒙骗谢占东说,这辆轿车是抵工程款的;2001年1月13日,谢占东向李召红提供了购买二手桑塔纳轿车的信息,但特别提醒李召红要注意轿车来源正当。约半年后,外地公安机关查出这几辆二手车均是赃车。2002年8月,东台市检察院以谢占
    2023-04-22
    103人看过
  • 处理交通违法超时了怎么办
    按法律规定,,驾驶人违章必须按规定交纳罚款,驾驶人接到处罚书15天内必须接受处罚.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3%收取滞纳金.逾期三个月不交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不交纳罚款的,记12分.如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未交缴纳罚款的违章车辆在进行年审的时候会被卡住,只要该车有违章就必须要处理完以后才可以进行年审,在年审前处理完所有的违章记录,并缴纳罚款和滞纳金。交通违法强制措施未处理能年检吗机动车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要在申请前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所以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不能年检。《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
    2023-07-07
    399人看过
  • 房屋买卖时遇到违法建房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时遇到违法建房,买受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购房合同无效,主要是因为买卖违章建筑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双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卖人应当返还房屋的价款。如果买受人使用了房屋,可能要支付一定的使用费用,人民法院可能还会考虑双方的交易中是否出现了隐瞒或者是欺诈等情形,以及买受人是否善意来综合判断双方对损失的承担比例。一、房产纠纷双倍赔偿的情况有哪些?1、合同订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2、合同订立时,《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
    2023-03-04
    405人看过
  • 遇到法官违法办案,我们应该怎么办?
    一、法官违法办案,当事人应该怎么办?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140条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对管辖有异议、驳回起诉三种情形。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2条、183条之规定: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
    2023-06-03
    68人看过
  • 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发现超过规定期限怎么办
    一、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发现超过规定期限怎么办1、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或者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在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办案期限即将届满前,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本院办案部门进行期限届满提示。发现办案部门办理案件超过规定期限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提出纠正意见。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二十条二、检察院职能职权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
    2023-06-17
    419人看过
  • 立案侦查阶段的违法现象如何处理?
    立案侦查阶段的违法现象的处理是责令停止侦查工作,然后对具体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罚。一、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时间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其材料来源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一)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要在7天内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二)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2023-04-05
    89人看过
  • 立案侦查时间不得超过多久?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一、立案侦查终结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践中的做法,侦查终结的条件是: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这是侦查终结的首要条件。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对于犯罪人、犯罪时间和地点、犯罪动机和目的、犯罪手段、犯罪后果都已经查清,并且没有遗漏犯罪罪行,没有遗漏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人。犯罪事实
    2023-06-29
    64人看过
  • 侦查终结的时间到期后的处理
    侦查终结是侦查过程的最后阶段,具有比较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一、侦查
    2023-04-06
    414人看过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从立案到侦查终结的法定期限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从立案到侦查终结的法定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后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
    2023-04-03
    33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遇到侦查机关违法办案情况的时候该如何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6
      《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第四条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 案件侦查到期遇到节假日怎么办?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7
      案件侦查到期遇到节假日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即到期日就是最后一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以内;计算法定期间时,应当将路途上的时间扣除;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 补充侦查期限超出怎么办补充侦查期限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0
      补充调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定程序,在原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的一部分事实情况,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返回公安机关补充调查,也可以自己调查。补充调查的案件,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调查。补充调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
    • 刑事案件中轻伤侦查时间超过30天怎么办,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多久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8
      轻伤侦查时间超过30天属于正常的,如果对犯罪嫌疑人羁押超过两个月不能侦查终结,可以经过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的时间。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
    • 超过侦查羁押期限的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0
      被逮捕以后羁押,没有具体的期限了。 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工作规定(试行) 第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的,为超期羁押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超过五年,案件仍然处于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阶段的,为久押不决案件。 第三条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遵循对等监督、分级督办、方便工作、注重预防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