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强制执行首先要提交终止强制执行申请书,然后法院审核,认定申请理由是否成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天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取消或修正的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七条,在执行过程中,如果事件外人对执行目标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天内审查,理由成立,裁定中止执行该目标的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探视权强制执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一)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民法典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二)关于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权人。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三)中止探望权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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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强制执行的情形和强制执行失效的情形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16种情形,具体如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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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该怎么申请终止强制执行浙江在线咨询 2024-08-29一、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应当交纳申请费。但是,该项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申请费交纳的标准 1、没有执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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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终止强制执行程序后该怎样处理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4在行政强制执行被终止后,执行程序就终结;但如果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则应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则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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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制执行如何被终止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19要终止强制执行首先要提交终止强制执行申请书,再由法院进行审查,认定申请理由是否成立。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