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涉外离婚案件审理管辖权的规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5:15:43 242 人看过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的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管辖权原则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院规定,涉外离婚诉讼,一般根据下列原则确定法院管辖:

(一)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一般规定: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特殊规定: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七条规定: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国法院以当事人的国籍与居所和住所为依据,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为补充,确定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我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的、原告是中国人或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均有管辖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管辖权异议是怎样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
    2023-07-01
    461人看过
  •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绝大部分的涉外离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管辖,但也存在由中级人民法院甚至高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管辖的情况。涉及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范畴。夫妻双方都是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居住在国外的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居住在国外(未定居)则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居住在国外(已定居),若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或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是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外国公民,若双方居住在国内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一方居住在国外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都是外国公民且双方居住在国内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方居住在国内,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律师补充:如果一方当事人具有户籍,无
    2023-05-06
    421人看过
  •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1、男女双方均为外国国籍或均为港澳台居民的很多原中国籍夫妻取得外国国籍后仍然在中国境内从事商业活动,对于此类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之规定,在内地司法实践中,只要被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内地法院就有管辖权;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因此,男女双方均为外国公民或港澳台居民的,任何一方向中国内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原告或者被告任何一方在中国内地有经常居住地,则中国内地法院具有管辖权。2、定居国外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对于定居国外的华侨,即使在国内登记结婚,我国法院原则上也不予管辖。除非国外法院以该离婚案件应由婚姻缔结地或国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审理而拒绝管辖的,则由婚姻缔结地法院,一方原住所地,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审理。因此,华侨应先在居住国起诉离婚,若居住
    2023-06-17
    267人看过
  •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
    一、如何确定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确定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方式如下:1.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2.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3.中国公民分居国内外,国内法院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诉。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可以选择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诉讼。5.外国人与中国人离婚,外国人提出离婚,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中国人提出离婚,在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6.国外法院判决在中国的承认,根据双方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没有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关系的,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来办理离婚手续。二、涉外离婚大约需要多长时间涉外离婚大约需要的时间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离婚案件中,一方
    2023-05-22
    464人看过
  • 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
    2023-04-26
    448人看过
  • 涉外婚姻案件管辖: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规定
    一、涉外婚姻案件管辖: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规定中国法院在确定中国公民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时,兼采以当事人的国籍与当事人居所和住所为依据,又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为补充。中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以及原告是中国人或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均有管辖权。二、涉外婚姻离婚的级别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权如下: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
    2023-06-05
    76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2
      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一、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北京、上海、江苏、
    • 涉外离婚案件管辖范围怎么确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14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确定规定是:如果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涉外双方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
    •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5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
    •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2
      根据《》第22条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