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文件、资料以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的流程如下:
1、首先是向当地安检站申报;
2、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材料主要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和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4、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培训考核人员明细;
6、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证明和当年施工项目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收据复印件等。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的流程首先是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人员资格,携带企业负责人证、营业执照和生产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向当地的安全检查机关申请,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后,每三年都需要申请安全许可证延期,不申请延期的证件自动作废。
安全生产许可证哪里办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去当地安检站进行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是:1、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2、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3、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
安全许可证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几年,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331人看过
-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有什么要求?
218人看过
-
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为多少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230人看过
-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到期后,如何延长有效期?
310人看过
-
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的看法
66人看过
-
安全许可证办理的条件,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多长
207人看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特定的生产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需要延期的,在期满前3个月办理延续,... 更多>
-
安全生产有效期的许可证是几年河南在线咨询 2024-03-20安全生产有效期的许可证是三年:1、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办理延期的条件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发生死亡事故安全生产条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重新进行审查时,审查合格;2、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延期方法有效期满需要延期时,企业需要在期满前5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提交资料以及出具的合格的现状安全评价报告。
-
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请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多少年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9-0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不用年检吧.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末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全文内容是什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哪些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
-
我想咨询一下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方面有什么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4-09-09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规定包括: 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2、许可证有效期满的,企业可以申请延期,应在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3、企业没有发生死亡事故的,许可证有效期到期时,只要经原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就可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
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的要承担什么责任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7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机关或者上级质检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取行政许可费用的;(二)终止办理行政许可,未按本办法规定退还行政许可费用的;(三)吊销、撤销、撤回、注销行政许可,未按规定程序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办理行政许可、实施后续监督检查过程中,妨碍他人正常的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