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9:42:58 185 人看过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已于2000年6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7月21日起施行。

二○○○年七月十三日

法释〔2000〕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苏高法〔1999〕65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在职时为他人谋利,离退休后收受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罪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退休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此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1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如何理解
    对于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理解应该理解为,犯罪人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主观目的即可,而不需要具有具体的危害结果。因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许诺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而这种非法的利益是违法国家规定的,这里的法律规定应当是广义的有国家拘束力的行为规范。据此具有非法意图就可以理解为,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就可以进行定罪处罚。一、收受礼金怎么算违纪收受礼金是否违规没有具体的数额界定,但有情节界定,如下:违规收受礼金与受贿违纪的界定:1、主观意愿不同。受贿违纪有两种主观意愿表现形式,既包含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而受贿人被动接受他人财物,又包括主动故意索取。收受礼金违纪只有被动违纪收受这一种主观意愿表现形式。2、侵犯客体不同。受贿违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侵犯的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3、客观表现不同。受贿违纪
    2023-03-10
    361人看过
  • 何为受贿罪认定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一、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要件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的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必要条件,但究竟是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要件却不无争论。主观要件说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中只是行为人的一种主观意图,因此,受贿罪是一种意图犯”(或目的犯”)。客观要件说又可以分为旧客观要件说和新客观要件说,旧客观要件说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是一种行为,这种行为是否现实地为他人谋取到了利益,并不影响定罪。新客观要件说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只是受贿人的一种许诺,而不要求客观上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和结果。但是,许诺大多是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作出的较为隐蔽的行为,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很难有证据证明,因此并不具有可操作性。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主观要件是主流观点。首先,它可以把那种意图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但还未来
    2023-04-02
    445人看过
  • 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如何规定的
    对受贿罪的规定,主要有两种立法体例。一种是无论是为他人谋取正当利益还是谋取不正当利益,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务地位促成且收受了他人财物,就构成受贿罪。这一种立法体例只为俄罗斯、新加坡、巴基斯坦、蒙古、印度等少数国家所采用。如《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290条规定:公职人员亲自或通过中间人接受金钱、有价证券、其他财产或财产性质的利益等形式的贿赂,从而实施有利于行贿人或其被代理人的行为(不作为),如果此种行为(不作为)属于公职人员的权限,或者公职人员由于职务地位有可能促成此种行为(不作为),以及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一般庇护或纵容或公职人员受贿从而实施非法行为(不作为)的,构成受贿罪。这里所说的实施有利于行贿人或者其被代理人的行为(不作为)”,实际上就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思。另一种是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通过职务地位的影响,为他人或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023-04-04
    80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其他单位财物如何定性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一、挪用公款罪是主体可以是单位吗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不能是单位,因为该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可构成该罪。二、挪用公款具备哪些条件?挪用公款成立的条件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2023-03-23
    437人看过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做生意谋取利益算不算犯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做生意谋取利益涉嫌贪污罪。一、定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二、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
    2023-03-02
    432人看过
  • 通过查办受贿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来充实证据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受贿犯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二是利用职务之便,三是为他人谋取利益,三者缺一不可。而查证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为他人谋取的利益已实现,则应查清行贿人如何提出谋取利益的要求,受贿人如何利用职务予以落实、谋取的是什么具体的利益;二是如果为他人谋取的利益尚未实现,则只要查清双方是否形成了为行贿人谋利的合意,即查清行贿人如何提出要求、受贿人是否答应。这种合意的形成,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另外,在很多情况下行贿人在交付财物时往往不明确提出请托事项,受贿人也只是心领神会,甚至是借受贿人生日庆寿、婚丧嫁娶、子女上学和逢年过节之机,以人情往来为名行贿,给区分罪与非罪带来困难。对于这种情况,就一定要下功夫查明送礼人的真实动机和目的,查明收礼人是否知其要求、是否为送礼人谋取了利益。一、贪污的行为表现是怎样的一是索贿。即行
    2023-03-13
    383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怎么判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0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数额 受贿罪 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在离职后收受财物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以受贿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关于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以受贿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他人财物的如何定性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4
      根据《》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1997年刑法修订前,贪污罪、受贿罪的起刑点是2000元,修订后为5000元,这是立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需要,是司法实践的客观要求。目前以1万元作为立案标准,而在发达地区,有的以5万
    • 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利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回扣的,应如何定性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5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