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房屋产权还属于购房人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08:52:55 231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满后房屋产权仍归购房人所有,而且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一、土地使用权及其年限条款有什么法律意义

土地使用权及其年限条款法律意义有: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二、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样办理

房子分为住宅建设用地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不同土地使用期到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从约;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商品房用于非住宅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2.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三、工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

工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2、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3、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4、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续期,依法办理。

土地上房屋和其他房地产的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1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70年的房屋产权满期后房子属于归谁
    如果在产权到期后国家没有其他计划,业主需要支付一笔钱就可以继续使用土地。国家也有规定,城市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企业和个人可以有偿使用,也有使用权。因此,房子70年的产权到期后,所购买的房屋只要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财产。70年的房屋产权满期后房子属于归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
    2022-06-29
    478人看过
  • 房屋产权到期土地使用金要多少
    房屋产权到期土地使用金要多少我国实行的是70年土地使用权转让,因此,到70年期满后,可以再继续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金,就可以继续享有房屋所有权。”“按照规定续期”表明,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续费与否视当时政府财政的收支而定,主动权掌握在政府手中。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
    2023-02-07
    136人看过
  • 所购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要继续使用该土地应该怎么办?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房屋所有权人可在所购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前申请延期,在得到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该土地了。
    2023-06-10
    112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是否属于购房者?
    购房者购买房产时,可以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证。购买商品房的,一般没有个人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办理的证件,是对土地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土地的管理具有重要作用,权利人凭借土地使用证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购房者购买房产时,可以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证。购买商品房的,一般没有个人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办理的证件、是对土地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土地的管理具有重要作用,权利人凭借土地使用证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 土 地 使 用 证 对 土 地 有 何 重 要 作 用 ?土地使用证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截止2009年1月,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
    2023-09-17
    288人看过
  • 房屋征收后土地使用权归谁
    一、房屋征收后土地使用权归谁1、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也就是说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等则需要就事论事。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二、征地补偿纠纷有哪些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
    2023-03-05
    26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买卖房屋的后果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是不能买卖的:1、对于不完整产权的房屋是绝对不能买的。2、没有土地使用证是办理不了房产证的。3、房屋的产权是私有的,一直到产权灭失的一天,房产证为全国统一的《房屋使用权证》,上面不会载明房屋的期限的,只会载明土地使用年限。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卖吗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房屋过户,因为二手房过户需要房产证、契证以及土地使用证这三种证书才可办理。但是在实际交易中,也不一定无法办理过户,有些地区市实行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一发证,所以二手房有房产证和契证就可以办理过户,这个具体还是要看当地的相关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
    2023-07-04
    68人看过
  • 房屋产权年限是否等同于土地使用权年限
    房屋产权年限是否等同于土地使用权年限?70年后,我的房子究竟属于谁?每位购房者都要事先做好产权相关功课,才能做到有备无患。产权年限有哪些差别?首先,商用性质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部分50年),住宅性质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其次,在费用方面,商用房子交纳的税费和土地出让金都比住宅要高,购买时需支付至少五成的首付且不支持使用公积金贷款。产权投资是否可行?房屋的价值随着房屋的折旧是在降低的,而由于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所以通常我们所说的房地产增值其实指的是土地增值。众所周知,产权对于土地只有一定期限使用权,所以个人对房产增值的收益期是有时间限制的,也就是说产权人只有在适当时机将价格上涨的房屋出售,才能兑现增值。这种投资的风险是比较大的,也是不容易把握的。70年后我的房子属于谁?事实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房屋所占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国家出售给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商建好房子后,再将房屋
    2023-05-05
    186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在建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在建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资产资产的性质跟企业主营业务和资产用途有关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卖房子的,土地是房子的一部分,所以房开企业土地是存货,其他企业能分开土地使用权价值的作为无形资产处理,不能分开土地价值的,合并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再比如汽车,对于汽车生产企业来说,用于卖的是存货,自用的话就是固定资产。对于一般企业来说,汽车就是固定资产房地产企业,其主营业务是商品房的交易,而商品房交易时必然伴随着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即房地产企业在结转商品房成本时,是要将土地使用权算进去的,故土地使用权应当作为房地产企业的存货。因为只有存货才能结转主营成本。对于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
    2023-05-19
    429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土地使用权吗
    属于。《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四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要登记吗《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基本情况登记在登记簿上,并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颁发使用权证书。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经登记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
    2023-08-13
    346人看过
  •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将何去何从?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房屋租赁期满后怎么办1、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2、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
    2023-07-10
    211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房屋属于谁所有?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子属于使用证上登记的公民。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不可以转卖或者出租给其他人来从事不是农业范围的活动。如何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撤销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而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使用证注销手续:1、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上交原土地使用证。2、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3、实地勘察。需要进行相应的实地考察。4、公示。
    2023-08-12
    176人看过
  • 国有土地出让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吗?
    国有出让土地建房一般不是小产权。小产权房是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未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产权证。一、小产权房能不能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不可以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小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实并不是商品房,更不会有房产证。二、小产权房只有购房合同算什么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
    2023-03-09
    43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证到期后房屋如何再续期?
    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同时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不等于住宅所有权到期,住宅所有权是永久的。一、买房70年产权之后怎么办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会自动续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在我国,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应当为70年,40年一般是商用土地。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租土地。但是,我国的这些产权到期后,是自动续期的,无需经特别程序申请。三、小产权房到期了会怎样处理小产权房到期后,第一种是可以续期的,但需要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二种是不可续期的,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回收,但是可以从回收上获得一定的补偿
    2023-03-17
    296人看过
  • 土地使用年限是否等于房屋产权年限?
    1、什么是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2、什么是房屋产权年限?房屋产权年限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3、土地使用年限是否等于房屋产权年限?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
    2023-03-04
    25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房屋土地使用权属于永久的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2
      并没有永久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 宅基地到底是属于土地使用权还是房产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1
      宅基地属于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否属于产权证?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2-04
      国有土地使用证并非通常所理解的房产证。它是在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依照相关法规程序办理的法定证件,是表明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归属的权威性法律凭证。对于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者,便可据此对该项土地享有一定程度上的用益物权。而房产证则是对房屋所有权的明确证明。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
    • 如何收购房屋土地使用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5-27
      收购土地使用权就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地方政府和国土部门顺应“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需要所进行的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应该说,这几年来,通过实施土地收储及招拍挂,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任何一种制度的变迁,都需要相关的制度予以相应的完善和匹配。否则,这个新的制度在推进过程中的所产生的负面作用就会随着时间
    • 房地产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厂房属于存货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3
      简单判断,如果房地产企业的厂房用来买卖交易则这种厂房属于存货,反之则属于固定资产。在房地产企业的会计准则中有固定资产或者存货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因此判断房地产建造的厂房到底属不属于存货是不能直接进行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