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婚内财产侵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20:10:54 402 人看过

婚内财产侵权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并且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子女教育的需要,擅自对数额较大的共同财产做出处分,或者人为使另一方对财产丧失使用支配权的一种民事侵权的行为。

婚内财产侵权是有合法夫妻身份的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的侵害。第三方与配偶一方共同侵害配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属于婚内侵权行为。但第三方对配偶一方的侵害不属于婚内侵权主体。

一、起诉离婚期间内一方借债需要另一方一起还吗

起诉离婚期间内一方借债不需要另一方一起还。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夫妻之间对财务有明确约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认定一方借了对方的财产。

婚内债权债务关系可以成立,即此种情况下,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离婚时或离婚后,另一方可以要求清偿。

2、如果夫妻之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就适用法定共同财产制,即夫妻双方所得财产属于共同共有。

此种情况下,婚内债权债务可否成立?

有人认为:

债权债务不能成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没有约定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的收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共同财产内所谓借款,是很难认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的。

3、债权债务可以成立,婚姻关系期间相互借款的行为也实际上形成了民法上的借贷关系,这也实际上隐含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二、夫妻一方欠债债务如何认定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建立前,任一方所举之债当然是其个人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即使因行使撤销行为或对无权代理行为的承认或因所附停止条件的成就等原因而使该债务在婚后才发生,也仍为婚前的个人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也可以约定为个人债务。但是夫妻将共同债务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效力只对夫妻双方内部而言,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该约定。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无论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任一方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有完全的独立支配的权利。因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所负的债务理应为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夫妻明确约定为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对方不知道事后也未追认,该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

5、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

在夫妻家事代理权范围外,对外负债应由夫妻双方合意而产生,夫妻一方擅自举债的行为与夫妻的对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符合连带债务的特征。如果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而产生债务,则该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6、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夫妻一方因民事侵权或刑事犯罪而产生的债务或罚金,是夫妻一方的过错或犯罪行为所导致,与夫妻的另一方没有法律联系。因此,该债务或罚金以及因民事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而生发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只能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4: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内侵权相关文章
  • 财产所有权侵权的客观表现是什么,及财产所有权侵权中侵犯财产罪的类型
    一、财产所有权侵权的客观表现财产所有权的侵权的客观表现如下:1.采用各种非法方法和手段,将他人控制之下的财物,转移到行为人的控制之下据为已有,如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等犯罪。2.将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应当退还而拒不退还,非法据为已有,如侵占罪。3.非为据为已有,而擅自动用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的.如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4.毁坏公私财物,使财物的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的,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从侵犯财产罪的行为方式上看,大多数犯罪只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例如,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罪,不可能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侵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二、财产所有权侵权中侵犯财产罪的类型财产所有
    2023-05-06
    338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内容是什么
    首先,从经济等价法的角度来看,法律要求行为人为自己行为的后果付出相同的代价,这大致等于受害人的成本。对价始终是赔偿的基本要素其次,从民法“等价赔偿”的基本原则来看,根据这一原则,一方面,在合法的经济活动中,除非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取得他人财产利益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应的价款或者其他财产利益;另一方面,在非法民事活动中,行为人必须赔偿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范围应当与损失范围相一致第三,从“损害赔偿”的角度看,所谓“赔偿”是指“赔偿”和“损害赔偿”,即,通过赔偿受害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可以使受损害的权利恢复到侵权前的状态。因此,只有侵权人对债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害(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这一标准的制定,为科学确定赔偿范围和赔偿金额提供了公平合理的客观经济依据
    2023-05-07
    182人看过
  • 婚内侵权财产行为的事包括哪些
    一、婚内侵权财产行为的事包括哪些?1、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常见的是夫妻一方擅自变卖房产,因为房产价值大,所以也常常成为离婚诉讼中双方主要财产争议的焦点。夫妻感情一旦破裂,双方陷入面临离婚的僵局时,最容易出现一方擅自变卖房产的情况,尤其是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因为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第三方完全有理由相信此房产只属于一人。只要被登记在产证上的一方同意,交易就是真实有效的,日后另一方追究起来,第三人也能依据善意取得原则取得房产。2、夫妻一方虚构债务现在,在离婚诉讼中,一方为了多了多争取财产,“虚构债务”的现象越来越多。在离婚诉讼中,这种“虚构债务”的现象不在少数。此现象的出现主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被告不想离婚,想通过虚构高额债务迫使原告因不愿承担债务而撤回离婚诉讼;第二种情况就是被告想通过虚构债务来获得更多财产利益。笔者认为,此现象的发生不仅侵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04-29
    195人看过
  • 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表现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表现:一种是非法占有,一种为非法损害。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024-04-16
    290人看过
  • 侵权债权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对应我国《破产法》等113条的规定,从个人利益与社会公益相协调的角度,适当调整大规模侵权损害债权在破产还债中的顺位,使其以公益债务的形式置于破产清偿前列,让致害人为其侵权行为“买单”,具体建议如下:1.限制部分担保债权,提取一定份额保障大规模侵权债权的实现担保债权的清偿,可就其担保物优先受偿,享有别除权,位列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前。但因可设置担保的都是优质资产,而一旦这些财产被优先清偿了,所剩下的资产就相当有限,剩余债权得以清偿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大规模侵权损害的债权基本上不属担保债权范畴,当担保债权以优先受偿的形式得以清偿后,它也只能就侵害人剩余的财产主张利益,被侵害的债权利益可能无法实现。所以,为保护大规模侵权损害债权人利益,使更多的受害人可从致害人手中拿到赔偿,可考虑对担保债权中的抵押加以限制,将本身用来担保债权实现的部分资产保留下来,不再作为担保债权的标的物,让位于具有公益债务属性
    2023-04-29
    328人看过
  • 专利侵权财产保全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自从我国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以来,全国人民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同时这也促使许多民间发明不断涌现。而为了维护这些发明,并使其得到认可,就可以申请专利了。我国维护发明专利,同时专利侵权的时候,可以进行财产保全。那么,专利侵权财产保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6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的规定进行财产保全。专利侵权诉讼财产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1、申请的条件:专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2、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参照前述司法解释,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专利实施许可合
    2023-04-17
    111人看过
  • 侵权财产有什么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侵权财产性损失是指侵害权利人的财产或人身权益而造成受害人经济上的损失。侵权财产损害的赔偿一般以财产的实际损失为标准。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024-05-11
    394人看过
  • 侵犯财产权是什么违法行为
    一、侵犯财产权是什么违法行为侵犯财产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其中又可以按照犯罪的方式分为一下四种具体类型:公然强取型犯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秘密窃取型犯罪,即盗窃罪;骗取型犯罪,即诈骗罪;侵占型犯罪,包括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中,第一种类型又可以称为强制占有型犯罪,第二、三、四种类型又可合并称为非强制占有型犯罪。挪用型。即以挪用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毁损型。即以毁损财物为故意内容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二、侵犯财产应该如何赔偿?侵犯财产的赔偿如下:1.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2.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3.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4.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先协商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三、
    2023-10-27
    477人看过
  • 财产侵权一审代理词是什么
    代理词是律师从事相关的司法工作所必须经历的法律程序,那么,财产侵权一审代理词是什么,对于一审代理词的问题,只要但是人呢求助于律师就会得到相应的解决,因为国家对于律师工作有着相关的法律固定,代理词就是律师为委托人进行书面维权的陈述。代理词是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以此为基础所形成的诉讼文书。所以财产侵权一审代理词书写的好坏就直接影响案件后期的审理。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本人接受本案被告BB电子信息(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B”)的委托,参与与原告郑州RR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R”)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诉讼活动,为了维护BB的合法权益,我现在发表以下几点代理意见:一、《和解协议》已经将原告所谓的财产纠纷全部解决2006年12月15日,经被告法定代表人L多次提出请求,河南科技市场管委会办公室
    2023-04-29
    492人看过
  • 婚内将财产转嫁给他人属于侵权吗
    婚内将夫妻共同财产给他人是侵权,不知情的配偶一方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或者要求擅自处分的一方赔偿损失。如果处分的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就不算侵权。不是所有的婚后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有没有效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如果在遗嘱中处分了另一方的那一部分财产,该部分遗嘱是无效的。在未进行财产分割情形下,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财产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处分,损害了配偶的财产所有权,该部分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二、未经夫妻一方同意赠与合同是否有效不经过配偶同意,单方赠与个人财产的行为有效。单方赠送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如果赠与物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法律对于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处分共有财产需要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换句话说,如果配偶一方悄悄将夫妻财产赠与给他人,而没有得到配偶另一方的同意,一旦配偶知情后,其表示同意的,单方赠与行为有效,配偶另一方表示不
    2023-03-13
    476人看过
  • 什么财产属于婚内个人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情形具体如下:(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丈夫和前妻房子再婚妻有份吗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婚前贷款买的房离婚时要怎么分?婚前一方购买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三、我国法律对婚前
    2023-06-19
    365人看过
  • 财产侵权的间接损失是什么?
    财产侵权的间接损失是什么?间接损失1、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财物损害的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这种间接损失有3个特征:一是,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二是,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三是,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违法行为对处于增值状态中的财产损害的结果"。处于增值状态的财物是指正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以生产、经营资料的面目出现的财物。没有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财物不会发生增值。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并不创造价值,同样,处于增值状态的财物本身也并不会增值。增值状态的财物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只把原有的价值转移到生产、经营的
    2023-04-29
    283人看过
  • 婚内侵权和婚内伤害有什么不同
    一、婚内侵权行为有哪些婚内侵权行为是夫妻一方违背了法律对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实施了危害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使对方的人身、财产乃至精神受到损害的过错行为。婚内侵权行为的特点是违反了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如违反了夫妻间忠诚义务、抚养义务、尊重义务等。婚内侵权行为比一般的侵权行为更为广泛。其行为主要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它较为严重侵权行为。其方式有作为或不作为。其行为既可直接作用于夫妻的对方,也可作用于他人。直接作用于夫妻一方的如殴打对方,作用于他人的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等。这些行为都体现了婚内侵权行为的广泛性。婚内侵权结果较一般侵权行为的结果更为严重。婚内侵权行为的构成一般要求是较为严重的侵权行为,这是由夫妻这种特殊关系决定的。在保护夫妻一方权益的同时,法律不得不考虑到家庭的稳定。法律要在保护家庭稳定和保护个人利益的选择中找到平衡点。对侵权行为显属轻微
    2023-06-15
    62人看过
  • 婚内财产侵权有哪些概念及其特征
    一、婚内财产侵权的概念及其特征什么是婚内财产侵权?应当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并且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子女教育的需要,擅自对数额较大的共同财产做出处分,或者人为使另一方对财产丧失使用支配权的一种民事侵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特征:1、发生时间的特殊性:只是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诉讼期间和离婚判决未生效期间。其余包括婚前、婚后发生的侵权行为、男女同居期间发生侵权行为均不属于婚内侵权。2、侵权主体的特殊性:是具有合法夫妻身份的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的侵害。第三方与配偶一方共同侵害配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属于婚内侵权行为。但第三方对配偶一方的侵害不属于婚内侵权主体。3、侵权目的的特殊性:夫妻双方都有权基于家事代理权的范围内,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内财产的侵权行为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以不合理的理由,不合法的手段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剥夺了配偶另一方对被处理财产的权益
    2023-02-28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内财产侵权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并且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子女教育的需要,擅自对数额较大的共同财产做出处分,或者人为使另一方对财产丧失使用支配权的一种民事侵权的行为。... 更多>

    #婚内侵权
    相关咨询
    • 婚内财产侵权都有什么种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3
      婚内财产侵权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并且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子女教育的需要,擅自对数额较大的共同财产做出处分,或者人为使另一方对财产丧失使用支配权的一种民事侵权的行为。婚内财产侵权是有合法夫妻身份的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的侵害。第三方与配偶一方共同侵害配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属于婚内侵权行为。但第三方对配偶一方的侵害不属于婚内侵权主体。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 什么是侵权财产?侵权财产怎么赔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4
      侵权财产赔偿的情况下。
    • 财产侵权证明内容的构成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2
      财产侵权指各种以财产权益为侵害对象的侵权行为。证明对象,是指诉讼中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实体法事实指对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财产侵权证明对象就是在进行财产诉讼过程中真是缺乏证据证明的一些侵犯财产权的犯罪事实。
    • 侵犯我的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诉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六十二条减刑、假释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假释建议书裁定。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
    • 什么是继承权?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侵犯财产权的一类是侵犯财产罪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