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婚姻的管辖权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0:03:56 172 人看过

(一)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二)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四)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涉外婚姻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根据最新出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对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新的规定。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居住地法律;没有共同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地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2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结婚条件相关文章
  •  离婚案件如何确定国际管辖权?
    该段内容讲述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地规定。根据夫妻双方的情况,若是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则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则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夫妻双方的情况,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地可作如下规定:若是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则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则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国外结婚定居的涉外离婚管辖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涉外离婚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对于国外结婚定居的涉外离婚案件,由于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判决结果等复杂因素,管辖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涉外离婚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法院在审理涉外离婚案件时,往往由于对相关法规、规定的不了解,导致管辖错误。针对这一问题
    2023-08-28
    152人看过
  • 论涉外离婚管辖权的国际私法冲突
    我国现行的部分立法与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不一致,不利于跨国离婚纠纷的妥善解决。因此,建议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和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和发展我国涉外离婚法律制度。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涉外婚姻在中国越来越普遍。但由于文化传统、社会经验、思想观念和人生观的差异,涉外婚姻破裂的比例相对较高。国外离婚案件的上升态势与我国相对落后的立法形成鲜明对比。由于缺乏相对完善的涉外离婚法律制度,法官在审理涉外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无法依靠涉外离婚法律制度,从而陷入前所未有的尴尬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的批复只能是杯水车薪。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迫在眉睫。离婚方式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由于“协议离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的协议,实质性的法律冲突很少。因此,为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协议离婚”的内容鲜有规定。本文主要探讨“离婚判决书”中的管辖权冲突问题。涉外离婚案件审理结
    2023-05-07
    427人看过
  • 试述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税收管辖权是是指一国政府进行征税的权力,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税收管辖权体现了两个原则:(1)独立自主原则。国家的税收管辖权,既然是根植于国家这一主体,那就决定了它对外应表现为一种完全独立自主、不受任何外来意志干预的权力。一国政府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2)约束性原则。税收管辖权的独立自主原则,并不意味着一国政府在行使这种权力时绝对不受任何限制和约束。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每个国家都必须尊重他国的主权,不得借口行使自己的税收管辖权而侵犯他国的税收管辖权。如果没有国家之间的条约安排,一国的税务机关不得在另一国内实施税务行政行为,包括不得向住在外国境内的本国纳税人传送纳税通知书,不得为征税目的在外国境内收集税务情报,不得要求外国的居民和企业提供纳税资料等等。税收管辖权除了这种主权约束以外,还要受到外交豁免权的约束。对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交代表机构及其人
    2023-05-05
    498人看过
  • 国际私法中权力的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世界各国对于专属管辖权的规定,主要表现在家庭、继承和不动产等案件方面。中国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有: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登记发生的诉讼,由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的诉讼,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诉讼,由破产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行政诉讼的专属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国际私法中主权原则的社会历史发展变迁在近代意义的主权观念及主权国家产生以前,正像沃尔夫所指出,西塞罗所处的罗马时代,他们认为,“除了我们的市民法外,所有其他的市民法是怎样的粗制滥造和几乎达到可笑的程度,是难以想象的。”“他
    2023-07-02
    449人看过
  • 刑事管辖权国际转移的特点
    刑事管辖权转移,是一种新型的国际刑事合作方式。它具有鲜明的特点。1.刑事管辖权转移,是国家主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根据传统的国家主权理论,国家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刑事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当然也应该是不可转让的。但是,从上述欧洲开展的刑事管辖权转移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刑事管辖权转移,就是将管辖刑事案件的权力从一个国家转到另一个国家。这实际就是国家主权的转让。我认为,刑事管辖权转移这种国家主权转让,不仅没有损害国家主权,而且还会促进国际社会的合作,有利于人类的进步与发展。其理由是:第一,刑事管辖权的转移,是在国家间平等进行的,不存在一个国家强迫另一个国家的问题。而且,在转移的实践中,转让主权的国家是主动的,是它首先提出请求,这就是说,将一个案件的管辖权转移给别的国家,是转移请求国独立自主的主权行为。这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帝国主义在弱小国家使用武力攫取领事裁判权是不同的。其次,适应了国际形
    2023-06-06
    419人看过
  • 国际债务分析
    国际债务
    国际债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外债,是一国居民在任何特定的时间,对非居民承担的已拨付还没有清偿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其中包括需要偿还的本金,还有需要支付的利息。国外的债务可以理解为国际商帐追收,或海外商账追收。商账追收行业也是信用行业中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国际债务催收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一)通过不规范兼并、联合、合资规避债务。企业在兼并、联合后,原有承贷法人取消,使得贷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变得模糊,失去了物资保证和安全保障。合资合作及联营过程中,贷款企业将贷款形成的资产和资金作为入股资金,一旦合资成功,原有债务则搁置一旁,贷款企业可从合资企业中分红获利,而作为实际债权人的部门与贷款的实际直接受益者即合资企业之间却不构成债权债务关系,追债无门。(二)利用不规范的股份制改造规避债务。一些企业把股份制改造作为规避债务的工具,借一个分厂或车间改成股份公司,计算总资产时却把整个企业资产作为评估
    2023-07-01
    413人看过
  • 国际法院管辖权包括什么
    国际法院管辖权包括哪些国际法院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其中诉讼管辖是其最主要的职权。(1)诉讼管辖权。法院在行使诉讼管辖权时,涉及“对人管辖”和“对事管辖”两个方面:第一,对人管辖。国际法院的对人管辖是指谁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根据法院规约,有三类国家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①联合国的会员国;②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③既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及履行相关其他义务的国家。作为诉讼当事国,这三类国家的地位是相同的。国际组织、法人或个人都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第二,对事管辖。国际法院的对事管辖是指什么事项能够成为国际法院的管辖对象。根据法院规约,国际法院管辖案件的范围有三个方面,或者说国际法院的对事管辖权可由以下方式建立:
    2023-04-29
    100人看过
  • 英国涉外离婚管辖制度研究分析
    离婚(divorce)是对已经存在的合法婚姻的否定,也就是解除男女双方由结婚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目前,除极少数实行天主教教会法和受天主教会影响的国家,如巴西、阿根廷、马耳他等国家外,大都承认离婚制度;但各国的离婚法律,杂然多样。综观世界承认离婚的各国离婚制度,大致可分为:许可离婚主义与禁止离婚主义;自由离婚主义与限制离婚主义;协议离婚主义与裁判离婚主义三类。同样由于各国司法权独立,涉外离婚关系到国家的公共秩序和国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各国对离婚案件的管辖非常重视。综观世界各国对离婚管辖权的规定,存在立法主张:以当事人的住所、居所为依据。如英、美、瑞典等国家。1.英国之规定英国的1973年《住所与婚姻诉讼法》第5条规定:英格兰法院有权受理离婚诉讼或司法别居诉讼,只要(而且只有当)婚姻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a)在诉讼开始之日的住所在英格兰或(b)到诉讼开始之日止在英格兰惯常居住满一年。
    2023-04-22
    412人看过
  • 国际海洋法庭的管辖权有哪些
    根据《海洋法公约》规定,法庭的管辖权及于下列案件:(一)有关《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二)关于与《公约》的目的有关的其他国际协定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三)如果同《公约》主题事项有关的现行有效条约或公约的所有缔约国同意,有关这种条约或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也可提交法庭。法庭只是《公约》规定的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众多强制程序之一。缔约国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方式选择法庭或《公约》规定的其他争端解决程序,如国际法院、仲裁法庭等解决争端。同时,《公约》也对适用争端强制解决程序设定了一些限制或例外。例如,关于行使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法律执行活动方面的争端;有关划定海洋边界的《公约》条款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关于军事活动的争端;以及正由联合国安理会执行《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职务的争端等。对于上类争端,缔约国可在任何时候作出书面声明,表示不接受《公约》规定的强制解决程序。
    2023-06-12
    314人看过
  • 债权债务转让管辖的国际实践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如何确定侵权诉讼的管辖确定侵权诉讼的管辖权的办法: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04
    389人看过
  • 我国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的根据
    一国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的根据是一国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制度的核心。一个国家对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取决于它所采用的管辖根据。所谓管辖根据,系指一个国家的法院有权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案件的理由,是国际民商事案件的法律关系同法院地国家存在的某种联系。基于主权原则,每一个国家都可以根据不同的理由将对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赋予本国法院。因此,不同国家的法院的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的根据便各不相同,甚至完全冲突。关于我国法院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的根据,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之中,也散见于其它一些法律法规。总结起来,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根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属地管辖属地管辖权也称以地域为基础的管辖根据,是指国际民商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以一定的地域为管辖根据,由该地域所属法院行使管辖权。这是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的管辖根据之一。也是我国涉外民事管辖权的主要
    2023-06-05
    408人看过
  • 立案管辖分析
    婚姻自由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各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主要是根据下列因素划分的:第一,各专门机关的性质与职能;第二,刑事案件的性质、案情的轻重、复杂程度等。《最高法院解释》第1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245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252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258条规定的);5、遗弃案(
    2023-04-25
    494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权归属分析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权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范畴,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判断。根据规定,管辖权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则管辖权在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但是不动产纠纷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质,情况会有所不同,如果是不动产纠纷的话,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标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到法院仅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裁决,此时,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个区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2.分割
    2023-06-30
    474人看过
  • 婚姻无效的管辖范围和内容解析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什么情况的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结婚;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婚前
    2023-07-05
    249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条件是: 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4、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更多>

    #结婚条件
    相关咨询
    • 国际仲裁管辖权为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0
      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 仲裁管辖权来自于当事人的协议以及法律规定对该协议效力的限制。从立法和实践来看,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以及法院在确定仲裁管辖权时主要考虑下面三个因素:一是当事人之间有无签订有效、可执行的仲裁协议;二是争议事项是否具
    •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分析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0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类型有: 1、一般地域管辖适用于没有法定特殊因素的一般行政案件。如果一个案件兼具两种性质,应当优先适用特殊地域管辖规定。 2、特殊地域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共同管辖。
    • 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划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30
      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划分: 有关破产方面的争议多为不可仲裁的事项。这主要考虑到破产案件的特殊性和债权人的广泛性。日本《破产法》明确规定:破产事件由法院来管辖。如破产事项在债务人为营业者时,专属管辖权在其主营业所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在外国有主营业所时,专属管辖权在日本的主营业所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如果仲裁涉及其他方面,如有关专利、商标权的转让和许可的争议,专利和商标合同的解释和履行等争议,则可以提交仲
    • 国际贸易中的税收管辖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主要包括该国政府对哪些人征税、征什么税以及征多少税等内容。一般来说,税收管辖权可以分为三类:①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也就是一国对于来源于本国的所得有权征收税款。②居民管辖权,也就是一国对于依照税法规定属于本国居民的纳税人有权征收税款。③公民管辖权,也就是一国对拥有本国国籍的纳税人有权征收税款。
    • 国际管辖权的种类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7
      第一种是自愿管辖。对于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法院根据当事国各方的同意进行管辖。 第二种是协定管辖。在现行条约或协定中,规定各方同意将有关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提交法院的争端及范围等可以通过在条约中设立专门条款,也可以在订立条约的同时,再订立专门的协定加以规定。 第三种是任择强制管辖。《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可以通过发表声明,就具有下列性质之一的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