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1:12:55 420 人看过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政府今年6月24日印发的《海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琼府〔1989〕90号),第三条关于单项建设工程招标的造价限额的规定(即:海口、三亚市单项工程造价五十万元以上,其他县(市)单项工程造价二十万元以上),是根据我省近年来的招标情况制定的,对提高我省基本建设投资效益有积极作用。根据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推进我省廉政建设,省委、省政府1989年7月22日发布了《关于廉洁从政的规定》(琼发〔1989〕19号)其中第四条规定“凡是基建工程项目,总造价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要严格实行公开招标,十万元以下的项目,也要实行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定价和指定工程队”。这一规定对于我省在基建工程建设方面制约和消除腐败现象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各单位在贯彻《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单项工程招标造价限额的规定时,请按省委、省政府《关于廉洁从政的规定》第四条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招标相关文章
  •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稳定招投标监管队伍做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稳定招投标监管队伍做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河南省建设厅发布文号:豫建建[2002]95号各省辖市建委: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赋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工程招投标制度推行十多年来,为适应工作需要,全省所有省辖市及绝大部分县(市)都设立了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系。这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保证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法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我省情况看,现有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基本上都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前不久,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已明确取消招标投标管理费。如何稳定这支队伍,保证
    2023-06-07
    50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搜救机构成员及职责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四章附则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海南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五年八月三日海南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对海上遇险人员及时、有效开展搜寻救助,保障海上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海南省管辖海域内的搜寻救助行动以及与搜寻救助行动相关的单位、船舶、设施、航空器及人员。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指定由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以下简称省搜救中心)负责的搜寻救助行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海上搜寻救助的对象是:(一)发生火灾、爆炸、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操纵能力受损、大风遇险等海难事故的船舶、设施上的遇险人员;(二)海上失事或迫降的航空器上的遇险人员;(三)海上紧急伤病人员;(四)国家指令要求救助的人员;(五)其他海上遇险
    2023-06-08
    300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海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海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及应用,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墙体材料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新型墙体材料的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公布的目录确定。?第三条发展与改革部门为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新型墙体材料革新的宏观政策指导及项目管理;建设部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的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与执法检查;财政、国土环境资源、农业、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促进新型墙
    2023-04-22
    389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精神,进一步明确各市、县政府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管理责任,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任务,省政府决定召开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06年4月3日下午14∶45,会期半天。二、会议地点省政府办公楼二楼报告厅。三、会议内容(一)传达《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二)省政府与各市、县政府签订2006年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责任书。四、参加会议人员(一)各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二)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分管负责人,省交通厅及所属公路相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各市、县交通局和地方道路管理站主要负责人;(四)邀请省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分管负责人出席会议;(五)请海南日
    2023-06-08
    479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旅游联合执法监管方案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琼府办〔2007〕5号发布日期:2007-1-12执行日期:2007-1-12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海南省旅游联合执法监管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一月十二日海南省旅游联合执法监管方案为严格规范和监管我省旅游市场,根据《海南省旅游条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202号),制定旅游联合执法监管方案。一、工作原则实行旅游行政处罚调查权与决定权相分离的制度。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具有综合协调、检查督办、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统一行动的旅游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旅游联合执法监管实行以旅游行政执法队伍为基础,不增加编制;相关部门职权不划出,抽调人员参与;执法主体不变,联合执法过程中非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决定,均以各成员单位的名义作出,开具该成员单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其他相
    2023-04-24
    196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乡镇企业管理费提取、解交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镇企业管理费提取、解交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府[1988]79号)自1988年发布实施以来,有效地制止了向企业乱摊派等行为,促进了我省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但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海南省乡镇企业管理费提取、解交和管理实施细则》已经不适应我省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省政府决定自1996年2月17日起废止该实施细则。今后,政府部门一律不准向企业(包括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市、县、自治县乡镇企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性质,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如属行政单位,由同级财政全额拨款;如属事业单位,可根据“一分服务一分收费”的原则,按服务项目收费(收费标准由同级物价部门核准),并实行同级财政差额补贴。海南省人民政府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七日
    2023-06-07
    187人看过
  •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厅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海南省建设厅发布日期:2006-10-20执行日期:2006-10-20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海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琼府[2006]29号文)文件精神,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范我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现将《海南省建设厅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建设厅二○○六年十月二十日海南省建设厅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推广应用,限制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节约能源,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海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除粘土砖以外的,具有节能、利废、轻质、高强等特点,隔音隔热等技术性能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要求,效率或能耗指标达到或接近于国际先进水平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建筑墙体材料。第三条新型墙体材料认定(
    2023-06-07
    419人看过
  •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市规划工作行政规程》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规划局、建设(建环)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海南省城市规划工作行政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已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为切实做好《规程》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该《规程》是结合我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而制定的一部规范我省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工作程序和职责的规范性文件,对促进我省城市规划工作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具有重大意义。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组织实施该规程,切实将《规程》贯彻落实到城市规划的制定、审批和实施管理等具体工作环节中去。二、各地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并结合《规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及时调整规划管理机构设置,充实规划管理人员,保证《规程》的顺利实施。三、各地要尽快制定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岗位责任制,将《规程》中规定的规划工作内容、职责和程序落实到人,实行城市规划管理行政责任
    2023-06-10
    469人看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征收湖南省铁路建设费的通知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1992年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征收湖南省铁路建设费的通知》(湘政发〔1992〕32号),征收工作进展顺利,有力地支持了石长铁路工程建设。征收期限原定到今年8月底止,但目前工程建设资金缺口仍然较大。为使该工程尽快建成投产,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1997年,9月1日起,在省内继续征收铁路建设费,将原征收期限延长到2002年8月31日。铁路建设基金的具体实施管理办法仍按湘政发【1992】32号文件执行。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一定要顾全大局,克服困难,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和宣传解释工作。
    2023-06-08
    69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琼府办[2000]67号名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年五月九日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6号),设置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全省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海南省工商行政系统实行省局垂直管理体制。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二)分级管理全省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三)监督检查市场
    2023-04-23
    201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00四年六月十六日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报送我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妥善处理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分类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凡在本省内因生产安全发生人员死亡的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一)一般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三)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或个人;(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五)事故报告单位。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及要
    2023-06-09
    165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体系规划和海南城乡总体规划的通知
    发文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琼府办〔2006〕62号发布日期:2006-9-5执行日期:2006-9-5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建设部、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城镇体系规划》和《海南城乡总体规划》印发给你们,这两个规划是我省城乡建设发展的纲领性、综合性规划,对指导城乡建设协调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海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2?海南省城乡总体规划(2005-2020)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04-22
    116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的税收优惠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就有关税收优惠事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海南岛内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国营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第三条在海南省举办的外商投资、内地投资企业(国家银行和保险公司除外),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从一九八八年七月一日起,均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全民所有制企业(包括预算外),实行税利分流办法。即企业实现的利润先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缴纳利润。本办法实行前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按本办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抵减上交承包利润。第四条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不同行业分别给予优惠照顾,其中:(一)从事港口、码头、机场、公路、铁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开发经营的企业和从事农业开发经营的企业,经营期限在十五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
    2023-06-07
    352人看过
  •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海南省物价局发布文号:琼发改价管[2003]332号海南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来《关于请求核准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中心是经省建设厅同意设立的省级有形建筑市场,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和国家计委《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你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入场招标投标单位提供场地、物业管理和其他服务,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席位费:每次招标活动每个席位收取100元。对需要常年租用固定场地、设施的,每月每个席位收取300元。(二)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按招标投标额采取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按《工程建设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表》(见附表)执行。(三)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服务费,按不超过勘察
    2023-06-07
    100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工程招标的方式有公开招标以及邀请招标这两种。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 更多>

    #工程招标
    相关咨询
    •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怎么样?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3
      传统招标传统招标是一种交易模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投标和邀请招投标两种方式。传统的招投标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涉及招标方、投标方、监管方、代理方等多个角色,其中的规章制度繁琐,操作流程复杂,采购周期较长,整个运作成本高。传统招标的工作大部分采用人工、书面文件的方式操作,电子化程度低,流程中容易发生桌下交易,不利于监管。电子招标电子招标则是以网络技术为基础,把传统招标、投标、评标、合
    • 海南企业招标设计招标投标流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5
      政府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按照以下建设程序执行:(一)开展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监理、施工招标;(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七)备案后
    • 海南省关于修改《海南省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决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2
      根据不同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条例》规定了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因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土地闲置的,经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后,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处置方式:一是延长开发期限。对于已经具备动工开发条件且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已经实施项目资金的闲置土地,可以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第二,土地置换。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土地闲置的,可以通过招标、拍卖、上市等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缴纳土
    • 海南省政府用港口岸线资源管理办法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港口岸线资源。港口岸线实行资源化管理,优先用于公用码头建设。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需要使用港口岸线的,应当依法办理港口岸线使用许可。港口岸线资源的使用,在政府主导下,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使用权人,具体事宜由省水路交通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使用港口岸线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港口岸线利用规划,深水深用、节约使用。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3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