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伤残职工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7:30:38 376 人看过

在过错性辞退等情形下,企业与伤残劳动者能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被认定为五至十级工伤的,在解约后可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待遇。

一、广西南宁的四级工伤能补多少钱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东莞市10级伤残赔偿金能赔多少

东莞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三、工伤赔偿自己主动辞职有没有损失

首先,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够得到经济补偿金。

其次,工伤职工应正确理解运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第36条、第37条虽然规定了5级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能够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但没有明确规定也能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能在获得工伤待遇的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反之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0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 企业是否可以不承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企业不承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一、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出现争议纠纷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劳动者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等于劳动者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工资待遇、休息休假、劳动保障等方面发生纠纷的,都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是否有劳动合同都不影响申请,但需要提供出劳动合同外的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二、企业买断工龄是否违法买断工龄是指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按照目前国
    2023-03-03
    369人看过
  •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发生纠纷怎么办?
    一、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发生纠纷怎么办?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方式解决。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2、过失性、非过失辞退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
    2023-04-29
    99人看过
  • 单位是否可以因工伤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
    不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工伤职工护理费标准及申报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一、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二、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
    2023-07-04
    215人看过
  • 企业工伤8级企业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补助金是多少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15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法大幅调整,不再按照工伤职工年龄来计算,仅参照伤残级别来,标准大幅降低,企业减负明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已经由《工伤保险条例》定死,江苏省无调整权限,因此保持不变。上述标准使用2015年6月1日之前发生工伤但尚未理算并支付的职工,因此,建议所有面临工伤待遇支付的单位讲理算时间推迟到2015年6月1日之后。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
    2023-03-03
    160人看过
  • 劳动关系解除与劳动合同解除的关系
    二者在性质上是一致的,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或者由于当方面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一种载体。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后你和公司就没有劳动关系存在了,劳动合同自然也不再约束双方。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在法律条文中不再叙述为劳动关系,而以劳动合同称谓,故自后的法律文书中解除劳动关系都以解除劳动合同相称。一、公司无缘无故降低员工的工资该怎么处理公司无故降职降薪,一则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规定,也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的规定。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现因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正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2023-06-28
    66人看过
  • 员工与挂靠企业是否有劳动关系
    一、员工与挂靠企业是否有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生了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劳动关系是否书面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不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就是合法的。《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现在法律上对于劳动关系挂靠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从上可以得出,只要不违反《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应该是合法的。二、常见的挂靠行为商业行为——挂靠是指一些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投资创办初期或发展过程中,出于一定目的挂靠在不同经济性质的企业名下。挂靠者与被挂靠者大多签有挂靠协议,挂靠者向被挂靠者交纳管理费,被挂靠者对挂靠者没有任何投资,对挂靠者的经营状
    2023-06-18
    363人看过
  • 对领取一次性补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是否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您和,符合下面的条件时,是可以领取的:对于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在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时,其家庭收入的计算方法,应从领取的经济补偿金中扣除该职工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到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扣除后,将结余部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家庭人口进行分摊,计算出可分摊的月数,在可分摊的月数内,该家庭不应当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如果补偿金的结余部分为零或负数,则一次性补偿金不再计入家庭收入。
    2023-05-29
    500人看过
  • 企业用工与劳动关系吗,用工与劳动关系区别
    劳动关系和企业用工之间的区别(一)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并且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有严格的限制,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为16周岁以下或女性超过55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劳动者,也不构成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例如:某建筑公司承建一办公大楼,与车主李某有口头协议,由李某为其运送沙石。李某雇佣司机黄某为该公司运送沙石。在公路运输过程中,黄某驾车违章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致使小轿车内人员伤亡惨重。交警部门认定黄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2023-05-22
    185人看过
  • 企业与劳动者最应该处理好的关系是工伤与劳动关系吗
    一、如何处理好工伤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此外,如果与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是否可以不再续签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
    2023-04-29
    235人看过
  •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解除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当前社会我们可能会遇到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的情况,很多企业这样做是为了规避一些责任,但是殊不知解除劳动关系方面国家是有特殊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会受到一定的处罚,那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可不可以呢?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的是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同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改为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果双方另有违约赔偿约定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其次,《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中说明,员工是可以要求回复
    2023-04-19
    328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合同可以否与劳动关系解除?
    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会补偿。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的工资。一、签订劳动合同后哪天开始上班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二、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怎么补偿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不超过11个月。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三、入职不签合同如何赔偿如果上班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要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
    2023-06-19
    497人看过
  • 企业提取与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先通知吗?
    一、企业提取与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先通知吗?企业提取与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先通知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因劳动者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或者严重违法违纪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无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应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将裁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应得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时间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最多支付年限12年。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
    2023-04-13
    123人看过
  • 工伤后保留劳动关系还可以解除吗
    工伤后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我们处在工伤认定期,企业又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提请仲裁机构进行劳动仲裁,甚至提起诉讼。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一、工伤保险的名词解释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或在其他特殊情形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劳动能力障碍或死亡时,本人或其亲属可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性帮助的制度。依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职工都应参加工伤保险,但工伤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缴纳,而不由职工本人缴纳。二、工伤保险名词解释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或在其他特殊情形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劳动能力障碍或死亡时,本人或其亲属可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性帮助的制度。依照《社会保险法》
    2023-03-15
    79人看过
  •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什么时候给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八十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未出具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审判实践中,由于法条规定不够细化,导致审理实务中仍存在一定的难度。1.因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导致赔偿责任纠纷中劳动者的举证困境首先,劳动者难以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未出具的原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的义务人应为用人单位,但在实践中,劳动者难以举证证明其已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确系用人单位自始未出具。其次,劳动者难以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未出具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过错与其无法就业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诉讼过程中,劳动者提交的证据材料虽能说明其再就业失败,但不能证明其就业机会的丧失系由用人单位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直接导致。最后,劳动者难以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未出具所造成的具体损
    2023-03-02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或者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期满... 更多>

    #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咨询
    • 职工擅自离职,企业可否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可以的。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 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补偿,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有补偿的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4
      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经济补偿,应视情况而定,有的情况有补偿,有的情况没有补偿。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有补偿的情形如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
    • 工伤六级伤残能否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职工能否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保持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合适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至退休,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但工伤职工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
    • 企业是否可以在员工病假期间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非和工伤)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4
      如果员工未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得在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
    • 企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7
      根据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