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审理案件的话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7:10:12 473 人看过

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行合并。对于诉讼程序,则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就是几个合并之案件应当都属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才能进行合并审理。

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标的,被告向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均可以合并审理。

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关联的诉讼标的。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原告及其近亲属向被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有关联的诉讼标的,被告及其近亲属向原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相关联的诉讼标的,可以合并审理。

4、限制条件。关联纠纷的合并审理是一柄双刃剑,如果滥用不仅达不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且会让当事人利用合并审理进行恶意诉讼或拖延诉讼,更有甚者会造成以非对非、消极对待纠纷的处理等新的社会矛盾的产生。因此,对合并审理的条件应作适当的限制。

(1)案由限制,限制在相邻权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追索扶养费、医疗费用、劳务报酬纠纷、民间小额借贷纠纷、继承纠纷案件。

(2)标的额限制,由于诉讼标的大小能够决定当事人是否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标的额越大,当事人选择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愿望越强,所花费的单位成本越少,标的额越小,所花费的单位成本越大,当事人选择诉讼解决纠纷的愿望越弱。因此,为了促进社会和谐,让一些标的额小的关联纠纷能够一并处理,应当适当限制标的额,标的额可以考虑限制在10000元以下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除外)。

(3)主体的限制,对于关联纠纷的合并审理,由于主体不同,其诉讼能力不同,诉讼的风险意识不同,因此应当对诉讼主体进行限制,诉讼主体可以限定为自然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合并审理的条件
    1、受诉法院对合并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行合并。对于诉讼程序,则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就是几个合并之案件应当都属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才能进行合并审理。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标的,被告向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均可以合并审理。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关联的诉讼标的。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原告及其近亲属向被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有关联的诉讼标的,被告及其近亲属向原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相关联的诉讼标的,可以合并审理。一、不能合并审理的情形1、不能合并审理的案由相邻权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追
    2023-04-01
    346人看过
  • 企业合并需要什么条件?
    上市公司企业合并需要以下条件:1、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依法设立的企业;2、企业合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对此另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3、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如何判断是否为企业合并(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一年以上(含一年)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相同的多方”是指根据投资者之问的协议约定,在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行使表决权时发表一致意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在判断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构成企业合并交易的各方面情况。(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判断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
    2023-08-10
    219人看过
  •  减刑审理规定:哪些案件符合条件
    减刑裁定的受理范围包括哪些人民法院有责任审理减刑案件?根据刑法规定,减刑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提出建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裁定的受理范围,指的是哪些人民法院有责任审理减刑案件。依据刑法的规定,减刑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提出建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中 级 法 院 审 理 减 刑 案 件 规 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减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3-09-08
    435人看过
  • 2024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案件适用什么程序审理
    一、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案件适用什么程序审理1、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案件,按以下程序审理:(1)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2)因上述规定的案件,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八条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前款规定案件,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或者普通程序审理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二、小额诉讼程序的特征有哪些1、传统的简易程序是根据诉讼标的额或纠纷的性质及复杂性进行划分的,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则更加单纯,基本上限于债权债务纠纷(也可以在一般侵权、邻里纠纷
    2024-03-24
    472人看过
  • 如何合并审理案件
    合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它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经济,也可以防止裁判之间的矛盾。根据《行诉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4.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合并审理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
    2023-06-14
    309人看过
  • 两个案件合并审理
    合并审理条件如下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标的,被告向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均可以合并审理。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关联的诉讼标的。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原告及其近亲属向被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有关联的诉讼标的,被告及其近亲属向原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相关联的诉讼标的,可以合并审理。4、限制条件。关联纠纷的合并审理是一柄双刃剑,如果滥用不仅达不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且会让当事人利用合并审理进行恶意诉讼或拖延诉讼,更有甚者会造成以非对非、消极对待纠纷的处理等新的社会矛盾的产生。因此,对合并审理的条件应作适当的限制。①案由限制,限制在相邻权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追索扶养费、医疗费用、劳务报酬纠纷、民间小额借贷纠纷
    2023-02-21
    216人看过
  • 取保候审的哪些条件需要符合
    一、取保候审的哪些条件需要符合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不能取保候审的人员有哪些不得取保候审的人员如下:1.累犯;2.犯罪集团的主犯;3.以自伤、以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4.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
    2023-10-22
    53人看过
  • 公安机关立案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有: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一、立案为刑事案件严重吗立为刑事案件,说明行为性质较恶劣,案情严重。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刑事案件有以下特
    2023-04-12
    480人看过
  • 二审案件合并审理时的审理方式是什么
    一、二审案件合并审理时的审理方式是什么1、组成合议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即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必须采用合议制,不能采用独任制。一般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上诉案件后,就应当组成合议庭,并确定审判长,开始第二审程序的准备工作。合议庭在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中,应当审查当事人提起上诉是否具备行使上诉权的必要条件。如有欠缺,能补正的应通知其补正。对超过上诉期限提起上诉的,二审法院应作出裁定驳回上诉。对符合上诉要件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必须认真查阅一审案卷。通过调查研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向他们了解案件事实,核对证据,以便依法做出正确的裁判。2、开庭审理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原则上应开庭审理,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第一审普通程序基本相同。3、不开庭审理二审法院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
    2023-06-14
    314人看过
  • 受理自诉案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二)属于本院管辖的;(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还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刑诉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告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在看完了上述内容之后,大家应该也清楚职务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务侵占罪属于完全的公诉案件,即不会出现受害
    2023-08-06
    181人看过
  • 做律师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做律师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要想成为一名律师,最基本的就是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了。司法考试每年的7月1-15日报名,9月的第二个周六、日考试。不过提示一下,司法考试素有中国第一考之称,通过率历年都是比较低,平均大概在10%左右。学历条件:做律师一定要通过司法考试,而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的,必须是本科或大专的法律专业学生。国家之所以对律师做一个学历上的要求是因为律师是专业性很强的一个职业,对业务要求很高,还对整个法律体系及流程有很清楚的认识和了解。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二章律师执业条件第五条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第六条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适用前款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
    2023-06-06
    253人看过
  • 办理合肥通优惠卡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①学生优惠卡办理对象为合肥市普通中、小学学生。②低保成人卡办理对象为合肥市当年领取低保的成人。③低保学生卡办理对象为合肥市当年领取低保金的家庭中的普通中、小学学生。④老年人卡办理对象为合肥市区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⑤军人卡办理对象为合肥市现役军人、伤残军人。⑥残疾人卡办理对象为盲人和二级以上肢体残疾的残疾人。
    2023-11-29
    167人看过
  • 民事立案监督需要符合的条件
    一、民事立案监督需要符合的条件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二、民事立案监督的相关概述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或者通知其应当立案侦查的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和第87条规定,在立案阶段,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
    2023-06-16
    491人看过
  • 二审不符合受理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二审不符合受理条件针对二次审判以及再审阶段的相关案例,我们知道人民法院是有权力驳回相关起诉的。当人民法院经过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参与重审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原先的一审和二审判决存在着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那么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形采取不同的措施来应对:(1)如果他们认为该案不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受理条件,就有权作出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并且驳回起诉申请;(2)如果出现了法律明确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而且这种情况可能对案件的公正判决或者裁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那么人民法院也有权作出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进行重审。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之外,如果人民法院在上诉案件二审的过程中,认定这类案件依法并不应该由法院直接受理的,他们也可以有权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作出裁定,撤销原来的判决,并且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
    2024-03-15
    34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两个案件合并审理需要什么资料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7
      合并审理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有管辖权,必须适用于同一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被起诉法院对合并的一些案件有选择管辖权,可以合并。对于诉讼程序,则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就是几个合并之案件应当都属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才能进行合并审理。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
    • 离婚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由此可以看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如何理解不得申请再审的离婚案件呢?首先,这里限定了
    • 行政复议案件合并审理需要怎么处理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1
      下面为大家解答行政复议案件合并审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 办理要求需要符合的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8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3、办理过结婚登记;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责任编辑:A
    • 案件符合的条件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案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吗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乙肝属于重大传染病,从你说的情形看,只要该犯罪嫌疑人确实患有乙肝,就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取保候审并不是不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到开庭时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你不必须追究是否可以取保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