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有限公司有什么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09:31:42 397 人看过

1、股东的有限责任限于其已做出的保证金额

英国公司法要求,担保有限公司组织章程中的保证条款必须规定,每个股东应保证,在他作为股东期间,或在他已停止作为股东后一年以内,如果公司清算,在其保证金额限度内,承担对公司债务的清偿责任。

2、担保责任有限公司可以有股份资本(sharecapital),也可以没有股份资本进行注册

在一般情况下,这种公司不需要营业资本(trading

capital),因为创立这类公司的目的往往是非营利性,是以推进艺术、慈善、宗教、科学、体育等活动为目的。此外,这种公司的资金经常来源于其成员的捐助或会费。

3、拥有股份资本的担保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负有双重责任

一方面,他要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对其已认股份中未付清的数额负有责任;

另一方面,他还要在其已做出的保证金额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股东已承诺的保证金额带有储备债务的性质,不到公司清算时不得催缴;另外,也不得用于以公司债券持有人为受益人的抵押或者质押。五是公司的组织大纲和公司章程中必须说明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所负的有限的保证责任,并依法登记。

一、担保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1、担保公司需要具备下列资质: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有公司章程;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以及不是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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