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和工伤赔偿的关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0:53:45 403 人看过

地区不同可能赔偿不同,以佛山为例。十级工伤赔偿标准2015(佛山)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100元/天70%(社保支付)3、交通费:300-1000(社保支付)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5、护理费:住院天数50元/天(单位支付)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社保支付)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社保支付)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单位支付)备注说明:

1、“本人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3、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

工伤9级能赔多少钱?

需要赔偿下列费用: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月工资。

2.工伤就业补助金:(省社平工资)2月。

3.医疗补助金:(省社平工资)2月。

4.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天数120元。

5.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本人月工资。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治疗天数30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工伤赔偿和双重劳动关系的研究
    经济危机下,很多企业员工长期放假在家,如到另外一个公司上班,在另一公司上班往往不会再交纳工伤保险,发生了伤害,工伤如何认定?谁应承担工伤责任?案例:我是某公司的一名正式职工,因公司生产经营困难,大部分职工长期放假在家闲着无事干。2003年5月,我托人介绍到某厂做临时工,每月工资400元维持生活。2004年3月12日,在工作中不慎我被机器挤伤左手。出院后我找该厂报销医疗费及有关待遇时,该厂领导说我是临时工,只同意报80%的医疗费,其他费用自理,待遇免谈,要享受工伤待遇回去找原单位。但是,原单位也拒绝承担,理由是工伤事故发生不在本公司。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工伤保险待遇应由谁承担?律师分析: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
    2023-07-02
    419人看过
  • 青岛工伤赔偿和医疗保险的关系
    青岛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等级区分的,,分为一到十级伤残,其中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工资,三级伤残补助金为23个月的工资,四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工资,五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工资,六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工资,七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工资。其中,工资是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青岛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
    2023-06-30
    139人看过
  •  侵权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关系
    如果在获得侵权损害赔偿后,仍然无法弥补被侵权人的损失,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赔偿来寻求进一步的补偿。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其近亲属已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在获得侵权损害赔偿后,如果仍然无法弥补被侵权人的损失,您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赔偿来寻求进一步的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工 伤 赔 偿 与 侵 权 赔 偿 : 哪 种 可 以 弥 补 损 失 ?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在法律上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工伤赔偿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伤所产生的损失,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护理费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而侵权赔偿是指在
    2023-09-03
    491人看过
  • 工伤与工资的关系:工资是否等同于工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工资基数如何确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社会保险机构认定的工资总额,是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对其中个人缴费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了调整,即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
    2023-07-07
    466人看过
  • 非劳动关系工伤怎么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但也有例外情况:1、用人单位将自己的经营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承包这些业务的组织和个人招用的员工因工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向单位要求工伤赔偿。2、个人挂靠其他单位进行经营,其聘用的员工因工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向被挂靠的单位要求工伤赔偿。二、法律依据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务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
    2023-03-01
    398人看过
  • 帮工关系中的受伤赔偿
    帮工关系中的受伤赔偿1.帮工关系中出现了人身伤害,受益人应当为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帮工人自愿帮工,在帮工过程中出现了人身伤害,受益人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该在受益范围内适当给予受伤帮工人一定的补偿,这一规定体现了公平、合理原则。2.如果帮工关帮工关系中的受伤赔偿1.帮工关系中出现了人身伤害,受益人应当为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帮工人自愿帮工,在帮工过程中出现了人身伤害,受益人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该在受益范围内适当给予受伤帮工人一定的补偿,这一规定体现了公平、合理原则。2.如果帮工关系发生了纠纷,出现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可以直接诉到人民法院审理。
    2023-06-10
    472人看过
  • 工伤死亡赔偿和单位有关系吗
    一、工伤死亡赔偿和单位有关系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给付的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23-06-07
    237人看过
  • 工伤赔偿是否与工资相关?
    劳动者受工伤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工伤赔偿后单位还需要赔吗工伤赔偿以后,用人单位还是需要赔偿部分项目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的,全部由用人单位赔付,具体如下: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
    2023-08-13
    41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工伤赔偿关系
    用人单位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想逃避法律规定的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加班费等责任。然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而劳动者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将劳动合同的工资改成实际支付的工资。一、被拖欠工资又没有证据怎么办没有证据是件比较麻烦的事情,不然很难证明企业拖欠工资的,此时劳动者要尽量收集证据。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这条规定进一步说明,对是否支付工资的劳动争议,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公司属于持有证据的一方当事人,如果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提
    2023-03-11
    82人看过
  • 有关工伤工资计算和社保赔偿的指南
    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公死亡,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6个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本人工资40%归配偶,其他30%,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收入的20倍支付,因公致残按照残疾等级支付补助金。工伤工资的赔偿标准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
    2023-07-07
    496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伤残等级的关系
    四级工伤赔偿金额:工伤四级的赔偿金额由实际情况决定。工伤保险基金先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的是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会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的是百分之七十五的本人工资。如果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4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巴中市四级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了: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费+其他合理费用。具体计算:1、伤残补助金:二十一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5%。《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2023-07-01
    466人看过
  • 工业革命和劳动关系的关系是什么?
    工业革命和劳动关系的渊源是什么?工业革命和劳动关系的渊源从工业革命开始到十九世纪中叶是劳动关系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1、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国家通过
    2023-04-29
    250人看过
  • 养老保险和退休工资的关系是什么
    一、养老保险和退休工资的关系是什么1、养老保险与退休工资关系如下:(1)养老金是需要参保人按月缴费,交满15年后,到60岁可以领取的,而退休工资是不需要缴费的,由单位或者企业发放;(2)养老金需要退休后按月领取,退休金可以一次性领取或者按月领取;(3)养老金是需要缴纳社保的,而退休工资是由单位发放,退休工资和养老金不可以同时领取,每个人一生只能领取一种,领了单位或个人发放的退休工资,就不能领买社保之后的养老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二、退休工资和养老金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养老金;全
    2023-08-11
    109人看过
  • 承包关系工伤应如何认定和赔偿
    一、承包关系工伤应如何认定和赔偿依据承包原则,当涉及到工作任务的实施时,尽管将工作包揽给专业工人,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与工人之间仍然存在着雇佣关系。因此,若工人生病或受伤害,雇主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可向他们提出索赔。在这种情况下,雇主要负责支付工人的医药费、停工期间的工资以及护理费用等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承包关系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要如何办承包
    2024-07-14
    122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现在工伤赔偿和上班工资是否有一定的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7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
    • 职工的工伤认定和保险赔偿有什么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4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
    • 工伤疗养后是否和工伤赔偿有关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1
      看具体情形,可能由单位负责,也可能从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条例》有相关的规定: 1、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
    • 劳动关系和工伤赔偿有何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01
      工伤认定由职工所在区域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受伤一般认定为工伤。单位外派员工受伤视为工伤,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没有用人资格的组织用人发生工伤,由其挂靠的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赔偿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伤赔偿可以通过和解协议的方式履行;第三人可以代用人单位履行赔偿义务。支付工伤赔偿后,员工不能重复要求支付工伤津贴等费用。 劳动关系 工伤导
    • 劳务关系有工伤吗工伤赔偿劳务关系是谁和谁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31
      劳动关系对应人身损害赔偿,没有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是指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职工在发生工伤时获得的赔偿。没有劳动关系就没有工伤赔偿。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在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要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