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房产遗嘱赠与他人,母亲遗嘱法律效力待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6 15:00:10 461 人看过

朱维林要求继承表哥名下的房产,但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赵老太和刘青静在2004年10月签署的“遗嘱”被认为性质实为遗赠扶养协议,因此不能作为原告继承房产的依据。

朱维林在姑姑和表哥过世后,根据姑姑留下的“遗嘱”,要求继承表哥名下的房产。日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朱维林的诉讼请求。

1965年2月,当时还是中年的赵老太在离异多年后,带着自己的儿子刘青静与同样是离异后再婚的高先生结婚,组成了一个新的大家庭,高先生同样也带着两个女儿,双方没有再生育子女。原告朱维林系赵老太的侄子,与刘青静系表兄弟关系。高先生于1994年6月死亡。赵老太也是年老体迈,身患多种慢性病。儿子刘青静患有癫痫病,时常会发作,早在1985年便与其妻子离了婚,母子俩是相依为命。眼看着自己日薄西山,赵老太便早作了打算。2004年7月,已年逾八旬的赵老太将远在江苏的侄子、即本案的原告朱维林叫到上海来照顾自己及儿子的生活。2004年10月,为了给侄子有个说法,由原告朱维林执笔,赵老太口述,出具“遗嘱”一份,其中写明:“我叫赵老太,有50多岁的儿子刘青静,身患40多年的癫痫病,需要人照顾。我本人已有80多岁,身患多年毛病,也需要照顾。经我和儿子多次商量,由我娘家侄子朱维林照顾我一辈子以后,还要照顾患癫痫病的儿子一辈子。这套39多平方的住房由我娘家小侄儿、我儿子的表弟朱维林继承。特留遗言。因我不识字,有三颗手印为证。”朱维林的妻子随后写明:“假如以后照顾阿哥不好就无效。”“遗嘱”尾部附赵老太手印三枚,并由刘青静本人签名。2005年7月,赵老太因病去世,其子刘青静也于2007年5月死亡。原告认为赵老太和刘青静签署的“遗嘱”性质实为遗赠扶养协议,据此要求继承两位亡者留下的房产。可赵老太再婚时,丈夫带来的两个“继女”不答应。无奈,朱维林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将赵老太的两个继女告上了法庭,要求继承座落于长宁区新华地区的房屋产权。原告朱维林认为:姑姑及表兄刘青静于2004年10月签署的“遗嘱”,书面约定由原告照顾刘青静及其母亲赵老太,他俩所居住的房屋应由其继承。该“遗嘱”性质实为原告与刘青静签署的遗赠扶养协议,原告已经按照协议对赵老太、刘青静进行了扶养。现两人相继死亡,房屋产权应由原告所有。

遗嘱继承人能否反悔?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人可以随时以遗嘱的形式变更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遗嘱继承人可以反悔遗嘱内容,但是需要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朱维林是房屋的所有人,他依据遗嘱要求继承座落于长宁区新华地区的房屋产权。然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继承人可以随时以遗嘱的形式变更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遗嘱继承人可以反悔遗嘱内容,但需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遗嘱继承人在遗嘱继承人死亡之前,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6: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再婚相关文章
  • 母亲立遗嘱把房子给儿子
    可以,遗嘱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立遗嘱人可以对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一、父母的房子不给子女住合法吗可以。1、父母生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真实的情形下,可以就其个人财产进行处置,指定遗产继承人,该指定继承人可以是子女之中的一人或几人,也可以是其他公民或法人。更可以将个人财产,在其去世之后,捐赠给国家。2、遗嘱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可以自书遗嘱,经立遗嘱人本人签字,写上年、月、日,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经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字,附年、月、日。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危及情形下,可以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由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危及的情形消除后,应进行自书或代书遗嘱,之前所立口头遗嘱无效。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所立遗嘱的见证人。二、老人写遗嘱子女需要全部在吗老人写遗嘱
    2023-03-01
    472人看过
  • 遗嘱与遗赠如何认定效力
    遗嘱或遗赠可以同时存在,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应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遗赠和继承冲突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都反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因此可以同时存在,不存在谁优于谁的问题。一、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失效的原因是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4、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二、父母财产孙子有份吗父母财产的继承,孙子一般都是没有份的,但是如果符合代位继承的法定要件则可以进行继承。或者是存在遗嘱的情况下,那么就可以根据遗嘱继承,将父母财产依法给孙子,即遗嘱中作出的遗产分配应适用遗赠的规则,孙子作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
    2023-03-26
    329人看过
  •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效力
    遗赠和遗嘱的区别如下: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要做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才能继承,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不必做出表示;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一、怎样的遗赠才是有效(1)遗赠是给他人以财产利益的无偿行为。不同于法定继承人的是,受遗赠人与遗赠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扶养关系等,遗赠人给予他人的财产利益,是无偿转让,不以受遗赠人应尽法律上的义务为前提。在遗赠中,虽然有时也有附有某种义务,但这种义务不可能是对等的。遗赠人不能只将财产义
    2023-03-08
    246人看过
  • 遗嘱与遗赠的效力优先
    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因为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会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都反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因此不存在谁优于谁的问题。但是存在多份遗嘱时,是要对其效力进行区分的,存在多份遗嘱时,首先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被确认为全部无效后,全部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如果有两个以上均为有效的遗嘱,且内容不相抵触的,则各个遗嘱分别发生效力。如果两个以上有效遗嘱的内容互相抵触,且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一、公证遗嘱用撤销吗经过公证的遗嘱可以撤销的。只要年满十八周岁然后有自己的合法财产,都是可以订立遗嘱的,并且遗
    2023-03-12
    106人看过
  • 遗嘱能赠与他人吗?
    遗嘱是能将遗产赠与他人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但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遗嘱无效。一、指定的继承人是什么意思?指定继承人的概念是:立遗嘱人依法订立遗嘱,确认由特定人员享有继承权的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是有权依法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的,或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二、继承遗嘱能跳过法定继承人的吗遗嘱继承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法律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法定继承的办理。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不继承,但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三、遗嘱可以取消继承权吗可以立
    2023-06-24
    383人看过
  • 遗嘱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吗
    可以写遗嘱将房产赠予他人,公民具有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只要所立遗嘱符合遗嘱成立的条件就可以。一、遗嘱给人后,公证还需要继承公证吗遗嘱是否公证由遗嘱人自己决定。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遗嘱就是合法有效的。公证只是增强遗嘱的法律效力。有效遗嘱需具备以下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二、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并要有签名和注明年月日,不能由他人代写。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继承多少,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公民所立遗嘱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才合法有效: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遗嘱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该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遗嘱不
    2023-06-23
    142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再婚
    词条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 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更多>

    #再婚
    相关咨询
    • 将儿子房产遗赠他人 母亲"遗嘱"无法律效力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1-22
      中国法院网讯朱维林对自己年迈的姑姑及患病多年的表哥进行了照顾,在他们相继过世后,凭借姑姑留下的“遗嘱”,要求继承表哥名下的房产。日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朱维林的诉讼请求。 1965年2月,当时还是中年的赵老太在离异多年后,带着自己的儿子刘青静与同样是离异后再婚的高先生结婚,组成了一个新的大家庭,高先生同样也带着两个女儿,双方没有再生育子女。原告朱维林系赵老太的侄子,与刘青静系表兄弟
    • 父亲将自书遗嘱赠与他人后来又将财产赠与他人,法定遗嘱应何时生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07
      1、普通程序审理应该在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延长需要院长批准;司法鉴定和评估不计算在审限之内; 2、对于遗嘱一的性质及效力,法官认定是不准确的。 (1)赠予必须有赠予的意思表示,很显然你父亲缺乏这样的意思表示,而是将其财产作为遗产进行处分,而此后遗嘱二又对遗嘱一进行了变更,应当以遗嘱二的意思表示为准; (2)即便认定遗嘱一性质属于赠予行为,但是该赠予对于你母亲的遗产进行了处分,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
    • 赠与遗嘱的法律效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28
      具体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 遗赠中个人遗嘱与遗嘱哪个比较有法律效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3
      当然是遗嘱(继承)优先如在同一文本上,两者发生冲突,可将遗赠视力为是一种合同行为(赠与合同),并且是实践性的,也就是交付生效的,只写在遗嘱里而并未交付财产,合同没有生效。遗嘱(你应该说的是关于遗嘱继承)是受特别法民法典调整的,立遗嘱人作出就生效了。如果是分开作出的,哪个公证过哪个效力大这里的效力是证明效力,并不否认遗赠弱于遗嘱继承。另外,如果遗嘱已做出,立遗嘱人还将财产实际赠与别人,视为更改遗嘱了
    • 遗嘱遗赠的法定效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3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嘱遗赠的法定效力在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