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第十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乙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三)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五)有不少于20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六)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3年以上工作经验;(七)具有与所申请资质、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检测、评价能力;(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申请单位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文件?
申请单位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正式签批的文件、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申请单位自行填写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第十七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2
申请单位认真填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申请单位认真填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即可,并申请书要求填写表格一式二份);
申请人及单位填写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第十七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表;
3
申请单位简介?[示范文本下载]
申请单位简介1份,(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申请人及单位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第十七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4
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示范文本下载]
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具有独立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需提交省级工商部门预核准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印章,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准)】1份;
工商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二)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验资证明?[示范文本下载]
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验资证明【具有法定注册资格会计或审计事务机构出具验资报告书(正本)1份】;
审计部门或者资产验资机构
第十七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三)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验资证明;
6
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下载]
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房产证(或者法定房产产权证明书)或者法定的房产租赁合同书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并提交包括工作场所、检测实验室、档案室等示意图)】1份;
住建部门或者房产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四)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7
检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示范文本下载]
提交检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具有法定的省级计量检测检验机构出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印章)】;
质检计量部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第十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乙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七)具有与所申请资质、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检测、评价能力;
8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示范文本下载]
提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申请单位加盖印章正式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编制人、审核人的签名);1份,加盖印章。
申请人或单位
第十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乙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9
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技术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示范文本下载]
提交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技术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培训合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须签(与原件复印一致)字样,并在此上加盖申请单位印章】1份;
人事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五)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培训合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10
拟开展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提交拟开展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申请单位须明确表述服务项目是第一或第二类业务范围,1份,加盖单位印章);
申请人或单位
第十七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七)拟开展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及资质等级;
11
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
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文件、资料(提交能举证与开展业务能力的文件、证明资料等资料,1份,并加盖单位印章);
申请单位,人事管理部,教育部门
第十七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八)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文件、资料;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申请单位依照相关法规,提交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的文本;提交聘用各类管理层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与技术专家签订的聘用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申请人单位
第十七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13
对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性承担其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负责人对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性承担其法律责任。提交的材料印件为A4尺寸幅面,并装订整齐成册后在整齐缝页上加盖单位印章。
申请人或单位
第三十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技术服务事项,并对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14
对提交材料中证照、个人资格证书、学历、职称证书等?
对提交材料中证照、个人资格证书、学历、职称证书等要按照其原件大小复印一致,若原件尺寸超A4纸尺寸幅面,缩小为A4尺寸复印。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光盘一张,由熟悉申请材料内容的单位人员一并提交申请。
申请人或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第十九条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将检测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保证检测过程可溯源。检测档案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技术服务合同(或协议)。(二)合同评审记录。(三)现场调查、工作日写实等相关原始记录。(四)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及审核记录。(五)现场采样记录、现场测量记录、样品接收流转保存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原始谱图及计算过程记录等相关原始记录。(六)技术服务过程影像资料。(七)检测所需的技术资料。(八)检测报告及审核记录。(九)其他与检测相关的记录、资料。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3
审查
4
决定
5
制证
6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郭丽、罗飞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28-->
5-->
3个工作日
(一)具有法人资格;(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三)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五)有不少于20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六)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3年以上工作经验;(七)具有与所申请资质、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检测、评价能力;(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郭丽、罗飞霆
<!--
-->
2个工作日
(一)具有法人资格;(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三)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五)有不少于20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六)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3年以上工作经验;(七)具有与所申请资质、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检测、评价能力;(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罗飞霆、杨浩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32-->
12个工作日
由后台人员与本处(安全健康监管处)(承办处室)联系,处室负责人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等规定审查。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按规定由承办处室对申报材料实质审查,符合实施现场核查并形成报告,并提交承办处室核实,省安监局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最终将局领导、处室负责人批复结果发送窗口后台人员。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罗标志、罗飞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31-->
3个工作日
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等规定审查。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按规定由承办处室对申报材料实质审查,符合实施现场核查并形成报告,并提交承办处室核实,省安监局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最终将局领导、处室负责人批复结果发送窗口后台人员。
本窗口首席收到由后台人员编制承办处室审查通过意见书,并经分管局领导、处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电子版本送达窗口后,签批材料符合要求,首席立即签批制证手续,颁发申请人。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文予桌、罗飞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28-->
2-->
1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将首席签批制证的意见,将制好的证书和材料扫描电子存档后,移交前台登记,通知申请人领取。
资料[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郭丽、罗飞霆
-->
1个工作日
将证书移交前台登记,通知申请人领取或者邮寄送达。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B区208、209
五、办理时限
16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2
法定依据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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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需要哪些材料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9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知悉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人资格证明; (四)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五)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关系证明; (六)仪器设备清单、工作场所布局与面积示意图; (七)在申请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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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各项资质要求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2根据技术服务范围和对象的不同以及对技术能力的不同要求,针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资质分别提出了相应的条件(第十条)。其中,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具体要求,考虑了可能承担的责任风险大小以及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的必须资金要求,结合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设备仪器状况,并参考了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安全评价机构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的有关做法;人员条件的具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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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的程序问题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1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规范化、法制化管理,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本办法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受理、技术评审和审批程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办事时限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以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工作效率(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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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范围的确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确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包括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卫生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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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哪些材料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0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知悉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人资格证明; (四)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五)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关系证明; (六)仪器设备清单、工作场所布局与面积示意图; (七)在申请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