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成都市迁移户口的办理满足手续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2 08:53:43 219 人看过

一、成都迁移户口的办理流程

第一步: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这之前要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有涂改的必须要出具证明,准备的证件有:

1.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

2.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

3.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

4.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按揭公证书(就是合同)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要同户主印在同一页;

8.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1.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在办证中心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二步:回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本和那张《准予迁入证明》,然后留下《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再给半张《户口迁移证》,把户口本上迁走那页盖个“注销”就完事了。不过,可能每个地方也有不同,先打探清楚了再行动也不迟哈,因为有40天的时间让你办理。

第三步: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

需要带上《迁入证明》、《迁移证》、身份证、标准1寸照片一张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其他任何证件,现场直接拿新户口本,两分钟不到就能完成。

就此,整个户口迁移完毕,办证费用0元。身份证可以重新办理,也可以不办,因为号码是不变的,只是住址会变化。

二、办理条件

1.成都市各区间搬家迁移。

2.成都市各区间结婚迁移。

3.成都市大中专院校学生迁移。

4.父母与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

5.因离婚迁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06: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成都户口怎样办户口迁移手续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24
      户籍办理流程: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
    • 成都本市户口迁移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2
      户口迁移手续是这样的,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成都市迁户口在哪办理手续?需要哪些程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9
      办理成都户口所需户口迁移手续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买房子怎样办理成都户口迁移手续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
      投资入户的人员分为两种情况,1、购买非住宅用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非住宅用房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非住宅用房的房屋产权证(已取得的提供)、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房的提供);非住宅用房的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资金投资入户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
    • 大成都户口迁移手续费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