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在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1:55:28 122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财政厅(局):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中提出的“各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积极推广上海市实施再就业工程的经验,结合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当地的具体情况,从上到下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要求,现就在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

再就业服务中心是在政府指导下,依托企业主管部门(国有控股公司)组建的对企业结构调整(包括破产、兼并和减员增效)中下岗职工进行托管的中介机构。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职能是保障接受托管的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经费由政府、社会、企业共同负担。

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是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做好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补充通知》,搞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对调整经济结构,摆脱国有企业困境,维护劳动者利益和社会安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就是探索一条既不使富余职工长期滞留在企业内部,又不简单推向社会的平稳分流的新路子。各试点城市要提高对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意义的认识,把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作为当前大力推进再就业工程,促进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保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后,试点城市除经特别批准外,凡再就业服务中心没有建立,或者建立后资金不到位、再就业计划不落实的,不得实施企业兼并破产和减员增效计划,不得核销银行呆坏帐准备金。

各试点城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下达的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计划编制《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表》,结合当地实际学习上海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经验,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因地制宜,有所创新,积极稳妥地开展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做到组织落实、政策保证、资金到位。各省、自治区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城市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组建原则

各试点城市再就业服务中心原则上应由试点城市行业控股(集团)公司组建,再就业服务中心受行业控股(集团)公司的委托,对行业内列入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计划的企业下岗职工进行托管,并为其分流安置提供全面服务。

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可利用现有的职能机构组建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同时挂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牌子,实施对下岗职工的托管。

各试点城市的劳动部门也要根据实际需要,拓展就业服务业务,在现有的就业服务机构挂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牌子、接受不具备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行业和企业的委托,对下岗职工分流安置提供就业服务和进行托管。

三、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任务

再就业服务中心基本任务是对在实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过程中的下岗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组织劳务输出、办理社会保险等促进再就业方面的帮助和服务,同时发放基本生活和门诊医疗费用。

四、托管合同与托管期限

对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破产企业的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应与职工签订托管合同;对被兼并企业的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应与职工和兼并企业签订托管合同;对实施减员增效企业的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应与职工和企业签订托管合同。

托管合同要明确托管期限和各方在托管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托管期限由试点城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托管期间受托管的下岗职工两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再就业服务中心介绍就业岗位的,再就业服务中心可以提前解除与其的托管合同。

五、再就业服务中心资金的来源、使用与管理

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资金来源采取政府、社会、企业各出一部分的办法,切实保证经费落实。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和资产变现中所得的职工安置费,兼并企业和减人增效的企业或主管部门为下岗职工交纳的职工安置费应一律拨付给再就业服务中心统筹使用。试点城市根据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的数量,应确定政府、企业和社会三部分用于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资金比例,并尽快将资金拨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中央、省属企业应由政府解决的部分经费由企业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解决。各类再就业服务中心要切实做好资金预算工作,根据筹集到的资金的承受能力,确定接收下岗职工的数量。拨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经费应全部用于保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不得挪作他用。各试点城市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该项经费的监督检查。

六、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的提前离退休问题

对实施试点城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实行托管的下岗职工,符合国务院国发〔1994〕59号文件规定提前离退休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提前离退休。

七、托管与失业保险的衔接

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即与再就业服务中心终止托管关系,并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托管期满后,仍未能就业的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应与其解除托管合同。解除托管合同的人员,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符合规定的享受失业保险有关待遇。

八、再就业服务中心与劳动部门的关系

试点城市各类再就业服务中心,业务上接受当地劳动部门的指导,劳动部门应对再就业服务中心开展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组织生产自救等活动提供政策支持和帮助。

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应利用其场地、设施、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及服务力量,努力搞好对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的就业服务工作,费用应酌情减免。

九、认真做好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宣传与工作人员培训

各试点城市在企业结构调整中,要充分动员和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就业方针,宣传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作用、意义及有关政策,做好下岗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他们认清形势、了解政策、统一思想、积极配合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保持社会的安定。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各试点城市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好当地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把上海市的经验融合到各地工作中,并有所创新和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再就业服务中心。

十、加强基础工作和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和完善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

各试点城市要组织力量,认真摸清下岗职工的底数,特别是下岗职工的行业、企业分布和技能水平,以及当地对劳动力的需求总量与结构,为下岗职工建档建卡,建立对下岗职工的动态管理机制,使再就业服务中心能够有针对性地制定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分流安置措施。

再就业服务中心是新形势下出现的一种对下岗职工进行管理的组织形式,试点城市要加强对这种组织形式的研究和探索,特别是对下岗职工托管前后涉及的有关问题,诸如社会保险问题、劳动关系问题等要加强研究,使再就业服务中心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十一、非试点城市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问题

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中非试点城市实施企业兼并、减员增效需安置下岗职工的,如有条件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也可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劳动部关于建立全国重点就业训练中心评估认定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为进一步推动就业训练工作的开展,根据劳动部《关于开展就业训练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劳力字〔1992〕1号)的要求,决定从1996年起,建立每两年进行一次的全国重点就业训练中心评估认定制度。现将评估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全国重点就业训练中心评估认定制度,在全国树立一批带有示范和辐射作用的就业训练中心,促进各级就业训练中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师资水平和训练质量,促使就业训练与就业紧密结合,推动就业训练相关政策的落实和工作的全面发展。二、方法和要求各地区就业训练中心评估认定工作的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自行确定。各地在开展就业训练中心评估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可向劳动部申报1至2个就业训练中心参加全国重点就业训练中心评估认定。对参加全国重点评估认定的就业训练中心,需按《全国重点就业训练中心评估认定标准》(见附件)进行审查核
    2023-06-09
    444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债权转股权企业审计评估中有关中介机构资格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经贸委文号:财债字[1999]208号发布日期:1999-10-12执行日期:1999-10-12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对策建议>的通知》(中发〔1999〕12号)的有关精神,为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3年改革与脱困的目标,加快实施债权转股权的工作进度,现就有关债权转股权企业的审计和评估事宜通知如下: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国家经贸委建议名单中的企业经过独立评审,确认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名单。评审中,要防止行政干预,必要时,可委托国内外中介机构进行论证。二、债权转股权企业需要审计或评估的,其业务由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承办。承
    2023-04-24
    178人看过
  • 劳动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地方税务局:为了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的管理,规范其行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给予的税收减免扶持政策,推动劳服企业的发展,发挥其创造就业岗位、平抑失业率、稳定社会的作用,根据国务院第66号令《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号)的有关规定,要加强劳服企业年度检查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认证(以下简称年检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健全劳服企业年检认证制度。各级劳动、税务部门每年应对本地区的劳服企业进行年检认证,并与对劳服企业享受减免税的资格审查协调进行。凡经年检认证合格的企业,符合减免税规定条件的,经税务部门批准享受有关减免税优惠待遇。二、劳服企业年检认证的主要内容(一)招收职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二)安置失业人员和富余人员等累计达
    2023-06-09
    158人看过
  • 冶金工业部、劳动人事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下达《冶金矿山企业吨矿工资
    《冶金矿山企业吨矿工资含量包干试行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要在全国冶金系统先选择少数条件具备的矿山企业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完善,有计划、有领导地逐步实行。考虑今年已近年底,试点工作从明年开始。经国家批准的试点单位应根据本试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将包干的执行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国务院企业工资改革研究小组和冶金工业部。附:冶金矿山企业吨矿工资含量包干试行办法为了调动冶金矿山职工积极性,挖掘矿山生产潜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85〕2号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参照煤炭企业实行吨煤工资浮动包干经验,结合冶金矿山企业特点,特制定《冶金矿山企业吨矿工资含量包干试行办法》。一、独立的冶金矿山企业和联合企业所属的矿山,领导班子健全、管理基础较好、生产任务饱满、矿石有销路、计量检验等制度完善的
    2023-06-09
    261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工资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务部、总后勤部司令部、生产管理部:为了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统一职业技能鉴定水平,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第十二条:“劳动部组织有关行业或单位的专家、名师,根据现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统一编制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建立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要求,我部拟组织编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聘请有关专家分别设计国家题库模型和编制试题。二、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试题库的审定和试考、检测工作,并发布实施。三、《关于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动发〔1994〕215号)中所规定的50个工种,首先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并将于1996
    2023-06-10
    110人看过
  • 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就业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于1990年4月27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1990〕28号),为了落实国务院提出的要求,现就管好用好就业经费问题通知如下:一、就业经费的使用管理,要继续贯彻执行1983年原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城镇青年就业和劳动服务公司补助费管理使用的暂行规定》(劳人培〔1983〕51号、财农字〔1983〕175号)。各级劳动、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管好用好就业经费。二、当前我国需就业的人数正处于高峰期,安置就业难度加大,为了保持社会稳定,投入一定数额的就业经费是必要的。各级财政部门要按国务院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就业安置任务和待业人数,统筹安排好就业经费。就业任务重、压力大的地区,地方财政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增拨一些。同时,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三、就业经费是国家财政用于城镇待业青年就业的专项拨款,必须专款专用,要保证用于就业和就业前训练,
    2023-06-10
    79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部门: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1〕21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积极协助税务部门研究落实。地方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要抓紧完成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性质认定和颁发《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的工作,以保证上述《通知》的有效实施。国家税务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1990年66号令发布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税收政策,经商劳动部同意,现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税收政策统一明确通知如下:一、对新办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包括待业青年、农转非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不包括国营、集体企业中辞退的合同制职工及精减下来的富余职工、正在领取待业救济金的待
    2023-06-10
    215人看过
  • 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排贷款问题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人民银行分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1990〕28号)和国务院发布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1990年第66号令)的精神,为开拓就业门路,增加劳动岗位,缓解就业压力,进一步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各地银行要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合理资金需要给予积极支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银行要从1991年起在信贷资金上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并每年在国家下达的流动资金贷款计划内安排一定数量的贷款。各有关专业银行见通知后要给予积极支持,并落实好有关贷款具体事项。二、各地银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好、有偿还能力、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排的贷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按现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三、各
    2023-06-10
    491人看过
  • 建设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车辆清洗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财政厅(局)、物价局(委员会),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市容卫生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近几年来,各地在贯彻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制定、国家计委同意的《城市环境卫生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过程中,建立了一批车辆清洗站,这对搞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一些城市在车辆清洗站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不顾建站条件是否适宜、一哄而上,强制洗车、乱收费等混乱现象,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为加强对城市车辆的清洗管理,规范清洗站的建设,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车辆清洗站的审批管理。车辆清洗站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行行业管理。建立进城车辆清洗站,需报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该类项目作为基建项目,还需按规定划分权限进行审批。车辆清洗站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
    2023-04-22
    161人看过
  • 离退休(退职):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
    北京、上海、天津、齐齐哈尔、哈尔滨、长春、沈阳、唐山、太原、青岛、淄博、常州、蚌埠、武汉、株洲、柳州、成都、重庆、宝鸡、石家庄、呼和浩特、大连、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郑州、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鞍山、抚顺、本溪、洛阳、吉林、包头、大同、芜湖、黄石、九江、佛山、绵阳、自贡、牡丹江、佳木斯、韶关、湛江、汕头、锦州、丹东、营口、乐山、内江、烟台、潍坊、徐州、无锡、南通、襄樊、十堰、宜昌、安阳、平顶山、开封、邯郸、保定、秦皇岛、铜陵、安庆、滁州、四平、通化、湖州、嘉兴、桂林、梧州、长治、阳泉、赤峰、乌海、湘潭、岳阳、个旧、曲靖、鸡西、伊春、三明、南平、景德镇、新余、咸阳、渭南、天水、白银、六盘水、石河子、拉萨、石嘴山。
    2023-06-09
    128人看过
  • 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整顿企业抵押贷款收费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号:计价格〔2000〕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经贸委(计经委),各人民银行分行:目前,企业抵押贷款中存在着收费环节多、重复收费、乱收费及收费标准高的问题,不仅给企业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也影响企业经营效率。因此,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精神,整顿企业抵押贷款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各项收费。企业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除为保证贷款资金安全所必须履行的法定登记外,任何部门、单位都不得强制实施服务及收费,不得强迫企业到指定的机构接受服务及收费。办理抵押贷款需要进行评估、公证和鉴证的,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自行委托有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公证、鉴证。二、整
    2023-06-04
    175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经贸委(经委、计经委)、科委、财政厅(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8号)和科技部第12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字〔1999〕143号)的规定,科研机构转制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做好这些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工作,根据《研究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转制过程中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9〕47号)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转制的科研机构,从1999年7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分别以1999年7月的工资总额和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023-04-22
    405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推荐全国示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为了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加强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建设,促进职业介绍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劳动部提出了推荐上海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大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南昌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烟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深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我市西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等六家省、市、地(区)级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全国示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现将劳动部《关于推荐全国示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并对照检查,找出不足和差距,根据《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基础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使我市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建设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劳动部关于推荐全国示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通知1996年11月15日劳部发[1996]350号
    2023-06-10
    462人看过
  • 劳动部、国家计委关于对部分行业、企业实行工资控制线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计(计经)委,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为更好地调节工资分配关系,针对当前工资分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自1996年起国家对部分行业、企业实行工资控制线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资控制线办法的内容工资控制线办法,是对职工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行业、企业采取的一种阶段性从紧调控工资总额增长的具体措施。它的主要内容是:控制职工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行业的工资发放;对部分行业(部门)、企业工资总额发放增长速度实行上限控制;调节行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逐步协调工资分配关系,缓解分配不公。二、工资控制线办法的实施对象1996年,国家暂以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达到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180%以上的国务院各部门(含国务院直属公司,下同)、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为实施对象。各地区对地方部门和企业工资控制线的实
    2023-04-22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
      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一)应有企业主要领导负责、有为下岗职工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的管理机构;(二)有能够满足为下岗职工服务的办公场所以及相应的办公、通讯设备;(三)具备能够为下岗职工开展职业指导培训的培训场所;(四)有充分听取职代会意见后的职工下岗方案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措施;(五)按照《青海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办法》建立了《青海省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台帐》;(六)具备
    • 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名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
      国务院确定的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名单(共111个)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的通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 银监发〔2011〕22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决定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现就有关
    •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的通知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6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智联招聘日期: 2004-04-16 【标题】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 今年以来,随着改革工作的发展,一些企业的少数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个体经营。这是经济管理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为了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经国务院原则同意,暂按以下
    • 国有企业的直线组织机构和事业部的结构特点,事业部的结构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3
      1、直线职能结构特点: 1)按照机能和管理职能划分部门和设置机构,实行专业分工,但由厂长统一指挥; 2)把企业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分成两类:一类是直线指挥机构和人员,一类是职能机构和人员,其中,直线指挥机构和人员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有相应的决定权,对其所属下级有指挥和命令的权力,对自己所管工作负全部责任,而职能机构及其人员则是直线指挥人员的参谋,对下级没有指挥和命令的权力,只能提供建议和在业务上进行指导